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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网络空间已经成为继陆地、海洋、天空、太空之后的"第五大空间"。网络空间是由互联互通的设备和网络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组成的、可供人们交流互动的虚拟空间。网络空间的构成要素包括硬件、软件、信息、主体等要素,并呈现出虚拟性、现实性和社会性的特点。网络空间是构建在各国主权之上的电子空间,不是排除国家主权管辖的全球公域。  相似文献   

2.
从现实社会空间向虚拟网络空间的空间转向,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条件。面对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碎片化、分散化和形式化现状,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在空间转向过程中发生了身份断裂,破坏了思想政治教育的连续性。为了发挥好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系统功能、维护好网络空间生态,需要在多元主体获得身份认同的基础上,通过建立一致的目标、确立活动的规范和提升行动的能力,建构彼此间良性的互动关系。同时通过建立和完善领导、管理、进入、协调、共享、保障、评估和监督等综合协同机制,在网络空间中重构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价值,建构一个有机的、开放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共同体。  相似文献   

3.
王智杰 《国际公关》2023,(14):176-178
信息社会的突出特征之一是全社会的媒介化存在。大学生是网络空间中最活跃的群体之一。当代大学生年轻有活力、个性鲜明且乐于接受新鲜事物,具有独特的话语权。积极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政治观,构建大学生网络公共言论责任感,有利于维护网络空间的气朗风清。本文对数字媒介时代大学生网络公共言论责任感现状及缺失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培育路径。  相似文献   

4.
以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为理论基础,从网络空间的特质出发分析了网络空间成为公共领域的潜质,并进一步指出由于进入网络空间受经济、知识等门槛限制,以及网络空间语言霸权、数字鸿沟等面向所造成的不平等,仍制约着网络空间成为公共领域的可能。  相似文献   

5.
网络食品交易与“数字利维坦”共存于虚拟网络社会中。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和不断扩大的大数据海洋,为网络食品交易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暗藏着侵犯公民权利和反噬政府监管的风险,即网络食品交易的“数字利维坦”风险。在网络食品交易领域,数字信息技术在作为经济行为的控制工具时忽略了价值理性,存在以下问题:公民个人隐私受到侵犯,呈现个体镜像化;食品质量得不到保障,出现柠檬市场化;交易市场垄断当道,平台荒漠化;数字信息技术分配不均,公民与经营者因张力扩大而出现维权受阻;政府监管受数据驱动,个体化政府受到威胁。因此,政府应该完善数据治理的保障体系、明确经营者准入机制、限制网络巨头垄断、构建合作权益保护机制、革新监管治理体系,才能合理规避和治理“数字利维坦”风险,构建一个安全稳固的网络食品交易市场。  相似文献   

6.
国家与社会关系均衡化发展,是虚拟社会实现有效治理的重要支撑.无论是代表“强政府、强社会”模式的数字利维坦,还是代表“弱政府、强社会”模式的网络乌托邦,均属于国家与社会关系失衡状态在网络空间的具体表现.国家中心主义行为逻辑的网络实践造就了数字利维坦,过度推崇理想化网络公民社会的作用则有可能产生网络利维坦,然而盲目地追求一方力量独大,将导致国家与社会关系在虚拟社会中失衡.因此,应通过推进治理框架下的理念重塑,推动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再平衡,提升网络公民社会的公共理性,完善网络空间公共事务的参与秩序等途径,才能化解虚拟社会治理中的潜在风险,促使虚拟社会走向治理和善治.  相似文献   

7.
网络空间是人类创造的电子新大陆,网络社区是网民在网络空间内的有机聚集。早期网民在网络空间内更像游民,他们缺乏有效的组织约束和必要的制度规范。数字技术的发展延伸拓展了网络空间,网络社区成为数字社会的初级社会组织。因此,国家权力开始介入到网络社区的规范管理,它们试图将网络游民逐渐规训为数字臣民。文章首先区分了community在中西文化背景中的不同内涵,然后据此研究了中西网络社区的不同旨趣。研究发现,西方Virtual Community研究侧重于社群的行为互动和情感联系,学者们较少关注网络社区的空间性。我国对Virtual Community的研究有两个明显的路径取向:一是像西方学者那样研究网络社区内的群体行为和情感互动。二是从社会治理角度研究网络社区的平台建设和规范管理。网络社区是由多种力量建设和维持的,其中,话语、资本和权力是最重要的三种聚合力。这三种力量是一种既竞争又融合的关系,他们之间的相互盈缩决定着网络社区的基本面貌和发展状态。  相似文献   

8.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空间日益演绎成为意识形态领导权争斗和争夺的话语空间,导致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难度和复杂性更加凸显,坚持协同治理成为顺势而为。参与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领导主体、主导主体及参与主体的层级性结构表征不同于现实空间而趋于平等化,各主体的功能随之发生变化,导致主体间协同关系更需要具有公共性,从而多主体协同参与治理成为发展趋向。而当前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多主体协同治理却面临困境,对去中心化的误解制约了治理主体实现协同,参与主体的不同利益选择阻碍了达成协同治理意愿,网民无序表达行为与协同治理的价值目标相背离,最终导致治理主体合力不足而弱化了协同治理效应。为此,应秉承协同治理理念塑造稳定有序的网络空间,制定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主体合力机制,打造完善的网络公共讨论平台等方面,为多主体协同治理提供空间和渠道,构建适应网络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多主体协同治理新格局。  相似文献   

