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南方论刊》2017,(7)
信息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网上消费愈来愈受大众喜爱,伴随着网络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纠纷也不容忽视,法律应当就保护网络消费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适用。网络消费不同于现实消费,两者在合同订立和履行上都有各自的差异,网络合同应当适用普通合同形式和实质的原则,只是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坚持这些原则并将合同订立和履行切实实现,是立法要完善的重点。实践中,域外立法对我国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从域外做法中找寻自身的立法缺憾不足并予以完善,是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法律事实的抽象性概括,将网络消费合同纳入民事法律关系探讨和规范,形成有序的网络消费秩序,进一步顺应信息网络时代要求,促进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 相似文献
2.
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既要考虑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也要考虑冲突规范的主观连接点在网络空间的重要功能以及如何有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在利益平衡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意思自治原则和特征履行学说解决网络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 相似文献
3.
网络消费者合同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消费者合同多属格式合同 ,且多具有跨境性质。如何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对网络消费者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法律适用和管辖等问题进行规制 ,对于树立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 ,网络环境并没有改变消费者保护的社会经济基础 ,因此 ,对上述问题进行规制时应遵循使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得到与其它交易条件下同等、有效的保护的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 ,现行有关对消费者合同的格式条款、法律适用和管辖问题进行规制的法律原则仍应适用于网络环境 相似文献
4.
国际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对消费者合同进行明确的界定,在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中扩大意思自治的范围,将消费者经常居住地法律作为消费合同最重要的准据法,利用强行法规则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电子消费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5.
刘玉勉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8(4):539-541
网络消费交易方式已进入人们的生产、生活领域。消费者在领受网络交易带来的便捷服务的同时,也须面对网络商家利用优势地位给其带来的不利。这在网络消费者合同的法律适用条款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在分析网络消费者合同对法律适用提出的问题的基础上,着重从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最有利于保护原则的引入和最密切联系选择的细化三方面,对网络消费者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浅抒己见,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6.
行政合同诉讼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合同不同于民商合同,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将两种不同的合同适用同一法律。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合同纠纷案件时,应该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依照有关行政管理法规审理行政合同案件。 相似文献
7.
网络点击合同下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2,他引:1
网络点击合同的出现是网络垄断势力不断扩张的结果.网络管理的非中心化强迫在线消费者被动服从网络服务商制订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则,使合同利益向己方倾斜.在线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隐私权、退换货及求偿权、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权是未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亟待完善的方面.行业自律、行政及法律手段三方并举,是切实保护在线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义、减少网络行为盲目性的理智选择. 相似文献
8.
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受到侵害,基于其与经营者订立的消费者合同,消费者选择合同之诉来维权,应当优先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具有合同法性质,从法理上讲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部门法。 相似文献
9.
车丕照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2):22-33+235
涉外关系包括涉外私人间关系、涉外政府间关系和涉外的政府与私人间关系。由于涉外私人间关系主要是涉外民事关系,因此,“涉外非民事关系”指的是涉外关系中的后两种关系。调整涉外关系的法即为涉外关系法。《美国对外关系法重述》所界定的并被一些学者所接受的对外关系法的范围窄于本文中的涉外关系法,因为其未包含调整涉外私人间关系的法。涉外非民事关系中最为重要的法律问题当属管辖与法律适用问题。在涉外政府间关系的法律调整中,无论是管辖还是法律适用均以相关国家的同意为条件;在涉外的政府与私人间关系的法律调整中,充满着管辖冲突和法律适用冲突,需要相关国家采取合作立场。涉外关系立法不一定采取法典化的立法模式,但必须统筹考虑,彼此协调。中央提出的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设想将带动我国学界对涉外关系法的研究。 相似文献
10.
非典型合同的产生及其在日常生活之中的广泛使用是人们对于契约自由不断探索与实践的结果。从类型界定看,非典型合同可基于当事人的缔约真意划分为纯粹非典型合同、合同联立、混合合同。非典型合同法律适用的制度设计体现于现行《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但其作为不完全法条在适用时需与其他规范相结合,同时其并未明确非典型合同适用或参照适用的规定是否存在先后顺序,从而导致司法实践中对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适用困难。对于纯粹非典型合同,应首先考虑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的规定,其次是考虑适用《民法典》“总则编”所规定的民法基本原则。对于合同联立,单纯外观结合之联立、相互依存之联立、单方依存之联立三种联立合同应适用其内部各合同之规范加以调整,择一之联立应适用条件“触发”后生效合同之具体规定作为裁判依据。对于混合合同,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吸收说”“结合说”“类推适用说”来解决法律适用问题。对于非典型合同而言,目前还没有一种学说可以单独圆满解决非典型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基于此,若实践中出现非典型合同的有关争议,一方面于司法裁判时应当注重探究当事人的缔约真意,另一方面于条件成熟之时可针对特定类型的非典型合同进行典型... 相似文献
11.
