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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历朝历代的公务员,数宋代生活最幸福。 宋朝公务员的门槛不算高。每次科举的录取人数,从宋初的几十人到宋太宗时的200多人。到宋末,一次录取进士就达六七百人。进士及第就授予官职。宋开宝二年还规定,凡举人参加过15场科举考试而未及第者,一律特赐“本科出身”。真宗时,又把标准降低了,应试5场而未及第者即可获得这样的称号。所以,只要你身体好,有耐心,都可成为公务员。  相似文献   

2.
叶娇 《学术交流》2006,(6):137-138
古汉语中存在着不少义为“裁剪”的词,经过辨释,发现这些同义词之间有着显著的区别:“制”,汉代以前裁衣的通称;“裁”,汉代以后裁剪衣服的通称;“割”与“制”、“裁”同义连用时表示裁剪衣服,不能单用。而“剪”,本为截齐义,剪刀并不用于裁剪。至南北朝,剪刀始用于裁剪衣服,于是“剪(翦)”也以同义连用形式用为裁剪义。元代之后随着剪刀形制变成铆钉式,“剪”也单用表裁剪义。大量存在的裁剪类同义词和古代社会服饰用料、裁剪工具的变迁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3.
美国著名妇女活动家菲莉丝·切斯勒的新作《女性之相煎》对“姐妹情谊”进行了无情的批判 ,并试图运用“间接侵犯”、“同性性别歧视”等概念分析女性之间的相互作用和西方女性运动中存在的问题。它的出版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 ,也为女性主义者提出了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孔定芳 《浙江学刊》2006,(2):118-127
鸿博之征促成了遗民社会的严重分化.除部分志节坚贞者拒绝应试以外,亦有部分遗民一改从前之强项不屈,或出而应征,或先拒而后附.这种分化说明,明遗民已然发生深刻的观念蜕变.  相似文献   

5.
这个世界正处在有史以来发展最迅速的轨道上。经济、生态和政治这几个方面的事变突然加速,迫使我们对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对我们观察和思考从整体上管理这个星球的方式,进行深远的变革。生态环境恶化的险恶趋势,已经将我们先辈们认为存在永恒的自然秩序的单纯信念打得粉碎。西方舆论界用“自然的终结”、“死亡的终结”、“永恒的始结”来比喻可能发生的灾难。  相似文献   

6.
关于晚唐科举制度的几个问题侯力本文对学术界向来忽视的晚唐科举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探讨。认为它并非只有腐败和不足为道。它在腐败的同时,基本格局依然承继了中唐的脉络,特别是“殿试”的首创,以及“敕赐及第”、“恩科”、“追赠及第”等几个变化,对宋代及以后的科...  相似文献   

7.
吕麦 《东西南北》2010,(6):21-21
唐代以科取仕,有些举子为了得中,千方百计找关系、寻门路,当时京城长安盛行一种被称为“温卷”的风气,就说明了这个问趣。  相似文献   

8.
释杭州《重建葛仙庵碑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杭州西湖抱朴道院存石碑一通,立于大门之外,为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重建葛仙庵碑记》(以下简称《碑记》)。《光绪杭州府志》第九七卷著录《碑记》之名,援引《武林访碑录》曰:“万历四十年二月,沈应文撰,王国祯书。”所录立碑时间和碑文撰者、书者姓名,均与原碑相符。碑文芳于处已漫漶不清,但大部尚可辨读。今摘其要者释之。一、葛洪生平和卜居西湖初阳台《碑记》曰:葛洪“初,学举子业,仕勾漏县令。以平复功升关内侯。耻爵禄不及其弟,弃职不受,归而  相似文献   

9.
徐日辉 《浙江学刊》2003,(2):127-136
体大精深的《史记》为什么会阙“刑法”这门十分重要的典章,是司马迁的疏漏,还是有意安排,尚未有人专题研究①。从“一家言”的角度出发,重新认识司马迁,就会发现他的八书中之所以不撰《刑法书》者,一、是他道家黄老思想在著述中的实践和完善;二、阙“刑法”表现出司马迁对历代暴政,尤其是对秦皇汉武峻法酷吏烦苛人民的抗议,他通过对汉朝建立以来一兴一衰的考察,揭示法与道德,暴力与礼义,兴盛与衰败的辩证关系;三、不向强权者低头,不为暴君作《书》,旨在恢复传统的礼乐制度,批判“卖官鬻爵”、“入粟除罪”的经济政策,净化每况愈下的社会风气;四、司马迁不开“刑法”之先河,兼有以“刑余之人”告诫后人的现身说法,内涵着为自己鸣冤叫屈的无声呐喊。亦是他思想与体例的完备统一。  相似文献   

10.
陆敏珍 《浙江学刊》2022,(5):221-230
“废罢《仪礼》”是朱熹对熙宁四年贡举改制的高度选择性解读,这一叙事后成为中国礼学史分期的关节点。事实上,若重建“废罢《仪礼》”话语形成中的事件群,可以发现,在科举制度的各项变革之中,很难看出有针对《仪礼》这部经书的特别考量,唐宋时期,它一直是九经中的中经,亦从未进入任何五经的序列之中,只是在考生“去难就易”的心态下,《仪礼》渐为举子所弃。朱熹“废罢《仪礼》”的叙事与其说是对历史事实的确认,不如说是对知识体系与知识传承的反思。  相似文献   

11.
袁梅 《唐都学刊》2002,18(3):98-99
大多数语法著作中 ,将“V1着V2 ”两个动词连用的结构划归连动结构。但是从分析动词V1的语义特征入手 ,可发现动态动词V1后附“着”构成的“V1着”与“V2 ”之间 ,是动作持续的共时同现性关系。静态动词V1后附“着”构成的“V1着”与“V2 ”之间 ,是动作行为的方式与动作直接组合的修饰性关系。因此 ,应当将该结构判定为偏正关系结构  相似文献   

