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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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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柳岳武 《天府新论》2005,(2):112-115
近代法官制度改革是地方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 ,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晚清司法改革结果。法官多元主体结构的存在以及传统封建法律意识都对晚清司法改革产生巨大影响。从法官培养、法官考试、任用、编制四方面对清末地方法官制度改革进行分析 ,可以看出 ,清末地方司法制度改革不成功的原因在于 :法官群体非常复杂 ,法官的主体改造没有完成 ;所任用的法官中具有近代化司法意识的法官太少 ;司法改革软系统中的封建因素太多 ,其影响太大。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中国的法官选拔制度深受西方影响,在理念和制度安排上体现出一定的趋同性和类质化。但是,中国的法官选拔制度具有独特的社会背景和成长环境,如法律伦理主义的传统、特殊的社会结构特点以及法院定位和诉讼功能差异化等,因而不可能完全移植西方的法官制度。基于此,本文提出了深化和完善法官选拔制度改革的几点考虑,以使中国的法官选拔制度更加科学并富有生命力,促进中国职业法官群体的渐序形成。  相似文献   

3.
刑事诉讼改革和新技术革命要求建立法官辅助人制度。法官辅助人是受审判人员委托,协助审判人员判断双方专家证言或者鉴定结论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法官辅助人的结论不是刑事诉讼证据,帮助审判人员对有争议的专家证言或者鉴定结论形成确定性结论。为了防范法官辅助人制度的异化,应对法官辅助人的资格和选任进行规制,并建立与法官辅助人制度相平衡的专家证人制度,防止法官辅助人制度的滥用。  相似文献   

4.
王彧 《理论界》2006,(7):96-98
我国原刑事诉讼法采用的全部卷宗移送方式因易导致法官预断而致庭审流于形式,在刑事诉讼法修改时遭到废弃。新刑事诉讼法采用的部分卷宗移送主义因其改革的不彻底性又产生了种种弊端。部分学者因之提出了借鉴“起诉状一本主义”改革我国卷宗移送方式的思路。但在我国刑事诉讼改革方向尚不明确,起诉状一本主义需要的各项配套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贸然实施起诉状一本主义必然导致制度内部的冲突,甚而会因制度的反作用而产生始料未及的结果。因此,暂缓实行与我国诉讼制度适应性前景无法预料的“起诉状一本主义”,结合我国国情,重塑预审程序,实现庭审法官和预审法官的职责分离,将卷宗移送划分为向预审法官的证据移送和向庭审法官的证据移送是较为合理选择。  相似文献   

5.
"黄陵模式"打破了原来的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等庭室分立的建制,以法官室取代庭室的分立与分割,对案件实行流程管理和一揽子处理,是对我国长期形成的审判机制的改革.这个改革引申出了诸多深层次法治理念乃至于法律制度的问题.文章由"黄陵模式"引发了对基层法官在实现法治和谐中权力的思考,提出了基层法官剩余权的概念以及应当保留基层法官剩余权的命题,从基层法官剩余权的涵义、基层法官剩余权尚未保留、基层法官剩余权保留的路径等方面进行了初步探讨,从一个侧面佐证了"黄陵模式"及其主审法官制的时代合理性.  相似文献   

6.
俄罗斯法官制度改革是俄罗斯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部分,也是其最为核心的部分,反映了俄罗斯司法制度改革的鲜明特色。介绍俄罗斯法官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评价这一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我国司法改革的启迪,将为我国司法制度改革提供经验与借鉴。俄罗斯是我国的邻邦,前苏联法学及法律制度曾对我国产生过深远影响,如今又都面临方方面面的改革,特别是司法改革,其改革的方法、步骤、经验、教训,必将给我国以深刻的启迪。  相似文献   

7.
法官职业伦理是当前我国法官队伍建设的核心内容,关系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和法治建设的进步.严格法官准入制度和遴选制度,从源头上保证法官的高素质.改革法官职业伦理的监督和惩戒制度,是法官职业伦理自律性要求.实现法官职业伦理的内化,是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最终追求.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推进,各地尤其是东部一些大中城市出现了法官辞职转做律师或其他法务工作的现象。如何规范法官的准入与退出,正是我国司法改革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广东省法官近五年的外流情况为调研样本可以看出我国现有法官退出机制的不足之处。比较德国、加拿大等国法官的不同管理体制,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应规范法官个人申请辞职的条件及限制,加强对辞职法官的离任审计审查;规范辞退不合格法官、调岗现任法官的退出机制,辅之完善的法官助理制度;完善法官的薪金养老金制度,打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法学专家及律师转任法官的途径。  相似文献   

9.
《江西社会科学》2013,(9):137-142
在司法领域引入隐性知识论,更重要的目的是揭示隐性知识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法官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需要大量运用隐性知识,而基于法律文化的特征及现行的司法体制,在我国的司法裁判过程中,更需要隐性知识。司法隐性知识论将在法院管理制度、法官遴选制度、法官培训制度及法官考核机制等方面,对我国法官制度改革带来启示。  相似文献   