吕岩峰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46(1):16-24
国际合同是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存在着实质性联系的合同。国际合同的法律适用经历了从罗马万民法到中世纪商人法再到冲突法及至统一私法的沿革,其实质是在寻找调整国际合同关系的“适当法”;“适当论”是对以往关于国际合同的法律适用理论的扬弃,更是对国际合同法律适用的历史和现状的抽象和解释;以“适当论”为根据,可以认为,在现阶段,国际合同法是一个冲突法与统一私法、国内法与国际法不可或缺、相互倚重的有机体系。 相似文献
12.
经济法思想在新合同法中的体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新合同法),作为民事法律的基本法,充分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同时承认和赋予政府有关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对重大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对合同自由进行某些限制的规定,又是经济法的适度干预思想在新合同法中的体现.新合同法整体所体现的维护合同的公平与公正,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与经济法的目的和任务完全一致,也与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思想不谋而合.因此,新合同法反映了当前民法和经济法共同综合调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交易和货币流通关系的实际,是一部先进的现代合同法. 相似文献
13.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及民众参与意识的日益推动,传统的公法、私法界限正变得模糊,出现了公法私法化的倾向,而在这种倾向的主导力量中,契约精神下的主体意识自由、平等及信诺的理念正不断渗透到刑事司法实践中.辩诉交易与刑事和解制度以自由选择和合意的刑事契约为本质,真正实现参与者的主体性,保障了程序的民主自治精神.同时,中国传统的合和文化与和谐社会理念、恢复性司法观念及刑法谦抑精神恰恰为刑事契约的理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14.
胡鹏翔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4(1):71-74
《合同法》中弹性条款的采用 ,不仅扩大了当事人的权利范围 ,同时也扩大了司法裁判者的自由裁量权 ,与现代合同立法的发展趋势相适应。本文旨在对《合同法》中的自由裁量权的有关问题作粗浅探讨 ,以达抛砖引玉之目的 相似文献
15.
现代合同法与侵权法出现了相互融合、边界模糊化趋势,且具有相应的表现和合理的原因.这一趋势是法律应对社会变化做出的自我调整,其目标是指向正义这一至高的法律价值,而其进一步发展和制度协调也将在正义法律价值的引导下展开. 相似文献
16.
17.
欧盟海上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规则极具特色.欧盟以风险所在地为分类标准,分别对其领域内外的海上保险合同规定了两套不同的法律适用规则:对内适用欧盟保险指令中的冲突法规则,对外适用<罗马公约>的规定.这种立法模式源于意图扩大欧盟领域内外的保险服务市场,以及同时保护欧盟内部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这一看似冲突的立法目的,但从长远来看并非可取.最可行的方法是将<罗马公约>扩大适用于承保风险位于欧盟领域内的海上保险合同,同时根据<罗马公约>第4条,对不同的海上保险合同分别确定最密切联系地. 相似文献
18.
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民法典提供制度保障,而民法总则中“绿色原则”的贯彻离不开合同编的绿色化。环境问题都是合同编所不容忽视的一个社会问题,无论是亚里士多德学派的德性理论还是“关系契约理论”,两者的价值取向共同为合同编的绿色化提供内在可能。合同编绿色化可以考虑继续丰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内涵,在具体的合同解释、合同履行、合同变更以及合同解除等规范制度方面作出更为规范合理的设计。合同编还可以总结排污权交易、碳排放交易和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合同类型的实践经验,增设“生态环境合同”有名合同类型。 相似文献
19.
韩世远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
《合同法》无疑是目前我国民事领域中最为成功的立法,该法在诸多方面受到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影响。比较《合同法》与《公约》,在合同的订立、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与免责、买卖合同等方面,既可以看出前者对于后者的继受,也可以看出二者之间存在的若干差异。 相似文献
20.
竞业限制制度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重要内容。《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竞业限制制度的适用主体、最长期限、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但需要明确的是,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并不是竞业限制协议双方的核心利益所在,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的数额亦可以不具有对等性。从实践中的案例来看,竞业限制制度有必要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