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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扩张了著作权人的权利,也产生了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间的新矛盾,要求立法作出变革。信息网络传播权是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界限扩张的表现,其内容包括数字化权能、上载权能、传输权能和下载权能。信息网络传播权同其他著作权一样应当受到适当限制以平衡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在合理确定著作权人与作品使用人间的权利界限方面存在立法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
信息网络传播权之主体与内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我国著作权法新确立的一种著作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主体除了传统的著作权人以外,还应当包括一些新的权利主体,即数字化作品的创作者和网络出版者。在权利内容上,信息网络传播权也有其特殊之处,包括网络出版和复制行为。  相似文献   

3.
网络技术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与纠纷.网络的超大容量、快速阅读、便捷低成本复制,使网络著作权侵权十分盛行.这大大侵害了著作权人的利益,作为著作权人重要权利保证机制的网络著作权的侵权责任制度成为了网络时代的焦点..  相似文献   

4.
论网络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网络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重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和公众之间利益平衡的关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责任免责事由与一般著作权侵权责任免责事由有较大差别,应适当缩小网络环境下的合理使用范围。中国目前尚没有默示许可存在的必要性,应适当运用安全港原则,在保护著作权人利益的同时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5.
网络就像一把双刃剑,既给网民的生活带了无限便利,却也给著作权人的权益保护带来了潜在的风险。著作权在网络环境下的“被侵权”是人们时常遇见的情况,怎么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进行保护,这是值得人们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的传播越来越轻松和便捷。但随之而来的是网络作品著作权的侵害越来越严重,本文就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法律特点以及侵权认定来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网络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是对传统有形著作物的法律保护,电脑技术与通讯技术的结合,使得我国的著作权立法远远滞后于网络时代的到来。从网络作品的认定到网络传输的法律性质,直至网络环境下侵权责任的认定,无不是充满争议却又缺乏相应法律规定的问题,各发达国家及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都在积极寻求对策,我国也应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研究以期完善著作权立法。  相似文献   

8.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对网络作品的高效、快捷、低成本的使用,让广大网民欲罢不能,但由此产生的著作权管理问题显而易见。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与著作权人的利益平衡;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利益平衡进行考量,寻求利益主体间的"配合适宜"的平衡点。最大限度发挥网络传播作品的潜能,满足人民群众使用作品的正常需求。  相似文献   

9.
我国现有法律对网络作品著作权保护对象、作品数字化和网络传播权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保护网络环境下的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良好的网络秩序,解决网络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目前的互联网还是技术左右一切的时代,网络作品采取技术保护,可以与法律保护形成互补,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同时,技术保护进入法律的过程要坚持网络环境下各方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0.
我国网络环境下著作权许可模式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著作权行使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许可面临着重重障碍.著作权是一种私权.著作权的保护和限制,体现了著作权法的利益平衡精神.作品的使用一般应当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国外网络环境下存在着著作权集体管理、补偿金制度、知识共享等著作权许可途径,这些途径对我国有一定借鉴意义.鉴于我国现有的著作权许可途径存在着一些问题,从著作权法的基本精神出发,我国应当建立如下适应网络环境的著作权许可模式:以著作权集体管理为著作权许可的基本途径,同时也鼓励多样化的著作权许可途径,包括知识共享、补偿金、授权要约、超星模式等等.这些许可途径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数字、网络技术,尽量降低交易成本.  相似文献   

11.
自2006年步入发展元年始,中国网络视频行业已经走过了3个多年头。在短暂的3年多中,网络视频取得了长足进步,用户覆盖和影响力不断提升,但网络视频的侵权问题始终阻碍着网络视频行业的蓬勃发展。本文试图通过对各种侵权案件类型的梳理来对侵权的归责原则进行分析,从而提出针对不同类型侵权所应适用的法律原则和规则,以寻求版权保护与视频网络视频发展之间平衡的途径。  相似文献   