10.
李丽 《理论界》2011,(11):107-109
文章从历史发展的角度介绍了我国法官制度的发展。古代中国没有独立的法官职业,也没有独立的司法官员,在地方政府中行政官员兼具行政和司法的双重职能,而在中央,皇帝则是集合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最高长官。清朝末年西方国家声讨中国落后和残酷的司法制度,纷纷建立了治外法权,清政府的司法权受到威胁。理论界和思想界也对中国传统的法官制度进行了强烈抨击,纷纷要求进行司法改革。在内忧外患下,清政府不得不模仿西方国家的法律和司法制度进行改革,以期收回治外法权。辛亥革命后中国进入北洋军阀统治时期。这一时期近现代的司法体系逐步建立:法院系统设大理院、高等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检察机构设置在各级审判衙门内,负责侦查、公诉并监督判决的执行。法官称为推事。在国民党统治下的中华民国进一步学习德国、日本的大陆法系司法制度,采取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并规定法官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法院体制由过去的四级三审制改为三级三审制。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文革之后,我国的法院和法官建设处于恢复和发展时期。1995年《法官法》的颁布,该法正式在新中国成立后提出了法官这一称谓并建立和完善了我国一系列现代法官制度,它的颁布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法官制度的全面确立。从法官制度历史发展的轨迹来看,我国的法官制度从古代的司法行政合一逐步发展到现代的专业法官制度,是历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必然,同时我国法官制度是在学习西方法官制度的基础上,同时又结合自身特点建立起来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法官制度。  相似文献   

11.
"两非"原则是对法官追责的基本要求,即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法官依法履职不受追究.司法责任制改革之初创设的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度是落实法官追责"两非"原则的重要支撑,为法官惩戒提供了专业评鉴和程序规制,已被新修订的《法官法》所吸纳;但实践中一直进展不大,几被搁置,亟待激活.要在整体把握制度演进的基础上,综合理解新修订《法官法》中"违反审判职责"的含义,并与《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司法改革文件精神相协调.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审查内容不仅包括法官是否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没有违反职责,而且还应包括重大过失与案件裁判错误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因此造成的后果是否严重等.法官惩戒委员会有从专业角度提出审查意见的权力,但不应享有无责、免责或给予惩戒处分的建议权.法官惩戒委员会的组成应坚持专业性原则;在审议程序设置方面,应彰显司法化方式;在与监察机制衔接方面,应尊重法官惩戒委员会的专业审查意见,建立异议和复议制度.在未来的制度发展中,可将职业伦理责任纳入法官惩戒委员会"视情审议"的事项.  相似文献   

12.
我国法院制度改革前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宏 《江淮论坛》2001,1(1):62-66
法院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的主要组成部分。改革的中心是确保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以实现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建立法院的垂直领导体制 ,实行法官负责制 ,组建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相似文献   

13.
量刑建议制度作为检察机关开展的一项改革活动,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对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确保量刑公正、提高诉讼效率都具有重要意义。探讨改革实践中关于量刑建议制度运作的构建,能够为现行量刑建议改革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提供思路,并对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量刑建议权提出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法官是法律的适用者,法官素质的提高对于司法改革尤为重要。中国的法官管理体制具有行政特征,本文探讨了这种特征的弊端,并提出了改革与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5.
本文在分析现代行政审判特点的基础上 ,沿着行政审判中法官地位确立和发展的轨迹 ,借鉴他国制度 ,肯定了行政审判中法官的积极作用 ,提出了构建我国行政法官制度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6.
法官惩戒制度是防治司法不公、遏制司法腐败、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然而,司法腐败屡禁不绝、司法不公时有发生的现状不禁会让人们质疑法官惩戒制度的现实功能。针对我国现行法官惩戒制度中存在的独立惩戒机构缺失、惩戒事由不完善、惩戒程序不规范以及惩戒措施过于行政化等弊端,应当在尊重法官职业特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改革完善,实现法官惩戒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17.
当事人合意选定法官制度对我国的民事司法改革具有不容忽视的借鉴意义。本文在对我国吸收这一制度合理因素的必要性及借鉴这一制度的可行性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若实行该制度应考虑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法院吸收普通公民与职业法官共同参与案件审判活动的一项司法制度,但因立法的不足和制度的缺陷,该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些问题。时值国家修订诉讼法之机,研究和探讨人民陪审员制度非常重要和必要。本文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立法和价值进行论述,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主张在改革和完善的基础上坚持和发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完善与改革的构想和建议。  相似文献   

19.
罗兆婧 《天府新论》2016,(6):132-138
人民法院的改革要求落实审判责任制,同时这也是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保障与合理行使的要求。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但不应当受法院外部的干涉和影响,在法院内部也应当相对独立。对自由裁量权在法律和制度上的约束及对其滥用标准的确认,既有利于维护法官在裁判中自由且合理地运用自由裁量权,也明确了法官承担滥用责任的判定边界。  相似文献   

20.
《江西社会科学》2018,(3):172-180
司法场域中,法院/法官行为在三重竞争格局下呈现求稳心理样态。竞争包括同质法院之间的竞争、法院内部业务庭及法官个人之间的竞争、法院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竞争。法官通过庭审预判及宣判控制、案例参照技术、引入专家人民陪审员实现审判组织主体的横向扩张,借案件请示汇报制度实现审判组织主体的纵向扩张。司法机构和中立机构的职能定位决定了法院/法官的求稳心理,追求自我利益的职能定位决定了法院/法官的竞争格局,作为司法改革重要内容的职业保障制度的逐步完善将从动机层面引导法官回归理性的中立裁判心理。在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下,应当对法院和法官有足够的宽容和耐心,避免因为急功近利而导致法官裁判心理的异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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