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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农村土地抵押的运行实践与制度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抵押的客体是土地使用权,囿于现行法律规范不同类型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同的抵押能力;土地权利形态的多元化趋向在各地区的土地市场化运作模式中得以显现,不同的农村土地使用权形态能否抵押取决于立法选择.农村土地抵押制度的完善有赖于建设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规范体系,健全农村土地登记公示制度,设立农村土地银行和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体系,以及构筑农村土地抵押融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2.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的合理有序流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而现行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尤其是作为流转方式的抵押限制过多,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文中拟在对国内外有关土地抵押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3.
由于土地的固定性和不可磨灭性 ,土地使用权抵押已经逐渐成为债权人欢迎的担保方式 ,这种抵押担保方式在经济发展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土地使用权法律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颁布 ,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的内容发生了相应变化。因此 ,有必要对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现状、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法律依据、土地使用权抵押标的范围等问题做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4.
《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关系主体、抵押的设立和实现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在土地经营权的抵押中应当明确“农户”的法律地位以及农户内部成员间的共同共有关系,并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明确抵押权的设立采用登记生效主义。规定物上代位权以保护抵押权人,引入涤除权以保护土地经营权再流转情况下的抵押物买受人。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法律适用必须基于物权法、担保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多个部门法,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体系并健全相应的运行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5.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抵押实质上是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与融资功能能否有机结合的问题。现行的金融担保体制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存在法律风险、信贷风险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难处置等诸多困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的解决急需金融担保制度的创新。我国农村的金融担保必须与农民享有的土地权利相结合,围绕土地进行制度设计。我国的农地融资模式应该走合作制道路,探索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形式。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我国当前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而土地流转又与农村金融支持有一定的正相关性,但农村金融制度却表现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法律制度、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操作制度、政府管理制度、金融机构业务拓展的制度等制度缺失,阻碍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制约了土地流转效应的发挥。因此,创新新型农村土地金融制度,支持土地流转改革对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相似文献   

7.
土地抵押权为物权的一种,许多国家法律要求其设定必须经过登记。本文针对我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成功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抵押登记与抵押合同效力的关系,抵押登记与善意第三人利益保护的关系,抵押登记错误、遗漏与行政赔偿的关系,进而提出完善我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8.
我国农地抵押融资试点已形成“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两种典型模式。两种模式在抵押实质、流转市场、政府财力、金融机构交易成本、风险化解机制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二者都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市场、抵押操作规范做出了相应要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农地抵押仍然存在试点推广的可行性;鲜明的农业主导产业、明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高效的流转市场、严密的操作规程是推广农地抵押融资的必备条件;抵押物价值、政府行政能力及财力、土地流转市场及群体信用差异是模式差异选择的依据。  相似文献   

9.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流转在新时期的农村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促进农村土地优化配置的同时,也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介绍了土地流转的内涵,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法律构建不健全;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不健全;在流转过程中政府的干预不当;农地流转后非农化现象严重等。最后结合最新的农村土地政策提出一些建议: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赋予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担保等属性保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在政策的导向作用下进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政策。  相似文献   

10.
论我国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在我国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和金融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中,抵押人的主体资格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抵押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具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承包方已明确告知发包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以通过合法流转方式取得的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可用于抵押及合法再流转.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的标的为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标的物为农村土地.登记是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的对抗要件,是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的生效要件.实现农村承包的土地经营权抵押权时,应确立抵押人的优先回赎权;土地用途不宜随意变更,如需改变原土地用途,应依法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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