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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宪法与部门法关系命题的困境是如何摆正宪法与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这种困境的根源在于对法律体系概念的误读.该命题的实质是宪法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要理解这一命题,始须引入"法秩序"概念.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明白宪法与部门法关系命题的解决方案在于宪法实现和宪法解释.宪法与部门法关系命题再次凸显了宪法的纯粹性和开放性.  相似文献   

2.
德国法律的宪法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在德国,吕特案以来,德国宪法学界通说认为基本权利构成了客观价值秩序,其效力及于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等所有部门法领域.根据这一理论,法律的解释必须符合宪法,通过这一路径,德国的法律已经完成了全面的宪法化.在我国,对合宪解释的讨论方兴未艾,理论上,与德国情况一样,法律的合宪解释在理论上是成立的,但是,中国目前不存在保障法律解释合宪的机构;此外,合宪性解释,意味着对法官法律解释权限的限制,也是对部门法学者所作学理解释的约束,因此不会为部门法法官以及学者所支持.因此,在理论上能够自洽的合宪解释,在中国当下尚无法践行.  相似文献   

3.
阎天 《学术月刊》2022,(2):103-112
自现行宪法出台以来,我国劳动法学界形成了难以自洽的宪法观:一方面强调劳动法作为宪法实施法的地位,用宪法论证劳动法作为法律部门的独立性,支持其改革劳动法治的主张;另一方面并未将宪法当作法律规范加以准确解释,而是在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层面都反复偏出宪法原意,且这种偏出缺乏正当性。这种宪法观无法让劳动法真正融入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秩序,应当引入部门宪法的理念加以改造。为此,既要积极将劳动法问题上升到宪法层面思考,又要采取温和的原旨主义解释立场,注重运用历史和体系的解释方法,准确衡量各种解释素材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4.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因此,世界各国都采用一定方式保障其实施,由一定机构处理宪法争议,追究违宪行为,宪法诉讼就是实现上述目的的途径之一,但迄今为止,我国还未建立真正的宪法诉讼制度,这不能不说是我国宪法制度建设中的一大缺憾。下面就我国建立宪法诉讼制度略谈几点看法:一、在我国建立宪法诉讼制度十分必要一般说来,宪法上的权利通常都能成为刑法、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规范和保护的对象,但在许多情况下,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往往不是完备到足以囊括一切宪法规范的程度,尤其在社会转型或社…  相似文献   

5.
生命权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应该受到宪法的确定和保护。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生命权是世界各宪政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但我国宪法迄今为止还未有此项规定。从保护我国公民的生命安全、完善我国现行宪法、部门法的发展、实施国际人权公约几个方面考虑,都要求我国宪法确认生命权。  相似文献   

6.
宪法责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责任是法律责任的一种形式,分析宪法责任应从分析法律责任入手;宪法关系主体与违宪主体具有同一性,即凡是宪法关系主体都有可能违宪;但违宪主体并非都要承担宪法责任,即违宪主体和宪法责任主体不具有同一性,这是分析宪法责任的关键。宪法责任应该是主体在宪法关系(宪法法律关系)中,没有履行义务或不当履行义务而引起的,宪法义务是主体承担宪法责任的前提;宪法与其它部门法相比具有明显的政治性,宪法的的两重性决定了宪法责任的两重性,宪法责任是法律责任,但宪法责任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相似文献   

7.
熊浩 《学术探索》2006,(3):72-76
本文从法理学角度入手,分析阐释了关涉法律原则问题的基本概念源流,从法律原则的功能价值切入,从宪法原则与部门法原则的区割展开,界定了部门法基本原则得以确立的基本要求,并以此为依据,在又讨论"刑法基本原则是一功能与价值体序"是一命题的同时,置疑和拷问了作为刑法法定基本原则之一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以宪法为基础的法律体系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具有唯一性,应取消“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概念。同时,法制原则所确定的法律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性,决定了我国法律体系必然具有全面性。法律的分类作为法律体系的核心问题,是架构或展开法律体系的理论基础,是研究法律体系基本结构的指南。我国的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可以通过四个层次表达。在确立我国法律部门时,必须尊重市场经济推行后,我国法制的发展现状。由此可以确定,调整社会关系类部门法应由民法等八大部门法构成,保障类部门法应分为监督法等三大部门法。  相似文献   

9.
论宪法和民法的关系——以宪法特质的三重性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就宪法和民法的关系问题,目前学界虽有多次讨论,但仍欠成熟。不光理论上仍未能全面澄清这一关系,并且还进而导致对相关法律实践的误导。因此,继续讨论这一问题仍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在本文中,笔者基于对宪法特质三重性:基础规范、授权性规范和限制性规范的阐明,从而推论出宪法在法律体系的构成中具有多重身份:作为母法的宪法、作为公法的宪法、作为社会法—私法的宪法以及作为元部门法的宪法。并借此原理揭示了宪法和民法之间层次丰富的复杂关系。  相似文献   

10.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理应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规定,但是宪法规范的概括性、抽象性以及公共利益的层次性和多样性,决定了需要部门法对公共利益作出具体规范.公共利益立法例有概括式、列举式、折中式等几种,这与各国立法传统相关,无所谓孰优孰劣.我国应采取“以宪法统领公共利益,以部门法规范公共利益”的公共利益立法路径,通过概括条款、列举条款、兜底条款、排除条款等形式界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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