9.
在网络化时代引发的诸多变迁中,社会空间的生产变革具有独特的意义。区别于工业社会的社会空间,网络空间呈现出独有的空间特征:缺场空间的“脱域”特质,蕴含网络权力逻辑的流动性,兼为民主政治领域和私人交往领域的赛博空间。微信朋友圈从空间的视角维系和重塑了网络社会的社会关系,并在其发展中不断生产着社会性的空间,塑造了个体化趋势和圈子文化并存、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属性兼备、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融合与再生产的社会空间。微信朋友圈以中国化的方式生产出本土性的互联网公共空间,彰显了网民的能动性,创造了别样的空间生产逻辑和公共价值。  相似文献   

10.
与网络自由主义者所设想的去国家化的网络政治模式相反,"再主权化"成为网络空间国际政治发展的新态势。这一趋势是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的网络政治互动的共同产物:一方面,国家权威通过建立和完善网络监管的法律和制度体系,明确了主权在网络空间的管辖范围和方式,将虚拟空间中的社会行为和行为主体重新纳入主权的内部性之中;另一方面,国家行为体通过对外发展网络空间攻防、制定网络安全战略,从而确立其在网络安全中的主体地位。"再主权化"的发展给国际网络治理机制带来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1.
欧洲法院的被遗忘权判决实际上赋予了个人从互联网上撤回、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本质上是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拓展。“被遗忘权”引发了学术界的极大争论,支持者认为被遗忘权有助于实现个人信息自主,反对者认为被遗忘权有可能威胁言论自由。对被遗忘权的利弊考量应结合网络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制度背后的产业利益进行评判。事实上,被遗忘权虽与言论自由有所冲突,但可以通过权利限制机制和利益平衡原则调和。就法律构造而言,被遗忘权主体应当涵盖公众人物,义务主体则应包括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和网络内容提供商,同时,应构建被遗忘权的权利限制机制。对被遗忘权的深入探讨将有助于中国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革新与完善。  相似文献   

12.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空间的个人隐私权受到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这种状况已经严重阻碍了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强化对网络空间的个人数据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已成为国际社会网络立法的当务之急。本文借鉴先进法域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当前现状 ,提出了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3.
网络隐私权是指网络空间的个人信息隐私权。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对个人隐私权安全性产生了巨大冲击。面对网络隐私权被侵害的现状并结合国外隐私权的保护经验,我国需要采取立法、网络监管、行业自律和提高隐私权保护意识等综合措施,对网络隐私权进行全面保护。  相似文献   

14.
随着网络媒介在社会各个领域的渗透,网络沉溺的危害性也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网络沉溺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更多的人认为网络沉溺来自于网络内容的诱惑,而本文则从媒介形式的角度,探讨网络空间与网络沉溺的相关性,以期拓展人们认识网络沉溺的视角。具体分析了网络空间所呈现的三重视域———客体技术层面、主体性意识层面、主体行为层面,并基于此探讨网络媒介形式、使用媒介的心理特征和网络空间行为特性等方面与网络沉溺的关系,并认为网络媒介的双向去中心的互动、意向性的行为方式以及虚拟实践中的多重自我身份等由媒介形式所形成的特质,构成了网络沉溺重要的作用机制。从长远来看,网络空间的形式特质将比网络内容的影响更为隐蔽而有效。  相似文献   

15.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侵权方式及保护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空间的个人信息隐私权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成为当务之急。文章介绍了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侵权方式,包括过度收集以及使用目的不明确、错误收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传输和交易以及个人信息的二次开发利用,就如何保护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隐私权提出了立法建议,以及应该注重行业自律和个人的自我保护。  相似文献   

16.
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空间的个人隐私权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隐私权的客体内容不断扩展,领域不断延伸,强化对网络空间的个人数据和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网络立法的当务之急。而在我国,对网络空间隐私权的保护,尚处于开创阶段,有必要借鉴国外已有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对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相关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是国家保护人权、维护公民尊严的措施。互联网的存在使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播极为方便,但使个人隐私遭到前所未有的威胁。一方面,政府是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者;另一方面,政府往往成为潜在的最大的网络隐私侵权人。政府对于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应当遵守有限保护原则、合理干预原则、公开原则与参与原则。  相似文献   

18.
论网络隐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脑的普及,网络的空前发展使虚拟空间的范围越来越广,人们与虚拟空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但虚拟空间中的网络隐私权时常受到侵害却得不到有效保护,问题就在于缺乏对网络隐私权的系统研究。文章拟就网络隐私权的含义、特点作出具体界定,从侵权现象入手,进而分析其成因,最后提出规制方案,以期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9.
自媒体时代,高校网络舆情危机的发生和舆情主体自身特征有密切关联。从高校网络舆情诱因的分析视角来看,青年大学生作为高校网络舆情的主体,其理性认知能力不足、自我及社会认同受挫、从众心理明显、被边缘化的现实及猎奇心理和娱乐态度等特征经过某些相关敏感事件的催化及自媒体的传播,就有可能引发高校网络舆情危机。这些特征的形成是社会体制、多元文化背景、公众话语权缺失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此背景下,高校要做好自媒体时代网络舆情主体的引导工作,就必须在深入分析和把握舆情主体特征及其形成原因的理论基础上,建立起“以疏代堵”的互动对话机制、“因势利导”的舆情引导机制、“以情人理”的多重教育机制以及“理性、自省”的自我调试机制,以期多层面教育和引导高校网络舆情主体及舆论走向,营造开放、包容、平等的高校网络舆论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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