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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充足理由律究竟是不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这是逻辑界正在争论的问题。本文认为,充足理由律就是理由与推断的蕴涵关系的普遍规律,这种蕴涵关系存在于充足条件与必要条件之间、前提与结论之间、论据与论题之间,其普遍规律是:理由(充足条件、前提或论据)真则推断(必要条件、结论或论题)必真,推断假则理由必假,总之,真理由蕴涵真推断。这一规律贯串于假言判断、演绎推理与证明的形式结构中,成为它们的逻辑基础,所以不能不说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相反,有的同志认为,充足理由律是莱布尼兹“首创”的,但是莱布尼兹本人并没有“规定”充足理由律就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后人却把它引进形式逻辑,这是违背莱氏原意的,按照莱氏原意,它不属于逻辑,而属于本体论,所以不应该把充足理由律当作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这种意见引  相似文献   

2.
在目前关于形式逻辑的对象和作用问题的讨论中,有些人不同意“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这一说法。他们的理由是:“如果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是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话,就势必要把归纳逻辑、充足理由律等排除于形式逻辑之外。”几年来,在有关形式逻辑的问题讨论中,那些主张“內容决定形式”、“形式逻辑要管具体思维內容真假”的同志,一直是以充足理由律作为他们进行论证的主要根据之一的。他们认为,既然充足理由律是形式逻辑的一个基本规律,而充足理由律要求用作理  相似文献   

3.
“形式逻辑中必须有充足理由律”的论据充足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形式逻辑中究竟需不需要有一条“充足理由律”作为基本规律之一,这个问题自莱布尼兹提出“充足理由原则”以来在国外逻辑界曾引起过长期的争论。然而在国内,却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充足理由律”一直都是被当作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写入各种逻辑著作或内部教科书中。本文试图针对有关的四种主要解释和论点谈些不同的看法。为了使讨论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和出发点,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形式逻辑作为一门专门科学的对象和范围。目前绝大多数逻辑工作者都承认:形式逻辑(普通逻辑)是以思维的形式和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或者还可以包括一些逻辑方法)。这就是说,形式逻辑只研究概念、判  相似文献   

4.
目前,逻辑界展开的关于充足理由律是否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的讨论,是具有重大的逻辑理论意义的,因为这不单只关系到对充足理由律的理解、看法,在认识上的、思维上的作用等问题,而且也牵涉到思维的特征、思维过程的有机联系、思维过程和现实过程的关系等等问题。  相似文献   

5.
充足理由律作为思维基本规律之一,在形式逻辑中占有一定的重要地位。我国六十年代中期以后,它却被莫名其妙地撵出了形式逻辑学科的大门。至今还有人说,它并不属于形式逻辑的范畴,无需恢复其地位。我想就这个问题谈点自己的粗浅看法。 (一) 粉碎“四人帮”以后,科学的春天来到了。形式逻辑也得到了新生。充足理由律作为一条客观存在的思维规律,应恢复它在形式逻辑中的地位。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6.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关于充足理由律的争议较多,本文暂不涉及)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这是逻辑学界一个流行的基本观点。对此,徐庆凯同志在《“形式逻辑基本规律”质疑》一文中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认为这三条规律根本不是形式逻辑的规律,更不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而只是形式逻辑的规则。这就向逻辑学界提出了两个带根本性的问题:1.为什么说同一律等是形式逻辑的规律?2.为什么说同一律等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而在一般逻辑论著中,对这两个问题的具体论述尚不多见。因此,本文拟就此作一点探讨,顺便谈一点对徐文的不同看法,以就教于同志们。  相似文献   

7.
在我国逻辑学界,多数同志把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称为“形式逻辑基本规律”(其中有不少同志把充足理由律也包括在内,但因意见分歧,这里不去涉及)。另外还有一些大同小异的称呼。如“普通逻辑基本规律”,只是把“形式逻辑”改称为“普通逻辑”,并无其他区别;再如“逻辑思维基本规律”、“思维形式基本规律”,越出了形式逻辑的范围,失之过宽;又如“逻辑规律”、“逻辑思维规律”,不仅越出了形式逻辑的范围,而且失掉了“基本”的限制,更加失之过宽。所有这些称呼,尽管各有不同,但是有一个根本的共同点:都把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称为规律。我自己过去也是这么说的,现在我觉得这个说法是不确切的。谨将浅见申述如下。  相似文献   

