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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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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问题经历了从无序的私力救济到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并存,继而到公力救济对私力救济的排斥三个阶段。西方发达国家被害人权利救济的实现,体现在程序上保障人身惩罚权、实体上保障经济求偿权。根据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问题的发展趋势,我国要加快刑事被害人救济的法制建设,进一步实现人身惩罚权和经济求偿权;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要确立"全面保护"理念,建立体系化的刑事被害人权利救济制度;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救济要确立"实效保护"理念,细化、具体化相关法律,切实消除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  相似文献   

2.
恢复正义与报应正义、个人本位与国家本位、刑事纠纷的传统公力解决与刑事和解私力解决之间的矛盾,在刑事和解制度和传统的刑事诉讼之间有所体现.但是,我国深厚的"和舍"文化根基、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有效解决刑事纠纷的司法实践,都是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生根发芽的法理基础.在构建上对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进行限定,并规定严密的程序,目的都在于防范刑事和解制度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  相似文献   

3.
当人们开始重视自己的主体性权利,私力救济就随之受到更多的关注,即使在公力救济更受鼓励的今天,私力救济依然保持了它自己的领地.因为法律在很多情况下,往往是强者的武器,所以弱者在寻求权利救济的时候,常常不得已采用私力救济的手段,而消费者权益保护就有明显的弱者寻求救济的特点.既然"存在就是合理",私力救济必然有其运行的逻辑.因此,我们应该允许处于消费弱势地位的人们通过一定的制度创新来实现他们自己的权利保护,这或许是一种代表权利主体自主性的私力救济和国家权力互动的新形式,既有利于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也有利于国家实现社会整合.  相似文献   

4.
吴立志 《学术论坛》2012,35(2):107-110
刑事和解与恢复性司法之间有着复杂的关系。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有二:从理念的层面探讨,刑事和解是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具体制度化;从制度的层面考察,刑事和解和恢复性司法都是一种"私力合作"的司法模式,前者是后者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即刑事和解是恢复性司法的具体内容。其区别有三:缘起不一致;表现的维度不一致;体现的模式不一致。  相似文献   

5.
沃耘 《晋阳学刊》2014,(2):122-132
正当的私力救济符合法的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率等价值基本理念,泛化与异化的私力救济则与法的基本价值相违背。借助法律技术创设确定的、可操作的行为规范是私力救济的法价值实现路径。我国未来《民法典》私力救济的制度化可以避免私力救济对社会秩序造成的负面影响;通过对私力救济进行准确的制度定位可以彰显权利主体的自由意志;制度控制是防止私力救济偏离正义轨道的有效措施;规范化是私力救济实现效率的最优博弈策略。  相似文献   

6.
本文从民法的角度论述救济理论中的私力救济 ,主要对私力救济的概念做了界定 ,概括了它的构成要件 ,阐述了私力救济的两种主要方式 ,认为私力救济的法律意义主要是正义和效率 ,建议在我国的民法中建立健全完备的私力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7.
浅析私力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中  高丽 《天府新论》2004,(Z2):126-128
本文从民法的角度论述救济理论中的私力救济,主要对私力救济的概念做了界定,概括了它的构成要件,阐述了私力救济的两种主要方式,认为私力救济的法律意义主要是正义和效率,建议在我国的民法中建立健全完备的私力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8.
物权保护的方法和手段是多元全方位的,既有宪法、行政法、诉讼法、刑法、物权法、债权法等公法私法的保护方法,又有交涉、合作、强力等私力救济手段.但国家倡导公力救济,禁止私力救济,物权私力救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人们的忽视和误解,存在着被边缘化的趋势.因此,在当下中国,很有必要对物权私力救济加以认真对待并追问其正当性,以维护物权秩序,促进人与物的和谐.  相似文献   

9.
私力救济虽被大众认为是不文明、落后的纠纷解决方式,可却是早期社会主导的,在文明国家广泛存在而且为文明人和文明机构利用了几千年之久;现今日益发达的法制化社会,许多国家大力弘扬非司法方式实现正义。换言之,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私力救济曾经、现在、有可能一直并将永远存在,所以有必要正确认识私力救济。文章从法理学层面上论述了私力救济这种纠纷解决方式,并从法治角度谈了构建私力救济的必要性,此外还侧重从民事方面谈了应当如何架构私力救济。  相似文献   

10.
论暴力私力救济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何永军 《社会科学》2006,(6):125-131
暴力私力救济具有野蛮性和落后性,是一种带有反社会倾向的行为,常威胁到人类的和平与秩序,危及公民的安全与自由。在政治社会中暴力私力救济的实施,除非获得国家法律的明确授权,否则即为非法。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康德及黑格尔诸人先后对合法暴力私力救济进行过探索,在当今,自卫(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实施暴力私力救济唯一正当性的事由。为了摆脱当前中国违法暴力私力救济泛滥的局面,应从多方面着手其防御体系的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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