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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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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娜 《经营管理者》2013,(24):237-237
仲裁作为一种争端解决方式,由于其方便快捷的审理程序,尤其对于仲裁员的自主选择,使其越来越多受到当事方的青睐,而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依法享有管辖权的重要依据,仲裁协议属于民事契约的一种,但是仲裁协议又区别于民事契约,尤其在协议的有效性上面,本文主要针对因为主体不适格的情形而导致协议无效,以剖析仲裁协议和民事契约的重要区别。  相似文献   

2.
我国《仲裁法》对仲裁协议的失效情形并无明确规定,但从其条文内容可见仲裁协议的失效的身影。学界一般认为我国仲裁协议失效的情形主要表现为当、事人合意放弃仲裁协议、仲裁裁决得到履行或者强制执行、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附期限的仲裁协议因期限届满而失效四种情形。笔者认为,其中第二、三两种情形并不能导致仲裁协议失效。我国对默示放弃仲裁协议在立法上有所冲突,应以《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标准。  相似文献   

3.
一、仲裁协议的概述(一)基本概念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仲裁协议这一概念:第一,从性质上看,仲裁协议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仲裁协议的性质和仲裁的制度来分析撤销仲裁裁决后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5.
蒋蕊 《决策探索》2010,(2):49-50
一、仲裁协议的概述(一)基本概念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  相似文献   

6.
仲裁协议是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的法定方式和先决条件,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对仲裁机构的效力和对法院的制约力。  相似文献   

7.
李奇洲 《决策与信息》2011,(12):47-48,177
本文从仲裁协议的效力分析为出发点,对我国仲裁制度进行了探究。  相似文献   

8.
何凡 《决策与信息》2009,(8):120-121
仲裁协议无论其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都是主合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其本身又具有一定的超然地位,仲裁协议的这种特点形成了其独特的法学魅力,并为学者所津津乐道。而在合同转让中,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则变得更加复杂,虽然有关此类问题的争议似乎已因仲裁协议的“长臂效应”理论而尘埃落定,但笔者认为此问题仍有继续探讨的空间,本文在前人的基础上对该问题作进一步的探究。  相似文献   

9.
本文首先分析了国际仲裁的基本范畴,接着分析了其渊源和仲裁协议,然后对国际仲裁的仲裁员进行了论述,最后对国际仲裁的新发展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0.
仲裁是快速、经济地解决企业经贸争议的有效工具。企业经贸合同尤其是跨国交易,预先制定仲裁条款,或产生争议时签订仲裁协议,采用约定之仲裁法律或国际仲裁范例来裁判纠纷,能为企业经贸争议提供申诉与救济大途径。本文以现行台湾仲裁法律的主要构件为对象研究探讨台湾仲裁制度的理论基础,以为台湾地区内、外企业经贸合同签订与交易争议的求偿者参考。  相似文献   

11.
刘洋 《经营管理者》2009,(17):182-182
仲裁制度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由于其具有及时、保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权、管辖权确定性等优点所以既符合了经济和效益的价值目标,又有利于实现公正和公平.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仲裁制度备受关注.争议事项具有可仲裁性,是仲裁合法的前提。将不具有可仲裁性的争议事项提交仲裁解决,会导致仲裁协议不可执行、仲裁裁决被撤销或被拒绝承认和执行的后果.本文将在争议事项可仲裁性问题产生的法理和现实依据基础上,对可仲裁性在适用标准上的变化进行分析,最终归结到我国对这一问题的探讨上。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律间接地否定了临时仲裁在我国的适用,这将造成我国享有和承担的国际条约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等不良后果。我国临时仲裁制度的构建应以意思自治原则为基石,并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大胆借鉴其他国家立法及国际法的先进经验。我国《仲裁法》中的仲裁协议应重新界定,临时仲裁中仲裁员的选任机构应多样化,仲裁员的签名应与仲裁员的公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支持临时仲裁员的裁决。  相似文献   

