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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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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培训协议服务期的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邱婕 《中国劳动》2005,(5):55-56
重庆某制药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与员工张某于2001年3月3日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第4条规定:"……如公司和雇员双方在本合同的预定期满前3个月内达成协议,本合同的期限可以延长……."2002年7月7日,双方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又签订了一份培训合同,该合同第3条规定:"在培训期间及完成后,雇员同意在其现在的岗位或公司认为适合的岗位上为公司服务至少5年(培训开始之月起算)……培训开始之日至5年届满前,如违反协议,员工要求辞职,该雇员必须退赔公司全部培训费用……"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简介某公司为一国有控股电气企业,于2011年7月27日招聘陈某到其公司,从事拉丝工作,双方签订有书面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14年7月27日至2017年7月26日。该《劳动合同书》第36条约定:"甲方如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或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乙方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服务期和违约金的约定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专项协议,与本合同具  相似文献   

3.
<正>培训服务期违约金的支付情形主持人:《劳动法》明确,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同时允许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事项,以及劳动者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赋予用人单位就培训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权利。那么,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支付培训服务期违约金呢?  相似文献   

4.
<正>案情简介张某为医疗影像技术人员。2010年5月,张某与某医院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医院按规定为张某办理了社会保险,但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2013年6月,医院经联系派张某到国内某大型医院专项进修学习医疗影像技术1年并签订专项技术培训服务期合同,合同规定张某进修学习期间医院为张某支付学习培训、差旅等费用暂计为10万元,张某服务期自进修学习结束即自2014年7月起计算为5年,张某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规定向医  相似文献   

5.
<正>问:张某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于2012年11月30日到期,公司未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合同,但也没有与张某续订劳动合同,张某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年后的2013年12月,张某提出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请问,张某主张权利会得到支持吗?  相似文献   

6.
<正>《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该条可以看出,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可以调岗的权利,甚至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在现  相似文献   

7.
劳动者不签合同用人单位也要承担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08年3月进入宁波某电子制造公司上班,从事弱电系统调试维修工作.入职半个月后,公司人事部门通知张某签订劳动合同.想到自己从原公司离职时被公司以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为由支付了500元违约金,张某坚决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写下了"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并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保证书.公司考虑到张某是熟练技术工人,又有其书面承诺,遂同意了张某的要求.10月,公司因生产线停产同张某解除了劳动关系.张某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相似文献   

8.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专项培训费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对本单位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积极性,<劳动合同法>第22条第一、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是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的新突破.  相似文献   

9.
<正>「案情简介■张某于2007年1月1日到公交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张某在劳动合同中同意遵守《公交公司员工手册》。该手册规定:员工旷工15天以上,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交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请假(无论病假或事假),必须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并提供有效证明,否则视为旷工。2012年2月1日,张某因胸部不适经检查确诊需要住院治疗。张某当天持诊断证明向公交  相似文献   

10.
<正>案情简介■卢某于2013年2月3日申请仲裁,称:2008年8月1日进入某医疗器具销售公司,担任临床培训专家一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自2008年8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止。2011年10月双方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约定服务期自2011年10月20日至2013年10月22日止。该协议应视为对于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双方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2013年10月22日,但公司于2012年  相似文献   

11.
<正>问:张某2001年6月进入某集团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2008年1月集团公司安排张某到其下属子公司某销售公司工作,张某与销售公司重新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2013年1月,劳动合同期满,销售公司同意与张某续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张某要求销售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相似文献   

12.
刘文华 《中国劳动》2006,(12):30-33
服务期是现行劳动合同制度背景下用人单位固定劳动关系、限制劳动者恣意辞职的一种手段 服务期,一般是指劳动者因接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诺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最多期限.1994年7月颁布的<劳动法>没有规定服务期制度,此前的国家和地方劳动合同立法也没有涉及.  相似文献   

13.
<正>案情简介申请人于2008年1月1日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派遣申请人至某电子有限公司任财务管理,月工资5150元。劳动合同中同时约定:"本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期满时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期限再自动顺延一年,并以此类推。"2009年2月8日,申请人生育,并休产假至当年6月11日。2010年2月1日,该劳务派遣公司和电子公司书面告知申请人劳动合同将于2月7日到期终止,当日,申请人离职。申请人现称2009年12月31日前单位未通知其到期终止劳  相似文献   

14.
[案例]:2009年,某公司改制,张某作为职工出资成为股东.2010年,张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同年,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张某与公司签订了<项目承包经济责任书>,其作为项目经理支付了27万元"风险抵押金",并约定项目经理对工程全过程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负责.  相似文献   

15.
服务期的法律定性和法律后果   总被引:4,自引:1,他引:4  
服务期是劳动者因享受用人单位给予的特殊待遇而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应当为其工作的年限。实践中,当约定的服务期长于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超过劳动合同尚未履行期限时,立法对于服务期的法律性质有多种选择。相应地,不同的选择方式导致对劳动关系继续运行的保障程度和对劳动者的约束程度、法律后果的利益倾向,以及认定是否违反服务期约定的难易程度等都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6.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变更劳动合同,则是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法修改或补充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律行为.作为员工关系管理中最为基础的法律文件,劳动合同的变更将从根本上涉及一名员工的切身利益,这也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当事人书面协商一致的原因.  相似文献   

17.
王先生:《劳动合同法》第22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因此,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8.
笔者在工作过程中遇有这样一案例:马某入职某酒店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从2007年8月19日至2008年8月18日;马某任酒店客房部领班;月工资1300元.2008年4月30日,马某因管理的布草、床单交接盘点问题,与客房部经理陈某发生争执.5月14日,陈某签<人事变动单>将马某从领班调职成本部门楼层服务员.同日,陈某签<员工违纪通知单>以"马某不服从部门调配并违反<员工手册>规定不服从上司指挥,任意拒绝或无法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为由解除与马某的劳动合同,并将该<员工违纪通知单>送达马某.  相似文献   

19.
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提供了额外利益(出资培训),这是我们认定服务期能否成立的基本出发点。在认定"专项培训费用"时,应把握该费用在出资渠道、金额起点和组成范围等方面的特殊性;在认定"专业技术培训"时,应甄别具体的培训形式,并判断培训期限是否具有合理性。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虽不能适用服务期的规定,但应允许当事人就特殊待遇问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补充条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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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简介■张某系甲民营医院的护士,于2003年1月1日入职该医院,工作期间双方订立过两次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双方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4000元,在第二份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再续订劳动合同,张某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甲医院也继续按照第二份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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