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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3 毫秒
1.
美国是典型的法制化国家,美国联邦与各州教育立法呈现出主导与主体的关系.联邦政府就关涉国家利益的重大事件,制定相应法律,对州教育提出要求,在协助各州提高教育绩效的同时,掌控教育事业的发展进程和方向;州教育立法系统、全面,成为教育立法的主体.  相似文献   

2.
民族地方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围绕民族地方的和谐发展进行立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为建设生态环境示范州,在民族地方生态立法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为构建民族地区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相似文献   

3.
在美国,环境健康损害赔偿法律实践中广泛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进行。在联邦层面,美国基于普通法和判例法确定可获赔偿的内容,其中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工资损失和获取收入能力损失、死亡与伤害、精神损失、财产损失与生活侵扰、惩罚性赔偿、按日累计赔偿金、隐私侵犯、杂项费用等。在州层面,一些州制定并较为有效地实施了环境健康损害赔偿相关立法,但另外一些州的立法并不发达。总体而言,美国贯彻整体主义司法理念,实行基于科学判断的规则之治,重视地方知识与国家实践协同运作,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4.
页岩气开发中环境法律制度的完善:一个初步分析框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页岩气开发是我国2012年开始的新能源战略重点突破口,但开发过程可能引致多种类型且难以逆转的环境风险。通过逻辑演绎和扩大解释,我国既有的环境法律体系可以用于规制页岩气开发的部分环境风险,但存在专门立法空白、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与措施的间接性、零散性等弊病。美国已率先实现了页岩气大规模商业开发,其应对环境风险的立法经验可资借鉴:提供多种社会群体利益表达的制度通道,规制立法的统一化与分散化的结合,为规范页岩气开发及其环境风险规制进行专门立法。我国构建页岩气开发环境问题规制制度体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体系化厘清页岩气开发中的权属制度、对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进行针对性扩展、构建页岩气开发环境风险规制的区块防治制度体系和进行专门立法等。  相似文献   

5.
中美环境教育及立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通过比较中国和美国的环境教育、环境教育立法现状及环境教育的成效,指出制定专门的环境教育法规在环境教育中的作用;借鉴美国环境教育立法的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提出我国进行环境教育专门立法的若干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6.
为适应州际贸易及人员流动增加的需要和抵制联邦权力的扩张,从19世纪后期开始,美国各州进行了统一州法的尝试。由于各州之间存在政治文化上的差异和经济上的竞争,再加上联邦体制的制约,统一州法的目标并不容易达到。到目前为止,真正得到统一的法律屈指可数,州际法律冲突仍然存在。  相似文献   

7.
“充分信任和尊重”条款是美国联邦宪法第四条中的第一款,它要求每个州对于他州的公共法律、案卷和司法程序,应给予充分信任和尊重。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联邦最高法院对“各州信任和尊重外州公共法律”的要求是相当宽松的,而对各州信任和尊重外州判决的要求却近乎苛刻。这主要是因为过分强调对各州法律的信任和尊重会造成一州为另一州立法或一州法律只能在外州执行的荒谬结果,而强调对判决的信任和尊重却可以在不过分损害各州主权的前提下促进联邦的统一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地方立法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地方立法分为普通行政单位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济特区地方立法和特别行政区立法。四种不同法域的地方立法反映了单一制国家在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多元立法的权力分工协调机制。但在实践中,这种立法体制却存在诸多问题,四种法域的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冲突,地方立法之间亦有诸多问题,立法权的分散也与WTO的统一性要求相背离。  相似文献   

9.
美国宪法规定的针对各州的禁止性规定在保护国家安全,统一市场,保护人权等方面有很大意义.虽然我国宪法没有规定哪些权力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哪些权力由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而只规定了各民族自治地方所要享有的权力.美国宪法上的这些禁止性规定对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与中央关系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0.
我国地方立法分为普通行政单位立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经济特区地方立法和特别行政区立法。四种不同法域的地方立法反映了单一制国家在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多元立法的权力分工协调机制。但在实践中。这种立法体制却存在诸多问题,四种法域的地方立法与中央立法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冲突,地方立法之间亦有诸多问题,立法权的分散也与WTO的统一性要求相背离。  相似文献   

