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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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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科纵横》2018,(5):74-78
生态补偿法律保障机制是渭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制保障,其原则多样、意义重大。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法律保障实践取得长足发展,但还存在生态补偿标准偏低、生态补偿力度薄弱、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和生态补偿方式单一、生态补偿相关配套制度缺乏等问题。应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标准法律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法律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方式法律保障机制;健全完善生态补偿相关配套制度法律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
作为我国空气重污染区之一,京津冀空气污染的有效治理迫在眉睫。空气污染的区域性和外部性,使得构建和完善跨域合作治理机制成为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的根本。虽然在中央和地方层面都有联动治理空气污染的相关政策和相应组织制度安排,但现阶段京津冀政府间合作存在着浅表化及碎片化、低制度化、治理主体和手段单一化等问题。三地发展不平衡及环保诉求的不同、跨域机构权威性的匮乏、利益协调及补偿机制的缺位是导致问题的主要原因。完善区域环保的统一标准和联动监管体系、完善生态补偿和利益共享机制、设立权威性的区域协调机制、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是提升京津冀空气污染联动治理绩效的可能路径。  相似文献   

3.
长三角区域作为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区域内的生态治理问题日益凸显。区域内各政府间面临着生态治理合作理念淡薄、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利益协调机制不健全、政绩考核体系单一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区域内政府要更新思想观念,建立"双赢"的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以及通过完善政绩评估体系等途径来推动生态治理合作。  相似文献   

4.
赵超 《探求》2007,(6):71-72,76
构建"泛珠三角"生态补偿机制是解决"泛珠三角"区域性生态服务有效供给的重要途径,是"泛珠三角"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同时又是促进"泛珠三角"区域更紧密合作的基础。构建这一机制,需要构建基于生态补偿的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区域生态补偿基金,尝试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手段以及尽快制定《"泛珠三角"生态补偿机制协定》。  相似文献   

5.
《探求》2015,(2)
广州正处于从快速拓展走向优化提升的转型时期,在具体开发建设行为过程中如何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目前,广州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政策法规保障、生态补偿机制、投融资机制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完善,为此,本文分析广州生态城市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划定城市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环境治理的监管政策、引入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国际海底区域活动及其产生的环境影响更加严峻,对国际环境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来蕴含于“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中的环境保护要素,逐步走向侧重于规范相关“区域”活动主体“义务+责任”的国际环境治理模式。但从当前的总体情况而言,“区域”及其资源的国际立法仍然侧重于保障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而对环境效应重视不足。故亟需国际社会扩大“区域”活动主体范围并加强能力建设和环境监管、统一相关环境标准并细化环境补偿基金等事项,促进“区域”活动之国际环境治理进程不断向前发展,以建立健全“区域”活动的国际环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7.
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法律机制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顺应了当今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的趋势。而要真正实现次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的互利共赢,就必须加强和完善次区域内环境合作法律机制的建设,以统筹协调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考察次区域内各国环境合作的历史与现状,使我们认识到虽然次区域内环境合作法律机制已初步形成,但仍不完善,尚需通过制定《GMS环境合作协定》、设立GMS环境作委员会、建立独立的GMS环境争端解决机制、拓展GMS环境保护法律机制的合作领域与层次等方面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国有森林生态效益被无偿使用,森林经营者利益得不到保证,为保证国有林可持续发展经营,完善现行补偿制度刻不容缓。从法律管理的视角分析我国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体系、补偿要素的内容、补偿的实施机制等方面的缺失,完善补偿制度应着眼于: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立法目的与价值取向应该旨在协调国有林经营管护各方的利益,化解彼此间的利益冲突;维护社会公平,包括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明确确定补偿范围,完善补偿要素;规范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透明的国有林生态效益补偿信息公开制度、可持续的保障机制和完备的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9.
由于政治、历史和文化因素,以及地区主义的缺失,东北亚地区各国的安全关切集中在国家领土和主权安全,而非像地区主义较为成熟的区域更加关注人的安全。在这样的背景下,东北亚地区的环境合作很难形成制度化程度较高的治理体系,而是要依靠非正式和非强制的制度安排促进各国认知形成,依靠软法实现治理目标。中日韩环境部长会议机制(TEMM)在21年的合作实践中不断构建环境共识,相互给定合作身份,继而创造了东北亚地区环境共同体社会;借助国际环境协定安排,帮助并促进各国履约,通过提升各国国内治理能力来实现区域治理目标,形成区域治理规范,探索出东北亚地区环境治理的可选路径。因此,这一机制在众多东北亚环境合作机制中,虽然起步较晚,但是级别最高,对各国环境政策具有重大影响力,成为东北亚地区连接国家治理、区域治理和全球治理的协调中心。该机制的治理实践为复杂地区形势下的环境治理提供了必要的合作经验。  相似文献   

10.
北京农业生态服务价值与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北京农业在贡献着巨大的生态环境服务价值的同时,农民直接获得的却只是不到6%的农业经济价值和经济服务价值。理论与实践都期待着北京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几年来,北京市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实施效果显著,为在北京全面推行农业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十分必要的探索。尽管如此,"生态补偿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国内外正在探索的碳交易制度将为完善北京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  相似文献   

