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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主要责任是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限制性规定,在工伤认定实务中引发了许多问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认定与工伤认定之间可能存在冲突等原因,因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立法表述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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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快速发展,各种问题也初露端倪,骗保行为造成了工伤保险基金的浪费,阻碍了工伤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不利于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笔者长期从事工伤认定工作,现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骗保行为进行分析,并从制度建设、多管渠道、奖励资金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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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工伤行政确认实施以来,其矛盾之处可谓不断泉涌.一方面劳动者合法合理权益无法得到充分、有利的兑现,另一方面,对于概念性质、配套机制的含糊规定,行政部门同样也有焦头烂额、不置可否的苦楚.在种种矛盾之中,工伤认定申请时效的争议深深地戳中了工伤确认制度的痛点.可以说,工伤认定申请时效设定决定了因工负伤劳动者开启法律权益庇护程序的门槛,而在这一门槛的创制中,无论是对其过高,还是对其过低的设定均是一种引爆混乱的非正义表现:过低的门槛的设定,会导致大量骗保、怠于行使自身权利的行为发生,而过高的门槛又将真正"苦难"的负伤工人拒之"法律"的门外.毫无疑问,我国短短数十年的工伤制度历程,将所谓门槛的设定偏向了后者较多(即申请时效过短或是缺乏对于耽误机制的考虑).原本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因工负伤,以致一弱再弱,原本福利社会体系的构建在此时显得无关痛痒而又备受质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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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李某系某建筑土木工程公司职工,2007年11月入职并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前,李某要求公司将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直接以工资形式发给他。公司按李某要求将每月应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直接发给李某,没有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并在双方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中注明:如李某发生工伤事故,责任完全由本人承担。2019年3月,李某在工作中不慎发生事故受到伤害。伤愈后,李某于2019年9月向公司所在的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经调查核实,市人社局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某建筑土木工程公司不服该《认定工伤决定书》,向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省人社厅依法维持了市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某建筑土木工程公司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一、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均判决支持人社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某建筑土木工程公司由于没有履行为李某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定责任,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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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汶川大地震导致正在九寨沟县施工的九力隧道工程公司发生了三死四伤的重大事故。县劳动保障局在收到九力隧道工程公司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在余震不断的情况下,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冒着危险,深入到青龙水电站6号洞事故现场,按照“事实清楚、证据准确”的原则开展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根据规定,工伤认定案件应在60日内办结,但在抗震救灾这个特殊时期,为了尽快安抚工亡职工遗属和受伤职工,切实维护参保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县劳动保障局坚持“急事急办”,迅速处理,简化工作程序,以最快的速度依法作出了七位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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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情形,同时为了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规定了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伤的情形。但是,视同工伤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引发了诸多争议,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视同工伤的认定应该确立宽严相济的认定原则,严格遵守"与工作相关"原则,并宽泛认定"与工作相关"的情形。在操作层面,应统一突发疾病视同工伤认定标准,运用用人单位是否因劳动者行为获利这一标准认定工作时间与岗位。取消48小时时间规定,减少伦理风险,并确立突发疾病的原因与工作的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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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情形比原《条例》增加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限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判定中应负有重要职责和充分的自由裁量权,但在实际工作中还需进一步明确认定权限的划分、事故责任与当事人违法的关系、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等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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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常常出现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引起的行政争议久拖不决,致使工伤雇员无法及时获得工伤赔偿,这与行政诉讼本身存在的缺陷以及工伤赔偿处理程序的设置有一定的关联。美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的工伤赔偿处理程序中,也是由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其具体的工伤赔偿程序及其司法救济与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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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职工工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该原则在实践中的做法是: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论其在工作中有无过错,当他身体受到损害时都可享受工伤待遇.比照这样的规定,雇佣关系中的雇工受伤时,也可照此法律规定来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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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工伤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合法、有序,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稳健运行,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近日开始对工伤认定实行公示制度。对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职工直属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案件,原则上进行公示,对案情重大,案情复杂的必须公示。公示方式主要是通过网上和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了更便于工作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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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由此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属于特殊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却因其特殊的劳动关系,不属于“在职职工”的范畴,在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伤”待遇进行经济补偿时,往往遭到用人单位的拒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