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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公司法的结构亦即公司法规范的结构,是公司法内部相互联结的功能性要素作用于商事活动的一种反映。由于私法的公法化及国家强制与公司自治的分离与制衡,公司法兼具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由此组成公司法的特定结构。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之间互相渗透、相辅相成,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就要在自由与安全之间实现平衡。我国现行《公司法》在追求自由与安全动态平衡基础上,变“管制法”为“任意法”,是一部鼓励公司自治的市场型公司法。  相似文献   

2.
多阶与多元法律规范的立法模式,需要重新审视公法与私法的立法技术趋同性。公司法中的契约要素集中体现于公司法的私法性质,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贯穿于公司法的始终。但现代国家私法层面的立法并不排斥任何公权力的介入,包括宪法规范力的适度渗透。借助公权力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是公司法律规范兼有公法性质的理论基石。因此,公司法结构中的法律责任规范系公法责任与私法责任的有机统一,而权利受损主体寻求公法上的救济亦是公司法的应有品性之一。  相似文献   

3.
《公司法》第5条规定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但由于措辞简洁、内容概括而导致其法律性质不清晰,存在宣言、原则与规范的不同解说和争论.该条文所确定的公司社会责任在文义上应解释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是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在公司法中表现形式,应当将其确定为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并且通过指引法律条文的解释、重构董事义务以及引入社会监督的方式实施.  相似文献   

4.
公司法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具活力的法律规范,应当经常保持与社会实践统一.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本文通过探讨我国公司法修改的时机、条件及基本原则,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立法例,拟从公司类型的合理化、法律内容的精细化、法律性质的兼容化、公司治理的多边化、公司运营手段的电子化以及公司诉讼的可诉化等方面对我国公司法提出合理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5.
中韩公司法律制度中公司法的渊源、种类、资本原则及公司重整制度都有所不同。我国应探寻韩国公司法中的成熟经验及值得借鉴的方面 ,使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司运行规律的反映 ,其效力贯穿于公司法的始终 ,是贯彻公司运行始终、调整公司内外部关系的根本准则。其具体种类包括 :利益均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自治原则、股东股权平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5,(12):168-174
现行《公司法》在公司注册资本问题上持认缴登记制的立场,彰显了章程自治的现代公司法理念。《公司法》第20条所确立的人格否认制度与章程自治之间存在紧张关系:利用公司独立人格与股东有限责任规避交易风险乃公司得以存在的价值体现,只要公司不存在欺诈等违法行为,不可仅根据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否认公司独立人格;股东认缴出资额明显超过其资本能力时可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章程约定的股东出资期限以认定有效为原则,若绝对不可能实现,应根据《公司法》第20条确定股东的出资责任;公司股东恶意将非货币财产高估作价的,可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相似文献   

8.
公司自治是私法自治在公司法领域的体现.当前,面对全球竞争经济体制下的公司法改革浪潮,应正确处理好政府管制与公司自治的关系,协调其矛盾与冲突,以促进公司企业经营自由,提高经济效率,从而对我国的公司法之改革有所裨益.如何顺应国际化与自由化的趋势,满足企业经营的需要,维持国际竞争,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需要,是修订公司法的出发点和着眼点.我国在改革公司法时,应借鉴国外成功立法例;在改革思路上,放松政府管制和强化公司监控应是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9.
2005年的<公司法>呈现出公司自治和司法介入同向扩张的趋势.在司法过程中,法院遵循法律条文自身的内在逻辑,同时加入法官对于公平、正义以及判决对公司治理正面引导等多角度的考虑,从而使得公司法解释呈现出厚重、艰难和多样性.通过对北京市法院系统2006年审理和裁判的一部分公司诉讼案件的解析,可以探析公司法司法解释的普世性价值取向,把握穿透其中的原理和结构,并搭建公司自治与司法介入两种法律运动方式之间的理性桥梁.从保护股东权益和促进公司权力的顺畅运行这两个目标出发来确立司法介入的确定性基础,公司法解释则能够维护公司的基本价值,促进公司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0.
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规范与管理性规范的观点与实践虽然仍有争议,但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妥善处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的效力不但必要而且必须。《公司法》规制董事自我交易的第149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从其防止董事违法自我交易的立法目的、所禁止的行为有损公序良俗、所保护的公司利益具有优先性等因素看,应理解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公司法》第149条第二款关于董事违法自我交易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的规定也反证了该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11.
当对赌协议进入履行阶段,目标公司只能以减资方式履行回购义务势必会侵害到目标公司的分配自由,因此,公司法需明确资本维持原则的双重含义,得以在保护债权人的同时,归还目标公司本应享有的分配自由;投资者与原有股东间以合同的形式对各自权利、义务的安排应当得到充分的尊重,只要不具有负的外部性,外力不应加以干涉;目标公司董事会对合同义务的履行并不影响其在忠慎义务下对其他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追求。针对股权回购式对赌的履行问题,公司法可从资本维持原则的准确运用、合同自由的充分尊重和忠慎义务的切实履行等三个层面,合理平衡异质股东间及其与债权人间的相关利益。  相似文献   

