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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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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是股权投资领域重要的估值调整方式和风险控制工具,近年来被广泛应用,对赌协议是否有效,一直是实践中争议很大的一个问题.本文通过对近年来典型的对赌案例进行梳理,就对赌协议中各要素进行分析,认为对赌协议是合法、 有效的.为了控制对赌协议的法律风险,对赌双方对目标企业的业绩预期要合理,不能设置过高的业绩增长目标.投资方可以采取重复博弈模式,第一轮少量投资,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及前景有了更为准确的了解之后,再决定是否进行下一轮投资.对赌协议的主体应为投资方和目标公司原股东,投资方应避免与目标公司签订对赌协议.签订双向对赌协议,可以公平地保护对赌双方的利益.在争议解决方式上,采用仲裁方式更为有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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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投资常用的契约工具,它的存在与我国企业估值困难、投资法律不完善和资本市场环境不佳等因素相关。因我国公司法、合同法未能提供有利于股权投资的制度选择和法律保障,投资者会通过离岸对赌规避我国国内法律规制,或者增加对赌主体以控制违约风险。我国法律制度对风险较大的私募股权投资的鼓励总体不足,为保障私募股权投资业的健康发展,建议公司法中应当允许有限责任公司设置优先股,合同法适用上应该结合商业习惯衡量对赌当事人的利益,还可以由行业协会制定示范合同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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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领域,对赌协议是一种应用较为广泛的股权投资避险手段。实践中,现行国内法体系并没有直接对对赌协议进行规制,而理论上一直对对赌协议的法律地位争议不断。从国内首例对赌协议案的一审、二审到再审来看,不同法院在对案件中所涉及的对赌条款效力上存在不同的认识。从禁止性规范的角度探讨对赌协议的效力问题,是对其进行法律定位和效力认定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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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协议作为股份回购的一种典型适用形式,裁判实践和学理研究的关注点均经历从合同效力到合同履行。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使对赌协议的效力和履行问题得以区分,但作出以实施减资程序作为履行股份回购义务前提的规定仍有待商榷。减资应是股份回购后产生的可能结果,并非必要前置要件,将减资程序作为对赌协议的履行前提,很大可能会导致不合理的履行障碍问题。在协议出现减资未果导致履行不能的情况下,目标公司是否构成违约,以及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继续履行或损害赔偿)均须受到资本维持原则的限制。基于此,恰当定位减资程序、引入财源限制规则、建立清偿能力测试标准以及明确对赌责任的上限是破解对赌协议履行障碍问题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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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投资诉甘肃世恒等增资纠纷案作为中国对赌协议第一案,在审理期间引发大量关注。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已确认本案中对赌协议的相对有效性,但关于对赌协议的有效性,我国目前尚无明确法律规定,仍存在争议。本文以此案例为视角,从合理性和合法性两个方面论述其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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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风险的期权控制策略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企业与其股东、债权人的经济关系具有期权的特性。股东权益是基于企业价值的看涨期权。当企业资产的收益率大于负债的融资成本时 ,企业可以通过扩大负债的规模来增加看涨期权的价值 ;而当企业资产的收益率小于负债的融资成本时 ,企业则应通过扩大股权的规模来增加看涨期权的价值。股东的投资报酬率由企业的投资收益率、资本结构和负债资金成本三个因素所决定 ,因此在投资收益率确定的情况下 ,企业的融资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负债资金成本。企业的资本结构可以通过基于企业价值的看涨期权的弹性来合理确定 ,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可以通过期权得到有效的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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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其股东,债权人的经济关系具有期权的特性,股东权益是基于企业价值的看涨期权。当企业资产的收益率大于负债的融资成本时,企业可以通过扩大负债的规模来增加看涨期权的价值。而当企业资产的收益率小于负债的融资成本时,企业则应通过扩大股权的规模来增加看涨期权的价值,股东的投资报酬率由企业的投资收益率、资本结构和负债资金成本三个因素所决定,因此在投资收益率确定的情况下,企业的融资风险主要来源于企业的资本结构和负债资金成本,企业的资本结构可以通过基于企业价值的看涨期权的弹性来合理确定,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可以通过期权得到有效的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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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费的期权定价模型设计及实证研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担保费即担保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代价。过低的担保费不足以弥补担保机构所承担的担保风险 ,过高的担保费将制约信用担保的发展。碍于现金流贴现估价模型的局限性 ,从期权的角度阐述了担保与期权的关系 ,指出担保合约实质上就是一份看跌期权。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论述了如何运用Black Scholes的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担保收费的问题 ,为实践中担保费的合理确定提供了参考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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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核心能力是风险管理能力 ,商业银行是否妥善地管理和控制风险 ,将决定商业银行的盈亏和生死。银行的风险不是越大越好 ,也不是越小越好 ,在一定的条件下 ,存在着最优的风险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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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了一种先进的7号信令网关的协议模型———sigtran协议模型,讨论了协议模型的层次设计和功能设计,并举例说明了该协议模型的应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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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有效市场为前提条件,分析发生在不完全信息传递中对市场的有效性进行评判,试图以证券市场上证50ETF期权品种为例,通过对其价格以及套利空间图形分析,来探讨对冲套利交易的策略.并对证券市场的期权衍生品套利路径等进行探究,同时对相应的风险对策理论解释.并以此逻辑线索进行分析,指出期权定价的路径依赖使得人们在不完全信息条件下可以完成通过寻找期权定价差价来增加收益,从而在避免利率波动的同时提高债券期权投资组合的收益率.本文最后对如何正确对待期权定价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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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费即担保机构承担担保责任的代价。过低的担保费不足以弥补担保机构所承担的担保风险,过高的担保费将制约信用担保的发展。碍于现金流贴现估价模型的局限性,从期权的角度阐述了担保与期权的关系,指出担保合约实质上就是一份看跌期权。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论述了如何运用Black-Scholes的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担保收费的问题,为实践中担保费的合理确定提供了参考价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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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咨询文本,第一次提出银行监管资本要覆盖操作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并列为商业银行需要严加防范和控制的三大风险.而操作风险的量化管理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本文将以自上而下模型中的收入模型为依据.以中国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为样本,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国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的可能性大于股份制商业银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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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风险主要有操作性法律风险和环境法律风险两种表现形式。法律风险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操作风险,它普遍存在于商业银行业务活动的各个方面,商业银行应当为之配置充足的资本。由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法律风险管理部门以及内部审计部门组成的组织结构是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运作的基础。法律风险管理程序包括识别、评估、监测以及控制和缓释等四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我国应当积极借鉴《新资本协议》体现的成熟的风险管理经验和先进的监管理念,通过制定监管指南的方式,从明确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引导商业银行完善管理法律风险的组织结构以及推动商业银行开发管理法律风险的技术和方法等三个方面入手,初步建立起法律风险监管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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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超常的扩张速度和激烈的竞争环境,使得财务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增大.全面、系统、有效地分析高等学校财力资源的配置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建立高校财务风险预警模型,用实际数据对高校的财务风险状况进行实证分析,并给出高校财务风险预警系统具体的预警界限,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或化解财务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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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资产包含股票、可转换债券及债券资产的假定条件下,提出并证明了公司风险资产之间存在风险价格均衡状态,推导出风险价格均衡状态下可转债收益率计算方法,并以这种收益率为折现率,建立了结构型二叉树可转债定价模型。同时,对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不同交易时段的5个转债的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平均偏差率范围在2.52%和-0.83%之间,均处于较低水平,表明模型可以有效的避免可转换债券价值低估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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