8.
对形式逻辑基本规律的违反是言语幽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用逻辑学中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这四大规律来分析言语幽默,可得出言语幽默是认知逻辑意义与非逻辑意义形成意义对比的过程,并且当这种意义对比刺激心灵并被人们所认知后,会引起心灵上的愉悦感,由此产生言语幽默。  相似文献   

9.
李小虎 《东岳论丛》2001,22(5):64-67
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不是形式逻辑的公理 ,也不是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更不是形式逻辑的元规则 ,而是形式逻辑构建形式系统时作为出发点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消解形式逻辑四律的理论困惑 ,应把形式逻辑四律从形式逻辑形式系统中分离出去。  相似文献   

10.
在有关形式逻辑对象问题的讨论中,有人认为形式逻辑的对象是思维形式的结构这一说法,只适合于判断、推理,而不适合于概念。他们的理由是:因为概念只有逻辑特征,而无结构;如果从结构上来分析,把概念作为判断、推理的一个组成部分,就会丧失它的相对独立的意义。这种看法对不对呢?我认为是不对的。这里,值得探讨的是概念有无结构以及形式逻辑如何研究概念的问题。本文拟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人们对非形式逻辑的学科品性的纷争使得非形式逻辑是一个不固定的指示符。非形式逻辑是不是逻辑的分歧主要表现在对形式标准和非形式逻辑的宗旨或功能的理解上,以此来否定非形式逻辑的逻辑属性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在非形式逻辑是什么样的逻辑问题上的分歧主要涉及非形式逻辑的对象、手段和评价标准,虽然诸多观点的侧重点不同或某些观点值得商榷,但给我们认识非形式逻辑的逻辑品性以启示:非形式逻辑是以区分好的论证(推理)与坏的论证(推理)为宗旨的,主要研究日常生活中以自然语言为载体的非形式论证(推理)的建构、解释、分析、评价和批判的合理或合情的标准、尺度和程序的一般原则、模式和方法的逻辑学科。按照这种观念,一则可以避免将非形式逻辑排除在逻辑在外,二则可以将它与形式逻辑形成鲜明的对照,三则可以避免将它混同于自然语言逻辑、语用逻辑。  相似文献   

12.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是哲学界所关心和争论的重要问题。这一关系也被说成是逻辑与辩证法之间的关系。最近,河北省哲学学会逻辑专业委员会理事江东撰文《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关系的再思考》,提出了“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关系当为并列关系”的新观点(见《自然辩证法研究》1997年逻辑增刊)。该文从运动和静止的关系、学科分  相似文献   

13.
卢卡西维茨教授(Jan Lukasiewicz,1878—1956),波兰著名逻辑学家,毕生从事古希腊逻辑、命题逻辑和模态逻辑的研究,他的关于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名著《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中.目前,人们面对形式逻辑的困境,普遍认为形式逻辑要改革和现代化,这一点是没有分歧的.但是,形式逻辑如何改革,如何实现现代化,回答就众说纷坛了.笔者认为.这是个方向性的向题,根本在于如何界定形式逻辑研究对象,这是构筑具有现代气息的形式逻辑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读了卢卡西维茨的《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笔者发现,卢氏关于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思想,对于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一 什么是形式逻辑?换言之,什么是形式逻辑研究对象?卢卡西维茨引用了两段话表达了一个传统的看法.其中一段话是从凯因斯的著名的形式逻辑教科书中引来的:“通常说逻辑是形式的,这是仅就思想形式而言,亦即就我们思维的方式而言,而不管我们思维的各种特殊对象.”这段话界定了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特征,直到今天,也没有谁提出质疑.然而,卢卡西维茨在当时却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思想形式”(与“思维形式”同义——笔者注)这个概念是费解的、不精确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原因是来自“思想规律”这个错误的逻辑概念.  相似文献   