12.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认定中的几个疑难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股权作为公司法规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新型权利形态 ,具有不同于普通商品的性质。本文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 ,借鉴外国的相关法律制度 ,对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中涉及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 ,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务指导意义。内容包括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公司股东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公司股东违反公司章程的禁止或限制性规定而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手续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等。  相似文献   

13.
曹强新 《社会科学论坛》2010,(21):189-193,197
修订后的《公司法》适应了新经济时代公司发展需求,对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的意思自治、公司的治理结构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界定,对促进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公司法》的修改意图和法理基础,对于界定监狱企业的特殊地位、促进监狱企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公司法律制度是当代世界企业制度的核心.我国的<公司法>尽管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制定的,但是,为了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以最终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好秩序,全面继承了起源于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资本三原则".本文重点论述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对"三原则"之一的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继承与维护.  相似文献   

15.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自由和国家干预之间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银川出租车风波和房地产市场泡沫的论战反映了这种现实.经济法本着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实质平等的理念和原则,既注重对市场自由和私法自治的尊重,也关注国家干预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适度干预的法律方式调整着其中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  相似文献   

16.
公司章程自治是私法自治在公司法领域的表现,但公司章程自治绝非不受限制的自由,由于大股东的滥权和内部人控制,公司法必须基于公平正义目标和效率目标对章程自治加以限制.公司章程自治的界限可以用几个标准相对确定,比如有限公司、不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自治范围应广于上市的股份公司,但不应生搬硬套.我国公司法对公司章程自治界限的规范比较妥当,但实践中需要关注的核心在于当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时,如何准确把握自治事项的范围.  相似文献   

17.
公司法的全球化表现为不同国家和地区公司法律和制度的趋同。公司法的趋同是一个持续贯穿公司法发展历史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互相借鉴和移植公司形式以及公司法律。虽然这种趋同主要是受效率的驱动,但是追随潮流、认识的局限性以及利益寻租也会导致这种趋同出现无效率。各国公司法趋同的同时也存在差异,而且这种差异有时也是有效率的。对于我国而言,借鉴他国公司法是必要的,但需找到适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制度和规则。  相似文献   

18.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也在发展和完善着。现阶段,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当包含两个方面内容:其一,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于他们之间合同关系的法律;其二,当事人这种选择法律的权利要受到某种限制。这样来理解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符合学说与实践的历史状况,符合“原则”这种法律范畴的内在规定性,符合“自由”与“限制”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这样来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符合合同关系的木质要求,符合社会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符合法定权利的基本属性。完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有助于兼顾各方的正当权益,有助于建立正常的经济秩序,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相似文献   

19.
周珺 《江西社会科学》2020,40(4):185-193
大陆法系公司法极为看重公司资本的功能,在传统观念看来,公司资本既是公司成立和存续的要件,也是公司股东取得股权的对价,还是公司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担保。然而,公司资本在公司实际运行中能够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不可能凭借公司资本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更不可能依赖公司资本保障公司债权人债权的实现。2013年我国公司法的修订富有成效,但新的规则对原有的公司法律制度产生了较大的冲击,引发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不仅如此,此次公司法的修订并未触及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不变原则,公司资本制度仍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空间。  相似文献   

20.
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基本组织形式。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应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所营造的股份制企业必须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并真正体现现代公司的特点 ;二是所营造的股份制企业 ,从组建到运行 ,必须遵守社会通行的法律原则和规则。现有公司凡不符合此项要求的 ,均应加以改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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