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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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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约作为人类社会中一项法律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我国可追溯到西周。由于立法者对婚约的误读,我国现行婚姻法没有对婚约作出立法规定,而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婚约仍然大量存在,并呈现出不同于古代婚约的许多新特征。就婚约性质而言,婚约是具有一定效果意思的表示行为,具有伦理性的特点,宜归为亲属法上的契约;就婚约的效力特征来说,基于对自由价值的保护,婚约作为一种亲属法上的契约,其权能受到限制,不得基于婚约提起缔结婚姻的诉讼或者缔结婚姻的判决不予执行,无强制力,因此,是类似自然债务的不完全债权。  相似文献   

2.
婚约作为一种民间习俗由来已久,在古代社会婚约具有极高法律地位.尽管我国现行法律未对婚约作出明确规定,但婚约在现实生活中仍大量存在.鉴于因婚约的解除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婚姻家庭立法或未来民法典有必要对婚约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3.
蒙古历代法律都对婚姻制度作出规定,研究清代蒙古婚姻法及其变迁,就可以理解该亲属法在法制变迁中的特点。清代有关婚姻制度的立法仅涉及婚约、聘礼、婚姻的终止和治奸等方面,与其他的部门法相比显得较少,这正说明亲属法是一个民族法律文化中最为保守的部分,法制变革中对亲属法的尊重和继承恰是最应该的选择。  相似文献   

4.
婚约作为一项悠久的习俗,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而由于立法、司法解释均无明文规定,导致因婚约解除后引发的各类纠纷,尤其是财产纠纷的解决缺乏法律依据。因此,探讨婚约纠纷解决机制,完善我国的婚姻立法和司法,就显得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5.
彩礼返还纠纷司法裁判的“法”与“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当前彩礼返还纠纷司法裁判的混乱、同案异判等现象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作为裁判“法据”的彩礼返还法律规则粗糙含混,与民间习俗不一致。法官不得不将目光更多地转向作为裁判“理据”的法律原则。但因为法官对各法律原则的理解与优位排序不同,又因为与彩礼密切相关的婚约制度的缺位,法官常在裁判中加入诸多权衡,从而加剧了彩礼返还纠纷裁判依据不明、裁判尺度不一的现象。应重建婚约制度,特别是婚约解除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6.
确立婚约的法律拘束力,构建以违反婚约的损害赔偿为核心的婚约制度有助于我国关于婚约的立法与司法合理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民法典不应当漠视之.  相似文献   

7.
婚约制度及其立法构想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婚约是一种身份契约,其存在具有历史和现实的基础.目前,我国法津对于婚约问题采取的"不提倡,不禁止,不规范"的回避态度实不可取.婚姻家庭法应继承古代婚约制度之精华,吸收外国婚约立法之理念,对婚约进行立法规范.  相似文献   

8.
中国传统的"亲亲相隐"亲情伦理立法与西方现代法律中的亲属权利立法有相通之处,但也有本质差异。遗憾的是,我国现行法律在否定"亲亲相隐"的亲情伦理立法以后,却没有确立现代法律中共通的亲属权利立法原则,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形成双重断裂,导致诸多尴尬和悲剧。"亲亲相隐"制度对确立我国的现代亲属权利制度具有启发,但其转化重构是有所取舍的。我们需要从以家庭为本的亲情伦理立法到确认以人为本的家属权利立法,实现传统法的转化创新。  相似文献   

9.
我国非婚生子女准正与认领制度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亲属法的发展史上,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经历了从受歧视到受保护的过程.现代社会大都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许多国家亲属法中均设有认领与准正制度,以使非婚生子女依法取得婚生子女资格,我国婚姻法中没有非婚生子女认领与准正制度,这不利于非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有必要借民法典制定之机,设立非婚子女的认领和准正制度,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  相似文献   

10.
婚约及其立法构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婚约问题是我国婚姻立法上的一个空白。现实生活中由婚约关系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且错综复杂,但我国法律对这一问题却采取回避的态度,由此给司法实践带来诸多的困惑和不便。本文通过分析婚约的性质,并借鉴国外有关婚约的法律规定,提出我国建立婚约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构建设想。  相似文献   

