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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社会福利》2010,(10):12-13
北京:《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市残联关于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104号)
基本内容:建立万名"孝星"评选表彰制度;建立居家养老(助残)券服务制度和百岁老人补助医疗制度;建立城乡社区(村)养老(助残)餐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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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政策”
2009年4月,吉安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提出在社区普遍建立托老服务中心,并要求积极推广居家养老服务,实行政府“送券服务”,对60周岁以上的社区“三无”人员、享受低保及特困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和90周岁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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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九养”全称为《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由市民政局等13个市政府组成部门联合下发,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做好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惠民政策,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民生福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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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城乡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目前,全区各社区均已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启动70岁以上独居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低保户和低保边缘家庭中招聘了247名服务人员,为410名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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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口老龄化形势严峻,为破解养老服务难题,弥补传统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不足,泰州市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努力实现老年人养老不离家的愿望。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回应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建议应从“八个强化”入手,着力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让全市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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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 实现养老服务全覆盖 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去年,北京市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在10个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统一试点工作.为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出台了<北京市特殊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办法>,试点区内具有北京市户口、年满60周岁、符合高龄、低收入、纯老年户等条件的老年人,可享受50-25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此项政策惠及18万老年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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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2013,(8):12-1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规定,建立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经济困难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老年人护理补贴"三大补贴"制度。《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人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13]6号)提出,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为贯彻落实法规、政策相关要求,全面准确掌握各地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以下简称"三大补贴"制度)建立情况,为未来制定政策提供实践依据和制度基础,民政部通过数据采集和文件汇取等方式,对省级层面建立"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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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2013,(8):31-32
天津市从实际出发,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取得新成效。政策创制2011年4月,天津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发展天津市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津政发[2011]51号),明确了在"十二五"期间支持居家养老工作的具体措施。2011年8月,市政府出台《天津市民政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10~2020)》(津政函[2011]102号),就养老服务设施作出布局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控制性规划,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规划支撑。根据规划,到2015年,天津基本形成"973"养老服务格局,即:全市老年人口中,97%老年人居家养老,3%老年人人住养老机构养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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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2013,(8):18-20
2013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加大养老服务政策创制力度,陆续出台了一些工作急需、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文件,有力发挥了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引导和宏观指导作用。建立护理补贴制度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号),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凡具有本省户籍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低收人家庭失能和半失能老年人,均可享受失能补贴。补贴标准为: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低收入家庭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半失能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