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宋朝是我国封建社会中一个比较重视法律教育和法律考试的朝代。封建国家为了培养法律人才、选拔法律人才,规定了种类繁多、范围广泛的法律考试,不仅有“书判拔萃”、“试判”、“试身言书判”,还有“明法”、“新科明法”、“试刑法”;不仅有“呈试”,而且有“铨试”,就是进士、武学、算学、画学等科目也要“试律”。在宋朝,法律成了入仕的重要条件。本文试图就人们容易混淆的三种规模较大的法律考试:“明法”、“新科明法”及“试刑法”作一番探讨、考证,并借此机会就教于同事们。 相似文献
3.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唐律>是当今公认的最完善的封建法典.唐王朝不仅重视封建立法,在官吏选拔时也尤其重视官吏的法律水平,如在科举考试中单独开设有选拔司法官吏的明法考试,唐代取吏十分重视其法律知识,"取吏于判",促使官吏自觉地学习法律知识,从而提高了官吏整体法律水平. 相似文献
4.
唐代科举铨选考试方法与评价标准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代科举、铨选考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现场操作、帖经、问义、试策、试诗赋、试杂文等.礼部常科考试特别是进士科考试评价标准的演变大抵经历了重时务策、重杂文、重诗赋、重经史策的过程,而吏部选试的评价标准大抵经历了重书判、重词华、重荐举、重经史的过程.礼部常科的选才标准之争本质上是重文学与重经史之争,吏部选试的取材标准之争本质上是重知识积累与重实践能力之争. 相似文献
5.
南曹始设于总章二年,是唐、五代铨选考试的资格审查部门和尚书省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其主管官员称为判南曹,一般工作人员有南曹令史等。主要职责是把选人的报名材料与人事档案对照勘核,以决定留放。唐后期至五代,南曹有"锁宿"之制,专门对选人应试资格进行磨勘。 相似文献
6.
<正> 唐代科举常科之一的明书科,简称“书科”,如《通典·选举三》云:“其常贡之科,有秀才,有明经,有进士,有明法,有书,有算”;或称“明字科”,如《新唐书·选举志上》云:“其科之目……有明字”。今存有关明书科的史料相当零碎,现予汇总考述。唐代明书科首次开科时间,史无明确记载。据《旧唐书·职官志一》所载:“有唐以来,出身入仕者,著令有秀才、明经、进土、明法、书、算。”这是大略言之,并不是说明书科与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同时首次开科。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颁发的敕文曰:“诸州学士及白丁有明经及秀才、俊士、进士明于理体为乡里所称者,委本县考试,州长重覆,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随物入贡。”(《唐摭言》卷一)在这道关于常科开科的敕文中没有明书科,可见这一科目 相似文献
7.
老子的《道德经》由道论和德论构成,"德"是"道"的显现和作用,"玄之又玄"的"道"要通过"德"才能更具体地理解。"德"的内容是由五个层次形成的结构:最高层的是"玄德",第二个层次的是"上德",第三个层次的是"下德",第四个层次是"上仁",第五个层次是"上义"。至于"上礼",《道德经》则将其排除在"德"之外。人育德的具体要求是"三宝""七善"。"三宝"是"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七善"是"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 相似文献
8.
中国考试制度源远流长,在漫长的历史上,不少考试方法逐渐改进,有些一直沿用至今。而在这些方法中最重要的一种便是糊名考试法,笔者曾撰短文《考试糊名之始》①,考证出吏部书判考试糊名始于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5)至天册元年(695)之间,很可能不晚于永昌元年(689);科举考试糊名也始于唐代而非通常所说的宋代,然仅一度实行,且限于制科考试。最近,杨希义同志发表《唐代科举与铨选制度中的糊名暗考》②一文(以下简称《暗考》),也认为唐代制举对策考试已实行糊名暗考,但却推断说制策考试在唐太宗贞观年间、吏部试判在贞观永徽之际已实行糊名之制。糊名考试这一重要的制度究竟始于何时,很值得作进一步的探讨。这里再作论析,以求其实。 相似文献
9.
10.
从无属动字与连字的关系看《马氏文通》语法体系中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一汉语的动字和连字,本不应该发生很大的纠缠。在《马氏文通》(以下简称《文通》)中,动字的“界说”是: 凡实字以言事物之行者曰动字。(卷一·界说四) 连字的“界说”是: 凡虚字用以为提承展转字句者,统曰连字。(卷一·界说八) 相似文献
11.
12.
13.
