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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1 毫秒
1.
司法要不要考虑民意,与如何看待司法理性有关。从功能理性的角度分析,司法与民意之间的关系就是在司法过程中准确地界定法律规则和民意的地位与功能,使其能够在各自范围之内得以适当的发展。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民意对司法产生的效应和影响,提出通过养成法官公共理性、以正当程序疏导民意、认真对待公民诉权等措施对其予以规范,从而培育司法的功能理性。  相似文献   

2.
2015年5月1日起中国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将案件受理制度由审查制改为登记制,这符合当事人诉权保障的趋势和需求.立案登记制具备诉权保障的功能,可以多维度地践行诉权保障理念,但同时也带来了实践中的滥诉和法院案件数剧增等现实挑战.司法权的属性决定了司法的有限性,其不能解决所有社会纠纷.当立案登记制给审判实践带来的挑战遭遇司法有限性时,势必出现一定程度的冲突.为了平衡这种冲突,需从以下方面进一步优化立案登记制的改革路径:明确立案过程中登记与审查的关系;制定和实施受案范围的负面清单;健全减少需求供给的配套措施;推进立案环节案件的甄别分流;构建滥诉的惩治与防范机制;减少非司法负担对法官职业化的影响.  相似文献   

3.
从诉权保障论行政诉讼法的缺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法应以保障相对方的诉权为宗旨和立足点.从该论点出发反思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律的相关规定,存在着制约相对人诉权行使的诸多不尽完善之处,我国行政诉讼法关于受案范围的规定、关于管辖的规定、关于当事人的相关规定、关于受案前审查的规定、关于审判程序的规定、关于行政判决种类及范围的规定等等均有不利于实现对行政相对人行政诉权保障目的之处.例举并梳理这些缺失,确保法律规范之规定围绕法的宗旨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一项急迫而又普遍关注的课题.  相似文献   

4.
为保障当事人诉权,解决立案难的问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四中全会改革法院立案制度,变立案审查制度为立案登记制度,但在实践中出现了案件井喷、立案程序冗杂、法官工作量日趋加大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改革中并没有涉及案件受理程序的核心问题——起诉条件,职权主义因素仍占主导地位,在理念上以管控维稳为主、诉权保障为辅。完善立案登记制度首先要区分起诉条件与诉讼要件,将其放置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中;其次要完善分流机制,解决案件数激增的现象;最后要重新梳理诉答程序,实现每一阶段程序存在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文章在对我国民事诉权保障制度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分析了民事诉权保障制度的缺陷及其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社会文化背景、法律文化权利观、法律制度运行机制三个方面揭示我国民事诉权保障不力的主要原因,进而提出完善我国民事诉权保障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民事诉权实质是司法救济请求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 ,从权利本位范式出发 ,属于人权的重要内容。一切民事主体生而有之 ,一切法律规定及理论上的构成要件只就诉权的行使而言。依行使诉权时其与国家审判权的结合情况 ,将诉权的行使分为启动诉权的行使与结合诉权的行使 ,从而区别对待诉权、诉讼权利、诉讼权利能力等相关概念。意在促进诉权在现实中的行使 ,提高民众程序权利意识 ,结合当前法律制度为诉权的人权属性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7.
民事案件不予受理裁定是法院不予立案的司法行为,在适用中存在法律依据散乱、审查标准实质化、法院主管范围界定随意以及司法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正确适用不予受理裁定有利于法院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和合理利用司法资源的实现,通过集中规定不予受理裁定的依据、形式化受理标准、严格法院主管范围和规范司法运作,以完善不予受理裁定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8.
行政起诉权是现代宪政国家公民和组织的一项基本权利。然而,由于现行行政诉讼受案制度忽视起诉程序的纠纷解决功能,混淆起诉要件与诉讼要件,起诉证据规定不明确,当事人缺少最低限度的程序参与,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保障国民行政起诉权的需要。完善我国行政诉讼受案制度,应遵循诉权保护、程序正当、司法最终三大理念,走出"庭审中心主义"的误区,区分起诉要件和诉讼要件,建立登记立案制度,重视对起诉证据的适度把握,完善起诉的程序保障机制,强化法官在立案阶段的阐明义务并适当调整诉讼政策。  相似文献   

9.
台湾学界在辩护律师会见权理论基础方面的研究比较深入,这使得台湾辩护律师会见权在法律制度、实务操作、救济程序方面相对比较健全。对于辩护律师会见权的理念根基,台湾理论界主要形成三种观点:一是保障诉权的理念,二是维护正当法律程序理念,三是保障诉权和维护法律程序的共同理念;在实务操作上,辩护律师与被告人的会见权加以形式上的区分,在宪法和诉讼法的层面都规定了律师会见权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的启动程序具有两大基本功能:输入功能和过滤功能。在我国,立案的输入功能存在不足,而基于人权保障的理由,立案的过滤功能却得到过分强调。立法和司法实践存在的脱节使这一程序的改革成为必然,对其功能的定位也必须重新认识,要淡化其案件过滤功能和由此产生的人权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11.
简析司法公正的概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公正是指国家司法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良法”的存在是前提,一定的法治文化的培育是基础,规范、高效的司法机构及其活动是保障.司法公正可分为实质公正与形式公正、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规范公正与运行公正.司法公正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自觉性要求,也是司法机关行使司法权的自律性要求.  相似文献   

