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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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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代建昌地区建置变化很大,有其特殊性。洪武二十五年前主要是行政建置,以当地民族为府州县卫所土官。洪武二十五年后,月鲁帖木儿等土官反明被平定,明王朝废除了行政建置,代以军事建置,增设四川行都司和卫所,驻军达五万多人。四川行都司辖六卫三十二千户所和五个长官司。行都司官员以流官为主,卫所官员有流有土,长官司为土官。明后期万历三年省建昌前卫后,才出现五卫八所。明前期,行都司及卫所、长官司有效地统治着建昌地区。明中期后,由于军民与夷人交往中的不良行为引起边衅,建昌卫土指挥使和邛部长官司土官衰落,原受土官抑制的彝族奴隶制扩张,掠夺劫杀卫所城镇军民,导致卫所萧条,控制范围大大缩小,军士减至五千多,靠从外地调入大批军队才能平定动乱。继之增置营戍,增派数千军士,分五大信地防守,但仍不能有效控制交通沿线,这种情况直到明朝灭亡。  相似文献   

2.
传统观点认为明代卫所制度由刘基于洪武元年创立,事实并非如此。相关史料如刘基行状、宋濂作品等,或是人为编造,或因袭旧章,均有可疑之处,但因编入钦定《明史》,遂成定说。卫所制度元时就已出现,在明朝建立之前朱元璋沿用了卫所制度,其基本职掌业已具备。事实是,卫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持续的动态过程,并非始自洪武元年刘基的倡立。卫所制度被认为是刘基所创,与刘基参与明初诸多制度创设有一定的关系,或与明初统治者高层的政治斗争以及明中期以后诸多与刘基神话传说有更为密切的关联。  相似文献   

3.
由河南中州书画社1982年出版,杨畅等同志编著的《明代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研究》(以下简称《研究》)一书,是国内迄今第一部关于奴儿干都司卫所问题研究的专门著作。 明朝是我国封建社会悠久历史中的一个重要的阶段。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问题,涉及到明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制度、边疆沿革及民族政策等各个方面,因而是研究明朝历史,特别是研究明朝东北地区历史的一个重要课题。但是,有关研究这方面的专门著作,目前还未见刊出;因此,特别有必要对奴儿干都司及其卫所做系统、全面,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卫所制度是明清时期重要的军政制度。以浙江沿海明清卫所驻地方言为考察对象,从北到南选取了最有代表性的16个方言点,通过共时和历时的比较,分析和总结浙江沿海明清卫所驻地方言声母在数量和古今分合上的特点。  相似文献   

5.
卫所是明朝军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是国家意志的最高体现。明中后期,《军政条例》和《问刑条例》在明初法律《大明令》、《大明律》和《御制大诰》四编的基础上,继续对卫所制度的各项内容做出细致规定。这些规定清晰地反映出卫所的“民化”进程以及国家从军事、经济和行政管理等方面对这一进程的防范、纠正与妥协。总之,明朝政府基本上是顺应卫所“民化”这一趋势的,但也始终没有放弃和彻底转变卫所的军事性质。这既是明朝卫所制度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中国传统政治、经济以及文化制度的发展进程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6.
明代在云南设立了许多卫所,带来大量移民进入,直接推动了整个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矛盾与问题,水利纠纷即其中之一。卫所进入后云南的水利纠纷增多,日益复杂,目前所见的水利纠纷典型案例中均有卫所涉及。在卫所进入基础上的人口、耕地骤增,造成一段时间内的局部资源紧张,是水利纠纷产生的直接原因。但纠纷的根源不在于卫所制度本身,而在于水利建设发展水平的滞后。  相似文献   

7.
明代在西北、西南边疆驻军戍守中,由于戍守边疆地区的军队数目庞大,给养便成了一个现实问题。为解决边疆驻军的给养,明朝实行卫所制度。随着卫所的建立,内地汉族大量移居边疆,从而使汉文化以卫所为据点在边疆地区得以传播和发展,形成特有的屯寨文化,与当地少数民族文化并存发展。  相似文献   

8.
明太祖与谋臣刘基共创军卫法,以为明朝的军事制度。在全国范围设置都司、卫、所,作为巩固统治和实施政策的实力基础。其在广西所设卫所及其迁徙,与明朝和广西各族关系发展变化有密切关系,而《明史》土司传、兵志、地理志及今人所绘历史地图册的记绘每多讹误,因据《明实录》将广西卫所设置迁徙情况作若干考订,以为研究明代广西民族史和民族关系史的参考。  相似文献   

9.
《南都学坛》2019,(2):22-30
卫所制度研究是民族史研究中不能忽视的领域。明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了众多卫所,施州卫是其中之一。洪武十四年,明王朝在鄂西南设立施州卫以控扼土司。洪武二十三年,明王朝又并施州入卫,改施州卫为军民卫,肩负鄂西南的军事与行政职能。施州卫通过兴建卫城、屯田生产、招谕土司、与土司联合等社会治理措施,实现了其在鄂西南的地域社会构建。而在这些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卫所移民与土民的交往与融合,既有土司社会的"汉化",更有卫所移民的"土家化"。有明一代,卫所移民与土司民众互动,土司的上层社会也表现出对汉文化的积极认同与强烈的国家认同,鄂西南的汉族与土家族由明初的对立至明末走向融合。施州卫的案例显示,相比于传统史学界"国家在场"而往往"地方不在场"的论述逻辑,地方的生态环境、权力结构、民族分布、文化形态也在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国家制度。  相似文献   

