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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50 毫秒
1.
我国的《公司法》和《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都有明确规定。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以及自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均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这是为健全市场经济秩序而涉及的法律法规。但长期以来。  相似文献   

2.
省社科联为了加强对所属开发实体的管理,搞好1992年度工商企业年检,于2月21日召开了挂靠企业负责人会议。会上,传达了工商管理部门关于企业法人年检的有关规定、要求和省经委召开的全省集体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精神。  相似文献   

3.
验资机构出具虚假验资报告,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市场过程发展的首要条件是存在市场的参加者,即市场主体。主体是一个法律的范畴,个人或组织只有经过法律确认其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才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地参加各项民事活动,而不受非法干涉和限制。法人即是经过我国民法确认的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一类市场主体。为保证法人在进入市场能够就其民事行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设立法人时,法律规定法人成立的必备条件,即:拥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即法人成立的注册资金,且为保证注册资本的真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明…  相似文献   

4.
我国商业登记立法亟待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我国商业登记立法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我国商业登记立法的现状①我国内地并无统一的商业登记法,有关商业登记的制度分散于各种法律法规中。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相似文献   

5.
我国数部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对股权质押的登记机关做出了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统一,而且存在冲突和抵牾,因此应当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进行修改,对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以完善股权出质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相似文献   

7.
商事登记效力的传统内容包括确认力、公信力和对抗力。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总体上削弱了传统商事登记的效力,表现为登记确认力弱化、公信力降低和对抗力加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商事登记的效力规定,以更好地保护登记申请人和第三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8.
不动产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此制度在德、日等国家已建立甚久。但在我过目前的民事立法中还比较陌生。我国民法典草案物权编第19、20条对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有所规定。但我国规定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相对于其他国家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规定就略显不足。基于以上分析笔者在文中结尾试提出了关于此制度的立法设计。包括预告登记制度的适用范围、发生、效力和失效。  相似文献   

9.
民政部最近对《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若干规定》进行了修改,使其更加完善、合理。 根据新修改的规定,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须经三个程序:当事人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收养  相似文献   

10.
我国物权法草案以详实的内容对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进行了规定,对防止和解决我国目前频频发生的不动产纠纷提供了依据。但是,草案规定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特别是要进一步解决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统一问题。  相似文献   

11.
预告登记是物权范畴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种,其制度本身确立的是预告登记权利人通过预告登记所取得的用于保障预期物权顺利实现的登记请求权.它是物权法原理在债权领域的扩张与突破的结果,具有债权性与物权性的双重特性和公平与秩序的价值追求.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所确立的预告登记制度也是基于这些特性和价值取向而加以规定的.尽管这些规定还不尽完善,但是预告登记制度的确立以及不断完善对我国不动产流转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却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企业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和经营资格的双重效力。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双重色彩。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仍是适格的被诉主体,其财产责任仍由企业法人承担,但有一可能发生向股东承担责任的转化。对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实施特别清算和实行对个别债权的强制执行,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3.
论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登记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不动产登记有时会发生错误登记的情况.<物权法>规定了登记机构错误登记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我国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法规对该"责任"规定不统一,对此应尽快予以明确.不动产错误登记赔偿责任的性质是国家赔偿,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应提高赔偿标准.赔偿费用来源除拨款外,可以设立赔偿基金,引入保险机制转移责任.  相似文献   

14.
一、社会主义股份制的基本设计1、股份制的一般规定。①股份公司是实行股份平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和公司资本担保原则的企业法人。(1)股份公司是企业法人。法人是指一个团体并在财产上集合形成一个具有独立意志和独立利益的、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企业法人以盈利为目的,即通过团体的活动获得经济利益,使得团体成员得到相应的利益。(2)股份平等原则。股份平等原则是指每个股份的量是均等的,权利和义务的大小也是均等的。股东权利和义务的多少与拥有股份的数量成正比。(3)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是指  相似文献   

15.
抵押权登记制度是一种基于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旨在维护交易安全,保护交易相对人及第三人利益的民事法律制度。而在实践中,有关部门并没有相应的办理抵押登记的具体法律规定,当事人办理森林、土地、汽车等登记时,林业、土地、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拖延拒办现象多有发生,法律也没有登记程序、登记机关责任等有关规定,致使抵押权登记制度形同虚设,难以实施。  相似文献   

16.
1 当前,我国经济理论界面对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新生事物”,把注意力都集中在“产权理论”或“产权制度”改革上,研究角度选在“企业法人财产权”上(如厉以宁教授的观点),选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上(以唐丰义、韩志国、刘国光等人为代表的观点)。围绕着“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的问题展开的争论,形成了四种观点:(1)法人所行使的权利不是所有权,而是经营权;(2)确立法人所有权不符合“一物不得二主”的所有权立法规定,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不能成立;(3)法人行使的权力本质上是一种他物权或他物自主经营权,因而不能构成所有权的范畴;(4)国有企业法人一般不具有收益权,其处置权也是不完整的,必须依法处置,非经出资人同意,法人一般不得随意处置财产。从上述争论的焦点上可以看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被确定在“两权分离(所有权与经营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的范围上。那么,果真确立了两权分离,实现了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后,我们就抓住和奠定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与基础了吗?我不敢同意这种观点。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法治历史悠久,法治基础较好,在这个基础上,其企业的两权分离,企业法人财产所有权制度才能显示得出比较突出的和具有显著的地位。而我国则不具备西方发达国家  相似文献   

17.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立足于登记对抗理论及诚实信用原则,对特殊动产的实际履行顺序进行了规定。但该规定实际会与登记的对抗效力、诚实信用的衡平价值及债权平等等产生冲突。通过对登记对抗制度、单纯登记的效力及善意第三人范围的再解释,可以理顺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缓和制度之间的冲突,平衡各方当事人的价值。  相似文献   

18.
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可基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法院司法裁决以及诚信义务而发生,一定意义上来说,它既是一种物权请求权也是一种债权请求权。根据性质可将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分为积极的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和消极的不动产登记请求权。在行使不动产登记请求权时,当事人可向登记义务人提出登记请求以及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权利救济。  相似文献   

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出生日期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相似文献   

20.
出生登记制度的完善与否对建设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的户口登记制度已无法适应我国建设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因而改革和完善出生登记制度势在必行。内地出生户口登记制度与香港出生登记制度在登记机关、登记时限、申报责任人、弃婴的登记、非婚生子女的登记、姓名登记、罚则和出生登记证明八个方面的不同规定,显示出内地的户口登记制度在立法思想、立法原则和立法技术上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所以在制定《户籍法》的过程中,应学习《生死登记条例》的优点,制定出完善、具体的出生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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