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手段,因其成本低、操作灵活被广大民众所接受,然而随着人民调解制度的不断发展,调解协议的效力定位在实践中遭遇诸多尴尬。本文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性质以及具体操作等角度探讨我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相似文献
2.
诉调对接中的司法确认制度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时期社会矛盾的特点决定了单靠法院一家不能有效解决社会纠纷,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各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优势。但非诉调解在效力上缺乏刚性,社会并不认可,这使得大量纠纷最终还是依赖法院解决。建立司法确认制度,可以实现诉讼与诉讼外调解制度在效力上的对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了司法确认的程序启动、管辖和效力等内容,为司法确认制度的构建奠定了基础。司法确认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有利于完善诉调对接的功能,但在效力的正当性、效力的内容及与立案审查制度的协调等方面仍有可商榷之处。 相似文献
3.
王嘎利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6(6):122-126
公证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在提倡纠纷多元解决的背景下具有生长的正当逻辑,在目前的制度空间中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基于现有司法实践的粗疏,理论上的应对尤为必要,初步的程序设计应围绕公证调解制度的定位、申请司法确认的主体、法院审查的内容和方式以及相关的救济措施展开,但作为制度创新需要经历磨砺才能修成正果。 相似文献
4.
李勇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5):33-35
司法确认是当今民事司法改革的创新成果,是我国人民调解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标志。当前,我国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群团组织等对于司法确认的法律定位模糊,混淆对待司法确认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以及民事非诉程序等民事程序,亟待我们准确判析并采取适度合理的应对措施,因应改观,使司法确认程序得以可持续的规范化成长和运行。 相似文献
5.
现有制度体系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的执行保障依靠民事司法确认制度。生态环境利益的公益属性与民事权益的私益属性形成强烈反差,民事司法确认制度建构以私益为基础,难以满足生态环境利益救济的需要,基于现实需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制度亟待建立。在制度构建过程中,要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确认制度与民事司法确认制度的差异,把握住生态环境利益的公益属性,将更好地实现受损生态环境利益的救济作为根本追求,以专业性为依托,从申请方式、管辖法院等五个维度完成制度核心的构建,进而保证受损生态环境利益救济的质量与效率。 相似文献
6.
当前学界对于司法确认性质的探讨和争论主要围绕着是诉讼程序还是非讼程序展开,而依据基本都是二元分离适用论下的实质界限说为判断标准。但实际上,对于诉讼与非讼的界分,理论界早已用交错适用论代替了二元分离适用论。因此,以交错适用论为基础来判断,司法确认由于具有非讼争性、解决纠纷的目的性以及程序保障的适中性,应该属于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的民事案件,将其纳入到诉讼程序或非讼程序均可,关键看立法政策如何取舍。而从制度设计的本意考量,将司法确认程序纳入到非讼程序应该说更为适宜,因为非讼程序相比于诉讼程序所具有的快捷、迅速、经济及弹性的特点,与司法确认程序所要实现的制度目标更为接近。 相似文献
7.
在司法改革的宏观背景下,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为一个热点议题,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势在必行。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具有非讼性、合意性、简便快捷性、严谨性等特点。它有增强诉讼外调解协议的效力,为强制执行提供依据;促进民事调解制度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衔接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促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健全等功能。充分了解司法确认机制在实践中的运行状况以及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对于更好地发挥该程序的功能、体现其价值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专利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有效衔接了行政调解程序与司法程序,确保了协议的强制执行力,有利于分流专利纠纷和纠纷实质性解决,缓解审判压力,顺应大保护格局,应在《专利法》确立。在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一度被纳入,但《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却未能延续。从全国唯一试点实践看,其存在部门角色定位困境、法院管辖障碍、审查边界不清等现实难题。须从以下方面完善:合理定位程序性质;审慎界定适用范围,排除权属纠纷的适用;为瑕疵调解协议设置补救机制;确立专业法院、法庭管辖的规则。 相似文献
9.
2012年8月31日公布的新《民事诉讼法》以专门一节规定了调解协议确认案件,以法典的形式提升了调解协议的法律地位。然而该规定过于简单,未形成完整的制度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申请司法确认“需双方当事人共同提出”的要求是否过于严苛,对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能否撤销,以及按照何种程序行使撤销权,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是否可以进行上诉等都有重要研究价值。 相似文献
10.
司法审查人民调解协议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杜承秀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0(1):58-63
司法审查人民调解协议制度的确立及运用是人民调解法制化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举措,具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是人民调解摆脱其发展瓶颈的制度设置,具有满足现实需要的客观性;是国家公权力、社会自治性权利和公民个体私权利和谐互动的重大体现和实现机制,具有鲜明的时代进步性;该制度契合法治与民主间的辩论关系,有利于促进二者的长足发展,求得双赢,具有完全的科学性;基于司法活动的本性,该制度的确立与运用可进一步充实人民调解的根基,具有十足的妥当性。 相似文献
11.
