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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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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并不意味着民事检察抗诉制度的定型。民事检察抗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监督和保障民事独立审判原则、处分原则和当事人平等对抗原则的正确施行,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具体而言,可在民事执行、调解、破产程序等方面拓展民事检察抗诉监督的范围,把握抗诉监督的重点,实行主动干预和被动响应相结合的程序运作机制,遵行规范的抗诉程序。  相似文献   

2.
民事抗诉学说中废除说、限制说、加强说是不全面的,完善说符合我国国情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民事抗诉属公权力行为,抗诉过程充分体现当事人地位平等和诉讼平等,检察机关只发挥程序性启动再审的作用,实体判断仍由法院完成。协调民事抗诉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的关键是,涉及私人利益时应充分尊重当事人处分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时,则以职权主动抗诉。由于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立法粗糙和原则抽象,迫切需要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3.
2007年《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涉及到较多民事检察抗诉方面的内容。虽然修改后的民事检察抗诉制度更加进步,但是离司法界的期待还是有一定距离。如何合理定位民事检察抗诉的价值目标和功能,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一直是学界讨论的热点,笔者对此做了相关探索。  相似文献   

4.
论民事检察权及其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检察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来分析,它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国的民事检察制度存在的问题却很多,需要进一步的改革。要完善民事抗诉制度,建立民事公诉制度,确立检察院的民事公诉权。  相似文献   

5.
民事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改革中的热点问题,在对民事再审制度进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着重从民事再审的指导思想、法院提起再审、检察院抗诉启动再审和当事人引起再审程序等方面,重点分析了当前民事再审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在此基础上对于改革与完善民事再审制度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6.
民事抗诉再审启动一元机制是近年来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一些学者在民事再审程序制度改革探讨中提出的观点,主张我国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应由目前的三元机制(法院、检察院、当事人)转向一元机制(检察院).这一主张具有其合理性和理论依据,但对一元化的检察机关抗诉的制约机制鲜有论述和考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移位是目前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下促进司法独立和制约、完善检察机关抗诉一元机制的一剂"良药".  相似文献   

7.
民事抗诉再审启动一元机制是近年来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一些学者在民事再审程序制度改革探讨中提出的观点,主张我国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应由目前的三元机制(法院、检察院、当事人)转向一元机制(检察院)。这一主张具有其合理性和理论依据,但对一元化的检察机关抗诉的制约机制鲜有论述和考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移位是目前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下促进司法独立和制约、完善检察机关抗诉一元机制的一剂“良药”。  相似文献   

8.
本文回顾了建国以来司法实践中的民事程序法治建设与程序公正、民事实体法治建设与实体公正,论述了司法随意的失误和司法规范的成功;针对人民法院如何实现司法公正,提出并论证了审级制度、抗诉制度、判例法制度、法院设置和法院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构想。  相似文献   

9.
我国新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检察监督法律制度,并把民事抗诉作为民事检察监督的唯一方式。按照法理学的一般理论,在法律所及领域,任何法律行为和事件都会引起一定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终结;受国家立法拘束的任何主体,都必将系属于一定的法律关系。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抗诉,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必然产生一种监督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为相应法律规范所确认、调整,这就产生了民事抗诉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私权意思自治观念的深入,关于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制度,存在民事检察抗诉权存废之争。笔者认为,民事检察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现阶段不能废除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相反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文试图分析当前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以构建完整的监督体制入手提出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体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的完善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经过数十年的曲折发展,至今已成为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立法的先天不足和实践中存在的种种困难,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处境仍很尴尬,监督效果也大打折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何去何从,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深入分析了存在的民事检察监督范围过于狭窄、监督的方式单一、抗诉后再审的周期过长等问题及主要原因,并提出了构建检、法权力平等的检察监督机制、完善民行抗诉机制、确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机制、建立民事公诉机制等符合中国现实的可行性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希望对完善和发展我国民行检察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从前苏联解体到俄罗斯,尽管政治体制发生了巨变,但其民事检察制度却几经变化又回到了原点,最后基本上保持了前苏联民事检察的原貌,其法律监督的基调仍然未变。深受前苏联监督基调影响的我国民事检察制度的变革虽势在必行,但无论从宪政还是从理论正当性的角度来看,其法律监督的基调都不应该也不可能予以改变。换言之,未来民事公诉的兴起,并不意味着我国现行民事抗诉监督制度的必然终结。  相似文献   

13.
文章梳理了在沙俄、前苏联、俄罗斯联邦三个时期俄罗斯民事检察权权能演变的过程,随着《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的颁布实施,俄罗斯民事检察权经历了无限监督到有限监督的蜕变。鉴于我国民事检察制度脱胎于前苏联民事检察制度的历史渊源,我国民事检察权权能完善的路径主要有:赋予检察机关在特定的情况下提起民事诉讼的权能;完善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检察建议;保留检察机关抗诉的权能,等等。  相似文献   

14.
论完善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目前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人民检察院应对民事诉讼进行全面法律监督,而不是仅仅监督人民法院的判决行为和裁定行为,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和法院的其他行为,也应纳入检察监督的范围。就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来看,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检察监督的方式包括: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参与民事诉讼、抗诉( 包括审判监督程序上的抗诉和上诉程序上的抗诉) 。  相似文献   

15.
抗诉是目前我国立法所明确规定的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唯一方式。在肯定民事抗诉程序中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前提下,应对其调查取证的具体权限范围加以界定;同时,对我国相关检察解释规定的不足之处应加以具体分析,并从理论上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6.
一般认为检察院抗诉与法院的依职权再审是阻碍我国民事诉讼向"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靠拢的主要障碍,现今民事抗诉不仅被保留且得到进一步发展,这不仅仅是出于司法现状的考量,更核心的是对民事检察监督宗旨的把握——并非旨在给当事人提供最后的公力救济。民事抗诉理由中"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是新增的内容,本文主要论述何为再审新证据,检察院能否及如何调查取证,对检察实务中已经存在及即将出现的问题的解决给出笔者的见解。  相似文献   

17.
抗诉是目前我国立法所明确规定的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唯一方式。在肯定民事抗诉程序中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权存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的前提下,应对其调查取证的具体权限范围加以界定;同时,对我国相关检察解释规定的不足之处应加以具体分析,并从理论上逐步完善。  相似文献   

18.
论民事再审程序提起的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民事再审程序提起主体的若干争议问题 ,本文认为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其提起再审程序的主体既不是本院院长 ,也不是审判委员会 ,而是“本法院”。法律应当规定地方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发现有法定抗诉情形的 ,有权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而没有必要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当事人作为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地位应当得到肯定和保障  相似文献   

19.
民事诉讼检察制度是现代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国立法均规定了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权和参与诉讼权,而我国却只规定了审判监督的抗诉权.这不仅与各国立法潮流相逆.同时因缺乏理论基础的有力支撑,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的矛盾。基于对检察权性质和功能的科学定位。我国应当取消抗诉制度,重新激活民事公诉制度,实现民事诉讼检察制度的重构。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检察制度是现代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国立法均规定了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权和参与诉讼权,而我国却只规定了审判监督的抗诉权,这不仅与各国立法潮流相逆,同时因缺乏理论基础的有力支撑,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诸多的矛盾.基于对检察权性质和功能的科学定位,我国应当取消抗诉制度,重新激活民事公诉制度,实现民事诉讼检察制度的重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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