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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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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4年,国家开始进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试点工作,将60岁以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纳入扶助视野,得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对于60岁以下特别是45~60岁的一些存在特殊困难(独生子女死亡和伤残)的家庭,在国家层面上还尚未出台相关政策以进行抚慰和帮助(简称“抚助”)。在这样的背景下,采取怎样的抚助模式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项目介绍     
《当代中国人口》2005,22(5):6-12
为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解决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特殊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相似文献   

3.
为做好2014年度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甘肃省岷县人口局从四个方面早部署早安排,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特别扶助政策落到实处,让计生户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相似文献   

4.
为解除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稳定低生育水平 ,广东省发出了《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本文介绍了《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以及制定和实施《奖励办法》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当代中国人口》2005,22(5):32-35
中宣部、财政部、人口计生委联合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是,动员和部署2005年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工作,启动奖励扶助制度全国宣传月活动。我讲三点意见:  相似文献   

6.
《当代中国人口》2005,22(5):25-27
河南总人口已达9717万,乡村人口6908万,占71.1%,农村主要依靠家庭养老,相当一部分农民群众仍希望多生。我们深切的感受到,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现实问题,这是推行计划生育的治本之策,特别对河南这样的农业人口大省尤其重要,必须责无旁贷地做好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7.
在已推行的计划生育家庭“七减免”、“九优先”的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港北区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整合公共资源,完善奖励帮扶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四项优惠政策”,通过落实政策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使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得到实惠。一是对农村双女户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即扎即奖。凡自愿落实结扎手术的农村计划生育双女户家庭,  相似文献   

8.
不久前,福建省泉州市人口学会召开全市“关爱女孩行动“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制度”论文研讨会,就如何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制度”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分析和研讨,进一步推动全市“关爱女孩行动”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辅助制度”全面深入开展。  相似文献   

9.
《当代中国人口》2005,22(5):39-41
我国农村至今仍主要实行的是家庭养老,如果没有男孩、多孩作保障农民养老就会面临危机。如今随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老人每月都有了固定的生活来源,将可能真正告别“养儿防老”传统。  相似文献   

10.
《当代中国人口》2005,22(5):15-18
“十五”期间,“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确立,为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增添了新的活力。抓住机遇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意义重大而深远。为此,国家人口计生委组成了一个7人小组,于2005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赴浙江省绍兴市和温州市进行了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11.
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包括:实施安居工程50套,市、镇财政计划投入200万元:致富工程50户,计划投入6万元:成才工程2100人,计划投入25万元。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包括: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针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60周岁,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  相似文献   

12.
为了使农村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优先分享新农村建设成果,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不想生”,在已推行的计划生育家庭“七减免”、“九优先”的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港北区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奖励帮扶制度,对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四项优惠政策”,通过落实实实在在的政策进一步建立完善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相似文献   

13.
热线解忧难     
婺源县人口计生委和卫生局联合出台《实施办法》,对农村计生家庭实行“三免四减半”医疗优惠政策,切实帮助婺源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鼓励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这是继农村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二女户养老保险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又一新举措。  相似文献   

14.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2004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在5个西部省份和其他部分省份的10个地(市)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下简称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由中央和地方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独生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600元的奖励扶助金,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困难,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相似文献   

15.
镇党委政府就南马镇“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这一实际情况,开展了以宣传“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为主题的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活动。全镇23903户农户,户户拥有一份“计划生育光荣,奖励扶助受益”宣传品。  相似文献   

16.
《当代中国人口》2005,22(5):22-24
2005年,湖南省全面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湖南省委、省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政策界定,规范操作流程,加强资金管理,落实监督措施,在细节上下功夫,层层严格把关,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17.
《当代中国人口》2005,22(5):2-5
2005年6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潘贵玉介绍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情况,并回答中外汜者提问。潘贵玉副主任表示,2005年中国政府将扩大试点,全国将有93万农民享受到6亿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专项资金,以下是讲话全文:  相似文献   

18.
《当代中国人口》2005,22(5):13-14
为解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和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从2004年开始,我国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2005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奖励扶助制度已覆盖绝大多数省份。  相似文献   

19.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资金和发展经济上给予帮助,使其增加收入,进而也增加了养老积蓄;对计划生育夫妇子女的各种优惠,是帮助家庭增加对孩子的抚养成本投入,以期将来转化为更高的养老价值;政府和集体承担的那部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金,是直接给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投入;新启动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更是与国家退休养老保障制度性质相似的新机制。必须建立相应的,以政府投入为主渠道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通过公共财政支持,才能保证上述养老保障工作的资金需求与资金供给平衡。  相似文献   

20.
众所周知,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农村人口比例大,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传统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一些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仍面临生产、生活和养老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与此同时,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探索建立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制度特别是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养老保障制度,有助于解除农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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