12.
2012年修订民诉法从检察监督基本原则、具体制度和程序等多个方面对民事检察监督的内容予以调整,这是对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一次重大突破,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指引。修法所体现的法律精神是强调程序正义、保障和监督诉权、保持监督的谦抑性、强化司法效率,基于此,民事检察监督应遵循的价值取向是明确职能定位、处理好检察监督与审判权的关系、处理好检察监督权与诉权的关系、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相似文献   

13.
世贸法律规则和中国司法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审查是现代法治国家所普遍采用的一项法律制度。入世后 ,如果法院不能真正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审查权 ,其他成员可据此寻求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予以裁决。世贸协议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1994》、《反倾销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等都对司法审查作明确规定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法律文件对司法审查也作了规定。中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专利法》(修改 )、《商标法》(修改 )也都有规定 ,但与世贸法律规则相比 ,差别很大。主要在可诉权范围不一、原告诉权保护范围不一、当事人权利范围不一、司法审查范围广度不一、司法审查程序不一。如何使司法审查符合我国国情 ,又与世贸法律规则相吻合 ,是我国入世后面临的法律难题之一  相似文献   

14.
立案制度改革中民事诉讼的价值冲突主要体现在:立案审查制下,法院对案件进行实质审查,将虚假诉讼等无意义案件排除,体现了效率价值,但审查标准过于苛刻,导致大量案件无法进入诉讼系属,未能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有失公正价值。新施行的立案登记制对案件进行形式审查,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保障了当事人诉权,体现了公正价值,但也引发了"诉讼爆炸"等不良后果,加之配套措施不完善,大大降低了效率价值。我国应克服立案登记制的缺陷,衡平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的价值冲突,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双重提高。  相似文献   

15.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诉权符合一般民事诉权的规定和要求,当然也有一定的特殊性。刑事附带民事诉权滥用的表现形态包括起诉权滥用、撤诉权滥用、其他程序性权利的滥用以及挑拨诉讼和帮助诉讼。对滥用附带民事诉权的行为需要进行法律规制:严格附带民事诉讼的立案审查;对不符合诉权内容的申请和要求坚决驳回;加大立法的保障和违法的制裁。  相似文献   

16.
公务员作为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的结合体,其权利及权利救济历来是个重要话题。在我国的公务员法律体系中,作为公务员权利救济制度之申诉、控告和仲裁等权利基本上被排除在司法救济之外,表现为法律制度缺位、救济程序不规范等方面。因此,只有在完善行政救济的基础上,加强法律保障、构建司法最终救济原则,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我国目前对律师的监管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两结合"模式,在这个模式下完善律师惩戒制度,需要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进行职能定位,合理划分惩戒权限;设立律师协会惩戒机构,分设立案调查室与律师纪律庭,赋予相应的职能;完善律师惩戒的立案、调查、听证、审理、复查程序,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建立司法最终救济机制,对律师惩戒进行合法和合理性的审查。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审前程序是当代中国民事司法改革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其成功与否直接涉及民事司法公正与效率价值 的实现。本文以当前审判实践中的“大立案”模式为考察点,以该模式的价值理念为目标,针对我国目前民事诉讼审前 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重建的具体程序设计及相关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9.
电子诉讼是顺应时代发展、服务信息社会的新型司法模式,有利于方便庭审、提升诉讼效率,有利于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但是电子诉讼也存在影响当事人诉权行使、削弱直接言辞原则和当事人程序保障、法庭纪律和仪式感丧失、以及维护成本高昂与利用率不足等风险。为了扬长避短,电子诉讼在适用范围上应以当事人自主选择为主,对电子化的小额债务诉讼和督促程序实行集中管辖;在使用阶段上,起诉受理和审前程序应当作为电子化的重点;同时逐步完善电子庭审的程序规则,提高程序正当性。  相似文献   

20.
诉权是一种救济权,存在被滥用的可能;诉权的滥用是一种侵权行为,我国目前的诉权滥用已初见端倪,缺乏应有的法律规制,应借鉴相关国家关于惩戒诉权滥用的立法,建立我国的滥用诉权侵权赔偿制度,保证诉讼权利合法正当行使,实现公力救济与社会效益并举。我国民事诉讼法为保障当事人有效地行使诉权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但在如何有效地限制当事人滥用民事诉权及因滥用民事诉权使诉讼对方遭受财产和精神损失时如何追究责任方面未作立法规定。有些当事人趁此以不正当诉讼目的随意错诉或滥用民事诉权,扰乱正常诉讼程序,其结果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与和谐诉讼审判,既浪费了国家有限司法资源,又给诉讼对方及其亲属造成了物质和精神损害。该项法律制度的缺失,不仅给人们带来了诸多不便和烦恼,还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严重阻碍了依法治国和民主法制建设的进程,应引起立法界和司法界的高度重视。具体而言,一是要在民事诉讼法的完善中考虑确立滥用诉权责任约束制度,通过增加成本来防止滥用诉权。二是在实体法中建立诉讼侵权赔偿制度体系,对滥用诉权者作出惩罚性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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