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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真理的标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们认为,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应该是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而社会实践应该看作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可靠途径。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认为,人们的认识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真理则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头脑中的正确反映。由此看来,检验人们的认识是否真理,就是要检验人们的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也就是要看人们的认识是否与认识对象相符合。认识与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就是真理,认识与客观对象不符合的就是错误。所以,我们认为,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只能是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不应该用  相似文献   

2.
《学术月刊》在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中,一开始就发表了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一种认为“检验真理的唯一客观标准应该是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另一种意见认为“真理的标准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而只能是社会实践”。(均见该刊1980年第9期)我们认为这两种意见都各有偏颇,值得进一步商榷。我们的看法是,作为实践结果的客观事实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下面就此发表点粗浅看法,向同志们请教。  相似文献   

3.
<正>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总是具体的。可究竟怎样理解这种具体性呢?在我国哲学教科书中有一种说法:具体真理是对一定条件下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是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的,是在一定实践水平上对客观事物某一阶段、某一方面的正确反映,是具体的。我不同意这种观点。我认为具体真理不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的正确反映,也不是一般的“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是对一定条件下的某一具体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理论上深刻而“完整”的正确反映。它的具体性主要体现在它反映客观事物的“完整性”、“整体性”。  相似文献   

4.
在当前关于检验真理标准的讨论中,有一种观点认为:马、列、毛泽东同志都把实践结果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而实践结果并不属于实践的范围,因此,实践不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结果是改造了的客观事物,因此,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事物本身;实践只是检验真理的途径,人的认识正确与否要通过实践途径到客观事物本身中去检验;而对真理的检验是再实践过程中的理性判断活动。我认为这些观点关系到实践到底是不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问题,应当讨论清楚。本文准备从以下四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5.
<正>在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中,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见解:一种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客观对象,或说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一种认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在每一次大的讨论中,后一种观点虽然总是占绝大多数,居绝对优势,但前一种观点也始终没有偃息过,在一个时期消失了,在另一个时期又冒了出来,犹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就不能不呼唤人们去认真思考这两种见解存在的合理性及其相互关系,给出恰当的正确评价。 我认为在真理的标准问题上,应当有真理的标准和检验真理的标准这样两个角度、两种标准。真理的标准是说,一种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多少,要视其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对象,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对象为标准。道理很简单:主观认识是对客观对象的反映,主观映象是否正确,当然要以客观对象为标准,主观映象符合客观对象就是正确的,就是真理;  相似文献   

6.
真理与谬误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当前正在重新开展的关于真理是否可能包含谬误问题的讨论,对于深入研究和掌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 有的同志认为,真理是不可能包含谬误因素的;谬误因素只能存在于科学原理,科学定律之内。我们则认为,真理是可能包含错误因素的。分歧首先在于对真理有不同的理解。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真理是人们符合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或者说是人们的思想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则是人们不符合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或者说是人们的思想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错误(歪曲)反映。  相似文献   

7.
真理观再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真理观把真理定义为“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并认为“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具有客观性”。这些观点在我国学术界占主导地位。但笔者认为主导地位的观点并非都是完整严密、科学正确的。本文的观点是:真理应是主体对客体本质或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属于主观意识的范畴,具有“相对稳定性”这一基本属性,不具有客观性  相似文献   

8.
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符合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理论、思想就具有真理性。真理是客观的,它“有不依赖于主体、不依赖于人、不依赖于人类的内容”(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第113页)。因此,检验真理的标准也只能是客观的,这就是社会实践。把实践引入认识论以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尺度,使马克思主义真理论与一切旧哲学的真理观从根本上区别开来了。唯心主义把客观物质世界看作精神的产物,必然否认真理的客观内容和客观标准。客观唯心主义把“万能”的上帝、“绝对观念”视为真理与谬误的最高审判者;主观唯心主义则  相似文献   

9.
王泉强同志在《对真理定义的质疑》一文中,对“真理就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意识里的正确反映”提出了质疑。他认为,在这个真理的定义中,“除了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规律的正确反映外,剩下的还有对客观事物现象的正确反映,即正确的感性认识,而如果认为人们对客观事物的正确感性认识也是  相似文献   