11.
公司减资的比较法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在存续期间出现法定的减资事由后,依法定程序减少公司股本的行为。减资不仅影响股东的比例性利益,而且还会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故各国公司法对减资的事由、程序无一例外地加以严格的规定。我国法律允许公司减资,然而规定过于简单和原则,缺失有效的运行机制,导致以减资逃避债务,以减资掩盖虚假出资,以减资抽逃资金现象的出现。借鉴国外的有关立法例,完善我国公司减资制度,是当前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现代意义的中国环境法兴起于本世纪 70年代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 ,现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 ,以《环境保护法》为基本法 ,以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完备的法律体系。但在这个体系内部 ,还存在着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回顾我国现代环境法发展历史过程的基础上 ,本文分析了我国目前环境立法还存在的不足 ,并就改善环境法立法的有效途径做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13.
大陆法系国家卧底侦查实施主体表现出较强的统一性特点。英美法系国家卧底侦查实施主体则表现出明显的分散性与多样性特点。这与其立法模式与执法机构体制有着很大的关系。我国作为成文法系国家,执法机构具有统一性特点,宜采取综合式立法模式,以原则性规定为基础,结合列举说明的方式规定卧底侦查实施主体范围,同时在既有执法体制与现有法律基础之上构建体系性的卧底侦查实施主体,并规范卧底侦查具体实施者。  相似文献   

14.
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有关京津冀城市群及其承载力的研究变得日益丰富且深入。已有研究多关注对承载力内涵以及单项承载力承载区间的数量计算,而忽视了对综合承载力系统的耦合关系的研究。以“耗散结构论”“协同理论”和“突变论”等系统演化理论为支撑,通过构建城市群综合承载力系统耦合模型,对京津冀城市群综合承载力系统耦合机制及动力机制进行客观描述及剖析,为承载力研究框架的完善提供一定的指导。  相似文献   

15.
法律解释方式:从司法解释到判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成文法具有一定的缺陷,故而法律需要通过解释才能对现实发生作用,这种解释法律的职能往往为司法机关所承担.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判决,可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并产生新的权利.判决的这种功能需要一种能够使判决相对稳定的制度来支持,然而,中国现行的司法解释不能完成这一使命,因此,本文认为,需要引进判例制度.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都存在着判例制度,通过判例与成文法的互补,使法律解释以一种更贴近现实的方式进行,使法律的稳定性和灵活性能够得到有机的统一.  相似文献   

16.
制度规模的研究不仅可以体现法律的重视程度、考察体系的完备程度,还有利于把握历史发展态势,检验立法技术水平。就秘密侦查而言,美国联邦层面对乔装型秘密侦查主要通过判例和内部规范来实现规制目的;而对监控型秘密侦查则形成了包括成文法、判例和内部规范在内的较为全面的法律规制体系。我国对秘密侦查的规制长期处于空白状态,直到新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出台,才真正将秘密侦查纳入法治化轨道。但是与美国相比,我国对秘密侦查的制度规范在类型规模、规范数量、配套规模等方面有明显不同,立法者的立法技术还处于亟待提升的状态。  相似文献   

17.
我国至今尚未出台全国性的见义勇为法律,见义勇为的权益保障主要依赖于法律层级较低、制度尚不规范的地方性法规与规章。见义勇为地方立法作为国家法律的补充,应以解决见义勇为权益保障的现实问题为归依,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不断完善,实行政府先行补偿、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救助联动机制、妥善运用救助基金,为见义勇为权益保障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撑。  相似文献   

18.
环境治理效率不高的一个原因在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偏低。以2015年我国(大陆地区)29个省级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支出为研究对象,运用DEA三阶段模型,评价我国省级政府的环境治理支出效率。结果表明:我国地方政府环境治理存在效率损失,且各省支出效率差异显著,东部地区的环境治理支出效率要高于中西部地区。部分地区的效率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地方政府应在提高管理水平和优化资金规模方面双管齐下,促进支出效率的改进。财政分权、文盲率和工业化水平均对环境治理支出效率有显著的负效应,而经济发展水平、环保机构分布密度对支出效率的提高有积极作用。根据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的得分,将我国地方政府环境治理的效率分为四种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的特点提出了相应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19.
"罪刑系列"是指一种罪法律规定一连串近似的犯罪构成以及与之相应的法定刑。这种立法方式被多国刑法典所采纳。罪刑系列立法是罪刑法定原则和法律解释对立统一的产物,顺应了现代刑法调控模式转变的要求。针对我国现有贿赂犯罪的规定提出了几条立法建议,以期严密法网,完善法典。  相似文献   

20.
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的颁布,标志着现代法律体系移植的完备。就成文法体系而言,一方面民国民法典和民国土地法确立了完善的土地所有权体系;另一方面民国立法者以个人所有权取代家产制,以民法公同共有和永佃权的法理对祭田、"一田二主"习惯进行改造。从司法层面来看,法官们应在充分尊重固有地权交易习惯基础上,以西方民事法理去充分说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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