11.
当前,全球环境治理在各种内外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正经历"多中心"的价值核变。就引发全球环境治理范式转换的外在致因而言,呈现国际政治、经济与社会结构中强化环境公共规制的基本转向,涵盖国内与国际层面的环境政策联动、世界经济振兴与整体性生态环保的交叠融合,以及多层级治理权威的社会互构。而全球环境治理所依存的国际法内生秩序孕育着自身规范结构与实施机制的复合性演进。全球环境治理范式转换在治理实践中表现为多层级协商合作体系的雏形初现,并已在贸易、投资、金融等国际法领域展露出环保规制策略统筹互补的特征。一方面,主要依靠合作网络权威与法律导向的公众参与;另一方面,强调跨领域整合多样化、竞争性的治理工具。全球环境治理的范式变迁将有效促动国际司法控制与环境条约遵约管理的共融支持,为滋养国际环境法执行的民主正当性与环境效率的共向发展创造有机土壤。  相似文献   

12.
主体功能区划下的西部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丛霞 《社科纵横》2010,25(6):19-22
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的规划,从当前和长远的角度来讲,西部生态补偿机制的完善是西部进行有序开发、优化开发的制度保障,其目的在于支持和鼓励生态脆弱地区更多地、主要地承担保护生态而非经济发展的责任。建立和完善西部生态补偿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其紧迫性不言而喻,但更为重要的是依据客观情况循序渐进地推进。文章分析了西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和完善的意义,剖析了现阶段西部生态补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和完善西部生态补偿机制的思路对策。  相似文献   

13.
《社科纵横》2016,(1):61-66
当前农村环境立法中存在比重失衡、供给不足、内部冲突、效力等级低下以及制度创新不足等缺陷,使农村环境治理的法治之路颇为艰难。在农村环境立法上,我们应当采取城乡合一的环境立法模式,扩大农村环境保护立法中的农民参与,提高农村环境立法的分量和质量,在农村环境立法中确立排污权交易和生态补偿制度,赋予村民委员会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为农村环境治理进而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相似文献   

14.
《社科纵横》2015,(8):45-48
东江发源于江西省寻乌县,是广东和香港地区4000多万居民的主要饮用水源,关系着东江流域和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以及香港的繁荣和稳定。但是源区居民在经济发展和环境资源保护的同时产生了矛盾。因此,本文尝试对东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进行研究,分析了补偿机制建立的必要性并提出了完善东江源去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和对策。  相似文献   

15.
周颖 《探求》2013,(1):46-50
区域生态补偿重点关注的是区域层面产生的资源环境问题,它以适当的经济、政策手段,协调区域间生态补偿主体、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以达到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的。在经济加速发展的过程中,广佛肇经济圈的跨界水污染、空气污染等区域性环境问题日益凸显,亟待构建一个包括事前、事中、事后这一系统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该机制从破解“生态不经济、经济不生态”的矛盾出发,对加强三市流域与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环境资源共享,建立广佛肇地区绿色优质生活圈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社科纵横》2015,(10):54-57
京津冀文化协同发展协议的签署,推动了京津冀区域文化一体化的进程。在跨区域文化交流和合作不断深化的同时,我们更应关注植根于人类生存进程的乡土生态文化。乡土生态文化保存了文化的根基,表征着京津冀区域的历史、生长、生成与创造。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乡土生态文化的传承却面临着现实困境和挑战。  相似文献   

17.
生态补偿与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理论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陶恒  宋小宁 《创新》2010,4(2):82-85
过去的分税制改革确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能适应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探讨适应限制类和禁止类主体功能区建设所需的基于生态补偿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计,认为应该根据这两类区域进行生态保护建设的直接成本和放弃发展经济的机会成本,以及受益区域的支付意愿来共同确定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最后提出了改革现有以纵向为主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逐渐完善以生态补偿为主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吴明飞 《学术交流》2007,(2):129-131
金融生态是具有创造力的仿生学概念,为金融发展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而金融生态总是受一定的因素作用和影响的,这些因素包括信用环境、政策环境、法制环境等,其中最主要的影响因素还是法制环境,它是影响金融生态的根本因素。加强金融制度建设,要完善金融立法,完善金融宣传法律制度,完善金融执行机制。  相似文献   

19.
异地开发生态补偿"金磐经验"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在分析"源头现象"与生态补偿必要性的基础上,针对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目标,结合金磐扶贫开发区实际研究了异地开发生态补偿"金磐经验"和启示,进而提出了健全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的对策与建议,对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相似文献   

20.
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京津冀劳务协作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二五规划提出推进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打造首都经济圈的国家战略,在此背景下,加强京津冀劳务协作成为实现区域经济合作必不可少的人力支撑。开展京津冀劳务协作具有现实依据,既可以满足河北省与京津的双重需要,也符合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成本收益比较规律。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制约京津冀劳务协作的因素,主要有京津地区低技能要求类岗位因就业质量低下对河北省农村富余劳动力缺乏吸引力问题,河北省农村转移劳动力素质较低无法胜任高技能岗位问题,开展京津冀劳务协作的组织、人力、信息支撑不足问题等。应通过提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质量、加大政府和企业的培训投入、开展京津冀培训协作、设立村级劳动保障协管员、建立京津冀信息合作机制等办法解决这些障碍问题,进一步促进京津冀劳务协作,为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有力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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