10.
何谓真理?马克思主义认为,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认为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承认客观真理;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都是一回事。”(《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列宁选集》第2卷第129页)真理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无数相对的真理之总和,就是绝对的真理。”(《实践论》)实践是认  相似文献   

11.
真理问题,是我国哲学界长期来争论较多的问题之一。本文仅就真理是客观和主观统一的问题以及相对真理有没有一个“总和”的问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真理是客观和主观的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所谓真理,就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意识中的正确反映。人们的认识,凡是符合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就是正确的,就是真理,反之,凡是不符合或者是歪曲地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就是不正确的,就是谬误。这里包含着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是,真理所反映的内容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相似文献   

12.
近两年来,哲学界就真理和谬误的关系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争论。我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搞清楚什么是真理,什么是谬误,以及如何理解两者的同一性及其转化。本文就此谈点看法。一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目前,争论双方都按照传统的观点认为:所谓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则相反,是歪曲或错误的反映。对  相似文献   

13.
我认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表述中的“实践”是笼统的,不确切的,有必要将它表述得更确切、更科学。我主张对原有的表述,改为:“实践的结果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其理由有三: 首先,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过程,它不能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 我们知道: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  相似文献   

14.
关于真理标准的客观性问题王学海关于真理的问题,它是那样的古老而又是那样的年青。最近,我国哲学理论界在研讨真理问题过程中,有人提出“把真理直接定义为客观事实或客观的发展规律” ̄①;有的人则主张“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客观事物本质及其发展规律”。 ̄②我们认...  相似文献   

15.
本文比较了毛泽东与邓小平实事求是思想的差别。认为毛泽东实事求是思想重点讲的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把握。邓小平对毛泽东实事求是思想的发展在于将实事求是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是邓小平实事求是思想的核心。  相似文献   

16.
一什么是真理?目前我国哲学界一般认为,真理就是人们的意识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我认为,这是对真理范畴的科学规定。这个规定首先表明了,真理范畴是一个联系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范畴。在这点上,真理范畴同实践范畴一样。当然,真理范畴同实践范畴又是有区別的。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在实践中,主观目的性是潜在的隐蔽的,客观现实性则是外在的显露的。所以,实践是以现实的感性物质形态存在于  相似文献   

17.
一、关于列宁对“绝对真理”概念的几个“矛盾”的表述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教学和研究中,长期以来有一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这个问题就是由“绝对真理”这个概念不一贯的理解中引出来的。许多教科书和文章,在谈到真理时,认为任何真理都既是相对真理又是绝对真理,是相对真理和绝对真理的辩证统一:就真理都是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具有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来说,任何真理都是绝对的,都是绝对真理;就反映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程度来说,只能是近似的、不完全的,因而又是相对真理。这里讲的“绝对真理”是在真理的…  相似文献   

18.
“真理是标志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这是我们哲学界对真理范畴的普遍性认识。我认为,这样的认识,只是反映了我们对真理的认识的一个方面,是很不够的。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固然是真理,那么,人们对如何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的正确认识是否也是真理呢?我认为也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不仅存在着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是怎样的问题,而且存在着应该怎样认识和改造  相似文献   

19.
真理与错误的关系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本文就当前讨论中提出的两个问题,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 真理和错误的关系问题,是认识领域中的问题。在认识领域中,真理和错误都是有确定的涵义的。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思维中的正确反映,错误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思维中的歪曲或颠倒的反映。因此,在人们的思维是否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这个问题上,真理和错误之间,是不可调和的、对立的两极,两者有着根本性质的不同,不能混为一谈。真理不能说成是错误,错误不能说成是真理。  相似文献   

20.
<正> 《对真理定义的质疑》一文在《学术月刊》表发后(见《学术月刊》1981年第7期),一些同志对我提出的“正确的感性认识不是真理”,“真理只能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规律的正确认识”看法不一。安起民同志还专门对拙作提出商榷意见(见《学术月刊》1982年第8期,以下简称安文,凡引此文不另注)。笔者不仅对安文中的主要观点不敢苟同,而且认为进一步弄清正确的感性认识到底是不是真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极为有益的。所以,有必要再谈些浅见。一方面答安起民同志,再是也希望其他同志正教和参加这一问题的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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