14.
迟维东《普通逻辑概论》(天津人民出版社)一书的问世是逻辑学界的一大幸事,它标志着普通逻辑的教学与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概论》值得称道的精湛之处在于以下几方面:首先,从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或称之为“数理逻辑”)相互兼容或联系角度架起了二者沟通的桥梁。这是该书的突出贡献。80年代以来,围绕形式逻辑改革问题全国逻辑学界争论了许久,涌现出“替代论”与“吸收论”两派意见:替代论者认为,形式逻辑学科发展到现在已过于陈旧、不合时宜了,有必要由迅速崛起的数理逻辑取而代之。吸收论者认为,形式逻辑与数理逻辑毕竟是…  相似文献   

15.
在逻辑学中,有形式逻辑和辯证逻辑之分。这两种逻辑研究的对象是不同的,遵循的规律和使用的方法,也是不同的。因此,有人就据此得出:有形式逻辑的思维形式,有辯证逻辑的思维形式,具体地说,有形式逻辑的概念判断推理,有辯证逻辑的概念判断推理。过去,在逻辑问題讨论的论文中和有关逻辑问題专著中,有些人就曾根据这个原则,提出了辯证判断,认为辯证判断是辯证逻辑研究的对象,形式逻辑不研究它们。最近,李先焜同志在《论矛盾判断》(载《江汉  相似文献   

16.
我国形式逻辑的研究,在解放后,曾经有过一个繁荣的春天。当时讨论问题之多,争论之热烈,确是前所未有的,并且出了讨论集三大本。然而,由于受到“左”的影响,对研究思维形式的作用和意义估计不足,对国外形式逻辑的新发展重视不  相似文献   

17.
一逻辑是形式的科学吗?我国逻辑学界流行着这样一种见解:逻辑是思惟形式的科学,可以只管思惟形式的正确,不问思惟内容的真实不真实,甚至主张"形式逻辑推理的大前提,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假的".这样就把逻辑推进主观唯心论的泥坑了.把逻辑当作形式的科学,是从康德开始的.据哥尔纳说:"首先使用'形式逻辑'这个名词的是包姆加敦和康德."在康德看来,逻辑是研究纯粹  相似文献   

18.
自然语言逻辑是现代逻辑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随着中国逻辑与语言研究会的成立,我国对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正在不断扩大和加深。但是,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它与形式逻辑的关系如何?这个对于自然语言逻辑研究“性命攸关”的问题,在逻辑界却存在着重大分歧。本文拟对有关这一问题的一些相当流行的看法作出批评,并提出自己关于这个问题的一些初步的看法,希望能以此引起争论,以推动对此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一 有人认为,自然语言逻辑,顾名思义,就是研究自然语言的逻辑,即它的研究对象是自然语言,而形式逻辑似乎不是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的。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因为,就一定意义来说,任何逻辑都是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的(自然语言逻辑当然也以自然语言为研究对象)。说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对象就是自然语言,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不是自然语言,这一方面是把自然语言逻辑的研究对  相似文献   

19.
我国的法律逻辑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一些逻辑学家基于逻辑的应用,开始对法律逻辑予以研究,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应用形式逻辑的原理、原则来解说司法实例.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些法学家在法学研究由立法中心主义转向司法中心主义的背景下,开始关注法律逻辑,主要是对形式法律逻辑,尤其是司法三段论的批判与反思,强调法律推理中的实质方面.但是,由于理解过于宽泛,法律逻辑同一般方法论、修辞学等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对于人们一般所理解的研究思维形式结构的逻辑被消解了.本世纪以来,法律逻辑走向多元,非形式逻辑成为研究重点.总的来说,我国法律逻辑研究依然处于较落后状态,诸多争论本质上是建立在误解的基础之上的.  相似文献   

20.
在修正旧的形式逻辑、建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形式逻辑科学体系这个问题上,目前公开发表的意见(或方案)已经有了好几种。我们觉得这些意见中的某些意见,有商榷的必要。有一种意见,如刘丹岩同志认为:修正形式逻辑,就是创立辩证逻辑,也就是创立统一的逻辑。他说:“修改形式逻辑和创造辩证逻辑是一回事,而不是两回事,修改了形式逻辑同时就是建立了辩证逻辑”。在修改形式逻加之外,“另外创立一个辩证逻辑”就是“把统一的逻辑割裂了”,“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同时存在、和平共居”。为什么刘丹岩同志这样认为呢?原来是他认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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