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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目前,国内研究钓鱼岛争端问题的文献主要是从历史和法律两个角度来论述的,涉及钓鱼岛列岛的主权归属问题、中国对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拥有主权的历史依据和法律依据研究、日本反复挑衅钓鱼岛主权问题的政治图谋以及钓鱼岛争端对中日关系的影响等方面。本文专门从国际法的角度对解决钓鱼岛争端的模式进行研究,提出了战争模式、仲裁模式、谈判模式和搁置模式,并从历史和国际法理两个角度对这四种模式在中国未来解决钓鱼岛争端上的可行性选择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2.
韩国虽不是钓鱼岛争端的当事国,但地缘上的临近以及中日两国对于韩国的重要意义,使韩国不得不对钓鱼岛问题保持高度的关注。从韩国政府、学界、媒体对钓鱼岛争端的认知来看,韩国秉持着"政治上恪守中立、道义上倾向中国、实际上中日皆忧"的基本态度。韩国的这一立场,与其奉行的外交路线、独岛与钓鱼岛之间的连带关系以及对中日政治发展态势的预判密切相关。由于韩国在钓鱼岛问题上的立场对东北亚国家间关系和地区局势都具有重要影响,力争韩国在钓鱼岛问题上严守中立甚至于支持中国,对争取钓鱼岛博弈中的战略优势,营造有利于我国的周边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社科纵横》2017,(4):68-71
领土完整关乎国际独立与主权完整,领土争端能否和平解决关系到国际与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新中国在解决与周边国家领土争端的过程中形成了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治解决方法,并对法律解决方法持审慎态度的一贯主张。这种方法与特点的形成不仅根源于中国的历史文化,也具有充足的国际法依据。在和平解决领土争端的过程中,我国应在坚持已有立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国际法方面的研究。  相似文献   

4.
桐声 《日本学刊》2003,(6):69-81
中日两国在钓鱼岛主权、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问题上主张各异,对相关国际法的理解也有明显分歧。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规定的大陆架自然延伸等原则,钓鱼岛的领土主权理所当然属于中国,并有其领海和毗连区,但作为一组无人居住岩礁而不享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日本在东海单方面划定将钓鱼岛归入日本一侧的所谓“等距离中间线”,并欲以此扩大专属经济区。与中国强分大陆架。日本的做法缺少国际法法理依据,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及其领海权,以及中国对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正当权益。在中日两国即将同时向联合国申请大陆架资源之时,应重视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国际法判断,向世界重申中国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资源方面的合法权益。而且,作为解决问题的必要步骤,当前中日两国应以公平协商为原则,认真研究如何推动共同开发东海大陆架资源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廉德瑰 《日本学刊》2016,(4):144-158
日本外务省和日本学者认为中国提出的明清史料不能证明历史上钓鱼岛主权属于中国。他们根据的是所谓国际法原则,认为明清史料并不包含中国实效统治过钓鱼岛的有力证据。国际法的先占原则中,关于"无主地"的认定规则到19世纪发生了改变,而明清史料的大部分符合16、17世纪欧洲国际法关于发现和先占的一般原则,日本用19世纪已经变化的国际法原则溯及16、17世纪明清时期的历史事实,说明清的史料没有证明力是站不住脚的。明清时期中国岀使琉球的使节记载的钓鱼岛属于中国之界内的内容,特别是清朝晚期的国家版图都证明钓鱼岛在明清时期早已不是"无主地",是已经由中国先占的领土,日本明治政府在19世纪末对该岛的所谓"先占"是违法的。  相似文献   

6.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在2016年7月最终裁决中认定对菲律宾所提的与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相关的诉求拥有管辖权,并裁定中国的历史性权利违反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在内的国际法规则。本文结合2015年和2016年两个阶段的裁决书,从三个角度评析和质疑仲裁庭对历史性权利相关诉求的管辖权,认为:两阶段裁决所援引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中菲两国之间存在关于历史性权利的真实争端;即使争端存在,该争端在性质上也并不属于关于《公约》解释和适用的争端;从《公约》第298条看,相关诉求所反映的争端在性质上构成关于海洋划界争端的一部分,属于《公约》允许中国声明排除强制争端解决程序管辖的一类争端。  相似文献   

7.
<正>21世纪是海洋世纪海洋在世界政治博弈、经济发展和军事斗争中占据突出地位,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随着人类对海洋的依赖日益加深,海权争夺愈演愈烈。在钓鱼岛争端和南海争端中,美国不仅挑拨离间制造事端,还推动事端逐步激化;不仅破坏我国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而且阻碍我国和平解决海洋争端的努力,使我国处于不利的境地美日加紧在海洋上对我国全面遏制,以及南海周边国家频频挑衅,使我  相似文献   

8.
辛柏春 《求是学刊》2002,29(3):85-87
国际法作为规定国家之间相互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体系 ,对维持正常的国际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而争端解决机制的确立和发展是实施国际法的重要途径。文章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解决争端机制为例 ,就国际法上的解决争端机制的特征及新发展做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在钓鱼岛争端的论战中,日本官方回避《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为代表的雅尔塔体系法律文件在确定战后东亚领土中的地位,反而将《旧金山和平条约》作为日本对钓鱼岛"主权"主张的条约法依据。本文结合历史学对"雅尔塔体系"的研究,侧重从国际法尤其是条约法角度,重点考察和论证"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雅尔塔条约体系的"强行法"特质,并分析这些条约与钓鱼岛问题的紧密关联,以批驳日本的官方主张。  相似文献   

10.
论文以“搁置争议”原则为中心,对中日两国围绕钓鱼岛领土争端的历史演变进行了梳理,对钓鱼岛争端激化和升级的背景进行了剖析。论文认为,应该正确认识钓鱼岛领土争端在中日关系中的定位问题,领土争端已经持续了40多年,但它没有成为中日关系发展的重大障碍,可见这是一个可以控制和避免升级的问题,关键在于当危机出现时,应该冷静处理而不是高调挑衅。为了避免争端的激化和升级,中日两国政府应该在坚持“搁置争议”原则的基础上,达成5项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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