13.
翟桂花 《决策探索》2009,(24):43-43
股权转让协议属于合同的一种,对股权转让协议效力的判断,应依据合同效力的自身规则进行。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因为受到欺诈、误解或胁迫导致其意思表达不真实的,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从根本上否定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无效的。因此,只要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存在当事人意思表达不真实的情形,也不违反法律禁止转让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即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对转让人与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  相似文献   

14.
王涛 《决策与信息》2010,(3):112-113
合同当事人常约定经济、方便的仲裁代替繁杂的诉讼来解决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但在一方当事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后,破产债务人在正常经营状态时与他人签订的仲裁协议在破产程序中是否还有排斥法院管辖的效力,我国新破产法并未对此作出规定,笔者实践中亦遇到此类问题,本文仅就破产程序中破产债务人涉仲裁时的法律适用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15.
国际商事仲裁的司法审查方式之中,存在着效率和公正两种价值的取舍问题。面对冲突并且必须同时存在的两个价值,最优的解决方法就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满足被救济者价值追求,让追求效率者得效率,让追求公正者得公正。这种解决方法也有充分的依据和巨大的价值。通过对英国和美国法律实践的借鉴比较,美国出现的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扩张国际商事仲裁司法审查范围的方式,是意思自治运用于确定司法审查范围的最好方式,但是也要进行必要的限制。  相似文献   

16.
与一般废旧产品的回收产品再制造相比,废弃电子电器产品回收拆解后需要兼顾产品与零部件再制造,从而减少电子电器产品对环境的污染,推进资源的重复利用。为了探讨第三方回收商的回收与定价策略对供应商和制造商的影响,本文构建由单一供应商、制造商和第三方回收商组成的两级再制造闭环供应链,建立Stackelberg博弈模型,研究两级再制造情形下和仅产品再制造情形下回收商的有效回收比例、回收定价和回收努力程度等决策,并对两种再制造情形下供应链各成员的决策与收益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发现:对于回收商而言,回收数量、有效回收比例的增加有助于回收商获得更多的额外收益。如果在仅产品再制造情形下的有效回收比例较大,回收商的决策和收益主要取决于无效零部件的回收价。当无效零部件的回收价较低时,回收商在仅产品再制造情形下的决策和收益更优;反之,回收商在两级再制造情形下的决策和收益更优。对于其他供应链成员而言,两种再制造策略都能够降低供应商和制造商的定价,促进市场需求的增加。具体而言,不同的再制造策略对批发价、零售价和市场需求的影响与有效回收比例和无效零部件的回收价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7.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应与未取得营业执照开发经营房地产项目的情形区别对待,不宜一律作为无效合同认定。房地产企业缺乏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尽管具有违法性的一面,但未必导致建设工程合同必然无效。  相似文献   

18.
傅丽娜 《经营管理者》2011,(4X):313-313
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认定的五种情形及其法律后果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得到了要重视建设工程质量这一重要启示。  相似文献   

19.
仲裁机构是仲裁程序运行的载体,因此它的性质将影响整个程序运行的方向,而仲裁是依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选择而启动的仲裁权,因此它本身具有民间性,但在我国虽然在法律中明确了其不具有行政性,但由于传统行政仲裁的影响,造成在实践中仲裁的行政性依然存在,这将阻碍我国整体仲裁的发展,并导致当事人对仲裁公正性的质疑。  相似文献   

20.
随着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各国对仲裁及可仲裁性问题的认识发生了很大变化,总体趋势是:各国对可仲裁事项持较为宽松的态度,某些传统上被认为涉及公共政策或公共利益而不能仲裁的争议事项,现在已经在许多国家可以通过仲裁得到解决或正在向可仲裁的方向演变。本文分别从知识产权、破产等问题入手展现国际上对可仲裁事项的发展趋势,同时指出我国的有关规定,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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