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叶晓欣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5,17(8):67-68,79
表见代理作为我国合同法上新确立的一项制度,理论界对该制度中的不少问题存在争议。表见代理的性质问题更是争论的焦点。通过对表见代理性质的探讨,本文认为表见代理属于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形态。 相似文献
3.
票据法相对于民法来说是特别法,且在商事法中属于技术性规范最强的一部法,因此在具体规则中应当允许其作适当的变通.票据行为作为民事行为的一种,民法上的代理制度当然适用于票据代理.不过,针对票据行为中的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表见代理的处理方法,应该分别不同于民法上的适用规则提出适度的修改和补充,并对保护善意第三人的范围问题提出不同的见解. 相似文献
4.
文章根据国内外学者对表见代理制度的研究,对表见代理下了定义,并根据表见代理的性质界定为无权代理,并阐述了德国、日本关于表见代理制度的规定,详细分析了表见代理的三种类型和表见代理构成的三种学说。 相似文献
5.
6.
本人有过错应否成为表见代理的特殊构成要件之一,一直是理论界争论不休的一个问题,并由此形成了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单一要件说"和"双重要件说".本文首先对两种学说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和评价,然后考察了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表见代理制度的相关立法例,在此基础上,笔者从价值和法理两个层面上对两种理论进行了剖析,最终得出了"双重要件说"相较"单一要件说"更加合理和科学的观点. 相似文献
7.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作为商事活动最主要的主体,其对外开展业务活动会产生广泛的代理关系.这其中,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雇员与公司的代理关系应如何认定?本文探讨了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雇员在处理公司业务活动中的代理地位及表见代理制度,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代理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8.
张冠文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7(2):119-119,125
表见代理制度是民法上的一个重要的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并未确立表见代理制度,1999年l0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第四十九条才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文章试图从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源流、性质、价值去向、构成要件、类型、构成表见代理条件中关于被代理人(本人)主观上是否是要考虑的因素等方面论述,指出我国目前表见代理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了立法建议和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的表见代理制度有所用处. 相似文献
9.
叶晓欣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2):73-75
新合同法第49条首次明确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对表见代理行为在被代理人、无权代理人和相对人之间所产生效力的分析,旨在明确各方主体在表见代理行为中的责任归属问题。探讨和研究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问题,对完善表见代理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0.
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除表见代理以外的无权代理,也就是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没有令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而以本人的名义所为的代理。狭义无权代理中的追认权、催告权和撤回权在立法规定上都存在不少缺陷,需要对它们进行完善,狭义无权代理人对本人和第三人的责任也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1.
通说认为,在表见代理后果理论中善意第三人享有选择权.文章在发掘其理论背景的基础上,从表见代理性质与善意第三人保护的限度出发,认定这一通说是不成立的.不应当对《合同法》第49条进行扩张性解释,否则会导致在善意第三人保护上法律的异化. 相似文献
12.
13.
14.
15.
表见代理不是有权代理,与狭义的无权代理又有所区别。然而在当前经济生活中,表见代理也是不容忽视的。因此,有必要对表见代理制度确立的意义、构成要件、发生原因及法律后果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便减少因表见代理而产生的经济纠纷。 相似文献
16.
表见代理表现形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晓欣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10):84-86
表见代理制度是我国合同法修订后新确立的一项制度。表见代理的表现形态主要表现为授权表示型、权限逾越型和权限延续型三种类型。通过对表见代理表现形态的分析,将会使我们对表见代理制度有更加明确的认识。 相似文献
17.
18.
对于现代社会广泛关注的代理权滥用问题,本文从民法的基础和应用出发,通过设例的解析,阐述了代理权滥用及表见代理的概念,对代理权滥用的代理效果及法律关系进行了考察,探讨了代理权滥用和表见代理的关系,并提出其今后的课题. 相似文献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