司马迁撰《史记》八书,形式上出自《尚书·八政》,思想上源于《易》八卦哲学,取八卦之数寓意奇正包罗万象,就此本文新论八书序列拟为四大部分:一理想部分;二现实部分;三变革部分;四民生部分。表列如下: 相似文献
14.
汉代选官有所谓“四科”之标准,它对于我们探讨汉王朝的文官制度和官僚制度,是相当重要的。但对“四科”的性质,却存在着不同的解释。本文拟对所谓“四科”做进一步的申说。一对于“四科”,一般被引用的是《续汉书·百官志》注引之应劭《汉官仪》所载东汉光武帝之诏书,其文如下:“世祖诏:方今选举,贤佞朱紫错用。丞相故事,四科取士。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复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自今以后,审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举茂才尤异孝廉之吏,务尽实核,选择英俊、贤行、廉 相似文献
15.
16.
“五行”与“气”是贯穿中国古代哲学始终、源远而流长的概念。本文仅就它们在先秦时期的发展和融合作一些探讨。一“五行”的观念可能起源很早,在《尚书·甘誓》中就有:“有扈氏威海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明确标明“五行”为水、火、木、金、土字样的是《尚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关于《洪范》产生的年代,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曾引起很大的争论,近年仍有学者认为它还是 相似文献
17.
宋朝的文武区分和文臣统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宋朝对官员的文武区分比前朝严格,以重文轻武,以文制武,防范和猜忌武将为传统国策。 据《宋史》卷158 《选举志》说:“太祖设官分职,多袭五代之制,稍损益之。凡入仕有贡举、奏荫、摄署、流外、从军五等。……其后典选之职分为四,文选曰审官东院,曰流内铨,武选曰审官西院,曰三班院。元丰定制,而后铨注之法悉归选部,以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铨为侍郎左选,审官西院为尚书右选,三班院为侍郎右选。”这段文字介绍了宋时文武官员的入仕之途和负责大部分文武官员铨注的机构演变。 事实上,宋朝文武官员入仕之途颇为驳杂,而非上述的“贡举”至“从军”五等所能概括。对文官来说,自然是科举入仕最为荣耀。据《永乐大典》卷14624《吏部条法》载,武臣有“武举出身”,“军班出身”,“武艺出身” 等等。宋朝虽设武举,而武举并非是武将的主要来源。洪适甚至说:“武举人以文墨进,杂于卒伍,非便也。”有的武举人“既第 相似文献
18.
《文史哲》2010,(6)
清华竹书本《金縢》篇有简14枚,约410余字,与今本首尾一致,中间行文有详略之异,有的异文很重要,如孔传以今本《金縢》之"周公居东"为周公东征,马融、郑玄以为是周公待罪于东,而竹书本《金縢》有"周公宅东三年",证明了孔传的正确。《尹至》篇有简5枚,共154字,主要写伊尹谋夏之事,为伊尹与汤的对话,属今本《尚书》中的《商书》,情节与《吕氏春秋·慎大》篇近似。《尹诰》有简4枚,共112字,孔颖达疏据"晚书"《咸有一德》而以为"是伊尹诰大甲,故称‘尹诰’",由清华简本《尹诰》看,该篇中伊尹与之对话的是汤而非大甲,这也说明"晚书"《咸有一德》确属伪书,清华简本才是真正的《尹诰》或《咸有一德》。清华简《说命》分3篇,从简背的次序编号看,当有简30多枚,简背篇题作"尃敓之命",即"《傅说之命》",《书序》所谓"《说命》"当是"《傅说之命》"的缩写,其内容与《国语·楚语上》所记载的傅说事迹相近,而与"晚书"的《说命》三篇不同,说明"晚书"《说命》三篇并非《尚书》原本,清华简《傅说之命》三篇才是真正的《尚书》原本。 相似文献
19.
20.
刘凤强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22,(3):42-48+154
在《敦煌吐蕃历史文书·大事纪年》中记载了很多其他民族遣使至吐蕃的历史,文书均书以“■”,现今译为“致礼”较为恰当。该词是吐蕃效仿唐朝宾礼的表现,反映了吐蕃随着地域扩大,建立“宾服四方”天下观的愿望,但由于政治制度、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吐蕃对唐朝的效仿并不成功。唐朝高度发达的文明,始终对吐蕃具有强大吸引力,对唐朝宾礼的效仿本身也反映出吐蕃对唐朝的向心力,这种向心力为后来西藏纳入中央政府统一管辖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