10.
卫所制度是明朝典型的军事制度,对明代社会政治稳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豫北彰德府地区的彰德卫即为明初设置的重要卫所之一,属河南都司的非实土内地卫所,其设置原因与元末明初中原凋敝的社会形势和其“常为天下要”的战略地位息息相关。因其“王府同城”,明代彰德卫的建置颇有地方特色:一方面表现为林县蚁尖寨守御千户所与涉县守备的存续演变;另一方面又表现为与赵王府建置的此消彼长。因与赵王府同城,宣德间彰德卫后千户所改赵府群牧所。成化时期又因时任赵王朱见灂品行不端,群牧所被裁,官军别派,但仍属彰德卫,这是彰德卫建置演变与赵王军权削弱关联的直接体现。通过彰德卫建置情况的研究,既可窥视明代卫所制度在地方的灵活之处,又能反映明代军制演变的发展脉络。  相似文献   

11.
明代安多藏区土司制度略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安多藏区的土司制度主要可分为三类:即典型土司制、卫所土司制和僧纲土司制;并依据正史、地方志和家族谱等资料,分析和诠释了各类土司制度的主要特点。  相似文献   

12.
明清时期河西垦田面积考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自古以来,河西走廊就是中西交通的必经之地,也是中原王朝向西发展的根据地。从汉武帝建置郡县起,历代封建王朝无不重视河西的经营。明清两代,更致力于河西的开发。本文试就垦田面积的发展这一侧面,探讨明清时期河西的开发状况。 (一) 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年),冯胜进军河西,随即在这里建置卫所,驻军屯田。从洪武至永乐初,设甘州左、右、中、前、后五卫(皆治甘州,今张掖)、肃州卫(今酒泉),山丹卫(今县)、永昌卫(今县)、凉州卫(今武威)、镇番卫(今民勤)、镇夷守  相似文献   

13.
湘鄂川黔土家族地区卫所制度初探戴楚洲1982年.国家民委转发的《湘鄂川黔四省恢复土家族成份座谈会纪要》规定:“恢复土家族成份的工作主要在清代‘改土归流’前的土司、土官管辖的土家族地区,在其周围的卫所地区和边缘地带也有这个问题。”目前,学术界关于土家族...  相似文献   

14.
卫所建置是明代兵部所辖的基层单位。明代贵州由于其所处的历史背景和自然环境的特殊性,导致明代在贵州建置卫所出现了一系列有别于其他各省卫所建制的特异性。这种特异性突出表现在卫所空间分布上的极不均衡性和职能上的多重性。  相似文献   

15.
“碾伯守御千户所”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明史·地理志》为代表的一些史籍认为 ,明代的陕西行都司领有十二卫、四守御千户所总共十六卫所 ,碾伯守御千户所是其中之一。这种说法有误。事实上 ,陕西行都司领有十二卫、三守御千户所共十五卫所 ,碾伯所不是守御千户所 ,而是西宁卫的右千户所。《明史·地理志》的错误主要是由对明代守御千户所的属性不清所致。辨别清楚明代守御千户所以及千户所的属性 ,对明代卫所制度和明代地理区划等问题的研究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明代海南的"黎兵",是在明代海南卫所军事制度之下设立的地方民族武装组织,由土舍督领。明初对黎兵组织进行了重建,黎兵在军事、农业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后来由征兵制度改为募兵制,并且"革"、"复"不断。  相似文献   

17.
东胜卫是明政府设置于鄂尔多斯地区的卫所,其存在时间较短,经历洪武四年(1371年)初置和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复置.在此期间,卫所制度尚不完备.经研究表明,东胜卫先后两次设卫,虽在管辖范围上没有明显变化,但在军事建制及辖区军民的生产、生活上都存有较为显著的差异.  相似文献   

18.
明末清初,施州卫与活跃在川东鄂西的夔东十三家等农民军势力、南明势力、土司势力、清廷势力以及吴三桂势力有着复杂的政治关系。面对这些在鄂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活动的势力,施州卫与拥明势力多有交集,采取了以自保为主的政治策略。施州卫作出这种政治选择既有卫所制度的影响,也有卫所官员有强烈国家认同的因素,还受时局所限。这种政治选择促进了鄂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区域社会的整合、民族间的交流以及民族文化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随着明清河西卫所建置的确立完善,汉族民俗文化在河西一带得到广泛传播和发展,尤其河西一带神庙戏场的建设发展具有独特的时空特征。明代至清中叶前,河西神庙戏场建设时间大多在卫所建置以后,空间上集中于卫所中心地域。晚清随着河西由边疆变为内陆腹地,卫所基层乡村的神庙戏场蓬勃发展起来,这对民间祭祀空间的建构产生了深刻影响。  相似文献   

20.
武职贴黄作为明代武官任免、晋升、奖惩等方面最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在明代武官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该制度形成于明前期,虽曾在明中期依据实施情况作出适当调整,明后期又对制度中的种种漏洞进行修补,但仍无法挽救其名存实亡的命运。可以说,该制度经历了一个从创立到没落的嬗变过程。究其原因,不仅仅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还与卫所制度的衰败甚至明末政治危机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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