11.
婚约起源于古代社会的买卖婚姻,近现代多数国家或地区亲属法也规定了婚约制度。我国现行婚姻法对此没有规定,但民间订立婚约的现象则是普遍存在的,由此导致了司法实践过程中大量民事纠纷的产生。婚约性质从本质上说应属一种契约。为指导人们订立符合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理念的婚约,规范人民法院审判婚约纠纷案件,我国婚姻法应明文规定婚约制度。  相似文献   

12.
伦理亲情在传统社会主要有亲属之爱、别和从 3层含义 ,在现代社会主要是指亲属之爱。在传统法中呈现法律亲情化趋势 ,现代社会伦理亲情在法律上仍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从整体来说 ,中国现代法出现了亲情的法律化趋势。但现在法律中存在忽视亲情伦理的缺陷 ,有必要将更多的亲情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3.
在“诸法并存,民刑有分”中国古代法律中,亲属法突出反映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特征。中国亲属法文化滥觞于古代的习惯和礼,进而在长期的自然经济社会发展中具备了法的形式;中国古代亲属法文化的特点最能反映中国古代法律的文化根基,其独特的文化价值对我国当前的亲属立法具有深刻的传承意义。  相似文献   

14.
作为一种社会关系,亲属关系在社会中极为普遍,且涉及面广。但我国现行的法律,对亲属关系的法律调整却很少,也不系统。加强亲属立法,建立我国亲属制度势在必行。然而,如何进行亲属立法,笔者认为,仅对现行法律进行增缺补漏是不够的,而应对亲属法的法律地位,立法原则和内容体系加以明确。本文对此作了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建设法治国家不仅仅是制定和执行各种各样配套的法律,而且也包括更新或重建我们民族的法伦理。亲属法伦理“爱有差等”及义务本位性,与“自由”、“平等”、“民主”、“权利”的现代法治精神相冲突。亲属法伦理重视亲情、讲求人性则与强调人本、人道的现代法治建设的价值取向相契合。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必须对亲属法伦理进行改造和批判继承,把法治理想转化为中国人的精神情感认同,这是实现最高层次的法律秩序——法治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对“亲亲相隐”持否定态度,但“亲亲相隐”精神并不必然与现代法制相违背。许多现代国家的刑法中存留有“亲亲相隐”的条文,一些国家的刑诉法中也有一些“亲亲相隐”的规定。将我国传统法文化中“亲亲相隐”的有关理念引进现代法律制度中,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亲属免证制度,有益于关照传统,维护亲情,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相似文献   

17.
不管是西方法律制度中的亲属权利立法,还是中国古代的亲属伦理立法,虽然存在着诸多差异,但都体现了亲属相容隐的思想。这种共通之处绝非历史的偶合,而是有其合理性价值。但是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完全抛弃了亲属相隐思想,对亲属相隐的行为给予制裁,割裂了中西方文化的融通、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法律文化的接轨,基于此,我国法律应重新建构亲属间相容隐的权利。  相似文献   

18.
近代大陆法系各国的民法典皆由政府、法律家、民众共同完成:政府为编纂民法典提供政治支持;参与立法的法律家直接完成法典的技术建构;民众(即民事主体) 的社会生活为民法典提供现实蓝本;政府和法律家通过征询意见、习惯调查等方式使民众间接参与法典编纂。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现代意义之民法典——《中华民国民法》(以下称“民国民法典”),则主要是政府与法律家合作之产物,其中鲜有民众参与。南京国民政府与法律家合作立法,政府通过立法计划支持法典编纂,挑选法律家担负立法工作,法律家在政府的立法计划框架内完成立法作业。  相似文献   

19.
《荀子·王制》篇提出了“故法而不议,则法之所不至者必废”。作为儒法两家对立局势的破冰之人,荀子引礼入法,提出“法而议”的法律思想主张,宣扬兼重法律的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最终选择以“法义”为代表的实质主义作为法律价值遵循。对于现代法治而言,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方略下探究荀子的“法而议”思想,对确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大价值。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意义上,“法而议”思想对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等具体操作也具有借鉴和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20.
我国中元习俗源远流长。传统中元习俗中的国家祭厉礼仪与民间施孤习俗,蕴含着儒家的“仁孝”观念,以及对无辜夭折者的哀悼、缅怀、尊重与祝福等人文关怀的现代价值,对培养社会的仁爱之心及慈善风气,具有潜移默化的无形作用,与今天提导的“人文关怀”精神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应在加强学术研究的基础上,申报“非遗”、设置“国殇日”,善加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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