12.
主要探讨了数字化技术发展及数字化作品的界定、数字化作品与著作权客体的创新、数字化作品创作中的著作权冲突和网络传输与数字化作品传播权等问题,指出我国应在扩大著作权保护客体、建立著作权集体管理体制、确认网络传输的公开传播权属性等方面予以创新,并充分关注著作权国际保护的基本趋势,采取积极应对措施,以增强我国著作权保护制度在数字化时代的适应性。  相似文献   

13.
P2P文件共享网络技术给用户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分享音频、视频作品的便利,也因此给版权人保护自己的权利带来新的挑战。美国在Napster、Grokster等案件中虽然最终都认定了P2P服务提供商的帮助侵权责任,但是法院的依据却不尽相同:美国制定DMCA的初衷是保护一定的网络服务商不受侵权指控,但P2P服务提供商却难以成为DMCA安全港规则保护的对象。在这场利益争夺中,版权人似乎取得第一回合的胜利,但是谁能最终胜出仍然是司法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14.
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使作品的使用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为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求,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是我国著作权立法上的弱点之一,应当通过修订法律加以解决.精神损害赔偿在我国著作权法中根本没有规定,借鉴国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建议在著作权法中增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款.  相似文献   

15.
基于心理成本,利用演化博弈方法对政府监管部门和潜在侵权者之间相互作用的策略进行分析,探索心理效用与侵权行为治理的关系,从而提出完善侵权监管机制的建议。研究发现:网络版权侵权治理的运动执法现象有待解决,上级部门给政府带来的边际心理效用损失增加方式将会影响演化博弈的稳定收敛。为更好保护网络版权,建议从增加政府和潜在侵权者心理效用损失,降低监管成本和侵权行为的额外收益以及提高对于侵权处罚的力度等方面改善现有的网络版权侵权监管机制。  相似文献   

16.
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具有犯罪主体新颖、犯罪方式独特、犯罪情节复杂的特点。刑法学界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问题以及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是否成立帮助犯问题未能达成共识,使得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面临着理论上的困境。我国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大多形成于网络云端技术诞生之前,网络云端技术的出现给网络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带来了新问题。在侵犯著作权罪刑法规则尚未作出更新性应对之前,应当积极发挥司法的自我适应功能,对于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基于实质解释论的立场,在不违背罪行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复制发行”、“以营利为目的”、“犯罪主观”等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扩大解释。  相似文献   

17.
试论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信息的发展向著作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对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仍需进一步加强。形成基本而全面的网络著作权法律保护机制是当务之急。文章针对几个典型网络著作权案件在法律保护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以期进一步完善立法并降低网络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8.
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体,互联网已成为一种不容忽视的传播方式。由于互联网发展速度太快,对于此种新兴事物的法律保护捉襟见肘。在网络立法尚不成熟的今天,许多网站往往只能通过加密、防火墙、入网控制、访问控制等安全技术手段来加强对自身网络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但采用技术手段在给用户带来不便的同时,其本身也并非坚不可摧。网络环境下如何保护著作权便愈显迫切。鉴于此,只有不断地完善网络立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网络作品的著作权,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立足于我国网络著作权立法滞后的现状,以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为根据,对有关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提出了若干思考,以求能有效促进网络信息行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通过考察作品的构成要件以及著作权法列举的作品类型,可以发现有些魔术具备作品的要件,且魔术等杂技艺术有别于音乐、舞蹈艺术,可以构成一种独立的作品。魔术虽然可以成为作品,但从思想、表达相区分原则出发,著作权法的保护并不延及魔术中包含的各种元素,唯有对魔术表演的动作、语言、表情等形成的艺术性表达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围。揭秘他人魔术的行为由于只利用了魔术中属于思想的部分而不会侵犯著作权。模仿他人魔术的行为并非均属于侵权行为,而是有可能构成合理使用。要充分发挥著作权法在保护魔术方面的作用,需完善我国的相关邻接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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