胡军辉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26-29
依据现行立法,由法院作出的民事“执行依据”文书主要有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决定书、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命令五种。在司法确认制度试点阶段,地方法院曾使用过判决书、支付令、决定书、调解书和确认意见书等多种文书形式。理论界主要有判决书说、裁定书说、决定书说、调解书说和确认书说五种。2013年1月生效的新《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确认文书形式为裁定书,这一规定面临诸多种困境,建议将调解书作为司法确认文书。 相似文献
12.
禁令制度的建立是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满足TRIPS协议的要求为时代背景的。由于该制度在我国是一个新生物,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缺陷,如其没有明确规定听证制度、缺乏法庭辩论、裁判者中立不能彻底贯彻、审查标准也没有明确规定等。针对这些不足我们应从引入诉前听证制度、法庭辩论,授权上级对其进行复议,提高司法人员执法水平,明确审查标准等几方面完善我国诉前临时禁令救济制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送达作为民事诉讼中的一项基础性诉讼制度,贯穿于整个诉讼程序,送达制度能否有效得到实施关乎着民事程序是否能够流畅运行。审判实践中"送达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影响着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并制约着法院工作效率的发展。本文得益于诉前调解等工作的灵感,从诉前调解机制设立的现实意义、可行性分析以及相关的制度设计等三方面进行简要论证,以期为和谐社会法治环境的构建、审判公正效率指标的提高贡献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14.
生态环境修复目标决定了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配置程度。司法确认生态环境修复目标的实践中存在损害前状态和功能的适用不合理、可接受风险水平被基本弃用和具体指向笼统模糊等问题,其原因在于司法中恢复原状思维的影响难以消弭以及现实危害的规制被过度关注。司法应当将生态环境修复目标划分为基线水平、人体健康可接受风险水平和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然后根据生态环境的特质确认适宜的修复目标。对于价值较高的生态环境应当将其修复到基线水平,对于价值特殊的生态环境,即便在经济不合理的情况下,也应当将其修复到基线水平。对于人类密切相关的受污染生态环境应当将其修复到人体健康可接受风险水平。当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较为宽松之时可以考虑将其作为修复目标进行适用。 相似文献
15.
生态环境损害事件发生后,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经磋商程序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是快速修复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但是,经常会出现赔偿义务人拖延履行或拒不履行赔偿协议的情形,赔偿权利人因此提起合同之诉要求赔偿义务人履行的做法浪费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作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民事赔偿协议,可以由双方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从而获得强制执行力。需要注意的是,赔偿协议与调解协议相比存在一些不同,在适用司法确认制度方面也应当有特殊之处。赔偿协议确认申请主体不应局限于赔偿权利人和赔偿义务人,还可以扩大到从事应急处置、环境修复具体工作的地方人民政府或其部门、机构,赔偿义务人的母公司、关联公司或担保人等。将没有第三方调解组织主持的赔偿协议申请司法确认,可以由损害行为发生地或者损害结果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查标准采取实质性审查标准,法院可组织行业内专家学者对赔偿协议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并将赔偿协议予以公示。同时,鉴于对赔偿协议的审查采取实质审查标准,审查时限不应局限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30日。 相似文献
16.
刘敏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3(5):512-518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不存在诉前调解程序,这种状况无法满足纠纷类型的多元化和当事人的价值追求多元化对纠纷解决机制提出的新要求,不利于当事人的程序选择权的实现,不利于司法效率的提高,不利于当事人的系争外利益的保护,不利于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有必要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诉前调解程序,诉前调解制度的构建应当遵循程序基本权保障原理、程序相称原理、程序选择权原理等基本原理。在构建这一制度时,应当明确规定诉前强制调解事项的范围、调解的组织、调解的程序、调解与民事诉讼的关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18.
田海鑫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3)
我国在2012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中增加了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相比之下,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中有较为成熟的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理念和规定,将两者相关方面进行比较,能够发现我国民事诉讼诉前证据保全制度的缺陷和不足,同时也为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借鉴,指明了方向. 相似文献
19.
谢丰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6(4):71-74
诉调对接与和谐司法关系密切,其本身具备解纷、效率及秩序三大价值。但该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存在案件受理类型不明确、诉前调解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民调解员物质保障不力、对接模式存在不公正隐患等问题。因此,应明确诉前调解受理范围,规范诉前调解期限,建立合理的人民调解员选任机制,加强人民调解物质保障,实现诉前法官与诉讼法官的分立。 相似文献
20.
刘子辉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4(3):25-31
2017年6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经过两年多试点探索正式建立。目前,检察机关办理的绝大多数公益诉讼案件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绝大多数是通过诉前程序也就是检察建议方式解决的。因此,有必要从行政公益诉讼以及诉前程序当中选择将诉前检察建议作为独立的对象进行研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本质在于对行政救济程序的启动权,与诉讼程序启动司法救济相对应。应当把这一类型检察建议定位于诉前程序的核心内容,归属于行政公益诉讼的一个程序要素而非仅仅是一种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在此前提下对检察理论进行重构并细化完善案件实体裁量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