12.
网络利他行为研究——以5Q地带"供种"行为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5Q地带“供种”行为为例,对网络利他行为和日常利他行为进行区分;分析电子化网络利他行为的本质特征以及网络社会特质对其的影响;从得与失的角度分析“供种者”的行动逻辑。希望以此促进对现代网络化社会诸特征等的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13.
按目前通行的理解,《黔之驴》中的“好事者”是个贬义词,指“喜欢多事的人”,可这样理解与作者的创作意图不符。考察“好事者”中的关键语素“事”的意义演变过程,会发现“事”的意义受“物”一词的同化,渐具“物”义,随着词义范围的扩大,既可指物又可指事的“事”渐有指代性,相当于指示代词“是”,此“好事”即“好是”,指喜欢某种特定对象,《辞源》、《汉语大词典》对“好事”一词的解释都有失偏颇,引证有误。据此,《黔之驴》中“好事者”即“好是者”,意思是“喜欢驴这种动物的人”。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应界定"公共利益"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以下简称“物权法草案”)再次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其中第49条关于征收、征用的规定受到了广泛的质疑,质疑者强烈要求物权法对作为征收、征用理由的“公共利益”进行界定。但是“公共利益”真的应该由作为民法一部分的物权法来界定吗?  相似文献   

15.
“同志”是一个古老的称呼,已有相当长的历史。最早是志趣相同的意思。阳语·晋语四》云:“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后来成为志趣相同的人相互间的称谓/后汉书·刘陶传》:“所与交友,必也同志”。以后逐渐发展为一种尊称,是对被称呼者的一种尊重的表示,一般用于同好。这种用法延续很久,直到清朝时我们还能见到。有章学诚《文交通义·与陈鉴事论学》为证:“鄙著《通义》,凡意见有与古人不约而同者,必著前人说,示不相袭。幸足下与同志诸君为检先儒诸论,市有似此者否也?如其有之,章即寄示。”这伊然是学者之间对同好的尊称了…  相似文献   

16.
邹福清 《唐都学刊》2012,28(5):16-21
唐代沿袭周代以来视槐树为三公之位的文化心理,在长安的街道与宫廷广植槐树。但是,考察唐诗发现,槐的政治意蕴已经退化,从政治符号衍变成了情感符号,并成为一个重要的文学意象。槐意象既是一个时间意象,也是一个空间意象。对于游子而言,槐暗示其与故乡的距离;对于举子而言,槐暗示考试的时间。诗人的时空体验是槐意象的文学意蕴得以建构的内在机制,游宦、赴举等新的文化是外在动因。唐诗中的槐意象传达出流寓者的漂泊情怀、举子的科场心态。  相似文献   

17.
“顺风车”合法与否观点不一,肯定者认为,“顺风车”能够缓解我国交通压力,凸显社会价值,且有国外例证。而反对者认为有偿“顺风车”是非法营运,应严厉打击。“顺风车”呈现出法律性质边缘化、论争本质利益化、责任归属复杂化。搭乘纠纷与日俱增,彰显司法与行政机关在判案和管理上的不足。当今“顺风车”不同于早期搭便车,不仅有当事人明确意思表示,而且从原来事实行为发展到法律行为。支付一定费用的“顺风车”合同不具有营利性,对搭车者主观上不能形成对价,客观上也不构成相应代价,属于一种广义的无名、无偿合同。一旦产生纠纷,其救济方式可依违约、侵权及其竞合三种不同的模式主张,使受害人利益得到最大保护,以构建和谐的交通秩序。  相似文献   

18.
朱向军 《社科纵横》2006,21(6):93-94
“诗穷者而后工”是由“发愤著书”衍生出来的子命题。本文根据古人的说法,总结出了“诗穷者而后工”四个方面的原因:一、穷而发愤,其文要约而写真;二、穷而发愤,其文能写人情之所难言:三、人穷则诗工;四、欢愉之辞难工,穷愁之言易好。  相似文献   

19.
周保巍 《浙江学刊》2007,2(3):70-77
建立在“普适价值”基础上的“文明”诉求是苏格兰启蒙运动所展现的民族主义的核心内核。正是在以“进步”理念为核心的“推测史”框架内,苏格兰启蒙思想家以“历史叙事”为手段,通过把苏格兰的传统和历史标识为“野蛮的”,把“英格兰”的传统和历史标识为“文明的”,从而得以在彻底颠覆“苏格兰性”的基础上确立起对“英格兰性和不列颠性”的认同。正是在“民族认同”实现新、旧转换这一特定历史时刻,苏格兰启蒙运动方得以展开。  相似文献   

20.
宋代科举进入完善阶段,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录取人数大大超过唐代一榜几十人的规模,一跃而为一榜录取数百人至有上千人的规模。宋代科举取士,成了选拔宋代官员的主渠道。由于科举利害至大,竞争的激烈,随之而来,科举弊病丛生,试官与登科人结成"座主"、"门生",拉帮结派;试官与考生相勾结作弊。考场考生作弊更是五花八门。为了维护科举考试的公正性、公平性,宋代逐步建立起一套较为严格的科场管理制度。如禁止及第举人称呼知举官、试官"座主"、"恩门";实行知举官、试官锁院制;试卷实行糊名制、誊录制;禁止考试官、监官收受举子财物,或主动向举子索贿;禁止举人挟书、传条子、口授、请人代笔等舞弊行为;设别头试,以回避考试官亲嫌,等等。强有力地遏制了科举考试中的腐败行为。其中一些管理制度,如试官锁院制,试卷实行糊名制、誊录制,禁止考试官与亲嫌回避制等等,为明、清所继承,并对当代考试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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