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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文章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分析了国际政治中的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关系,指出跨国公司社会责任成为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合作的黏合剂,它扩大了跨国公司与东道国合作的基础和范围,成为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进行合作的有效手段;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约束和规范了跨国公司的行为,改变了东道国的制度环境,有助于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减少腐败,形成一种良性的合作关系.  相似文献   

2.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全世界的关注,跨国公司作为全球化进程推动中最重要的角色,身上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更加具有特殊性和必要性。企业社会责任的核心思想是要求企业在对自身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利益相关者的责任。但是责任能够得到更好地践行离不开政府的监管和督促。发达国家的经验已经表明,政府在规制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通过构建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践行和东道国政府监管的动态博弈模型,详细分析了完全信息和存在跨国公司"寻租行为"的不完全信息两种情况,得出的相关结论对今后我国政府监管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策略选择有一定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3.
迟德强 《学术界》2007,(4):222-226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跨国公司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促进各国经济发展的同时,跨国公司的活动也给东道国社会和人民带来了一些消极后果,促使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国际社会则试图通过制定准则、指引等形式,促使跨国公司履行其社会责任.联合国在推动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跨国公司的环境法律责任缘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和国际化 ,人类清醒地认识到保护和改善环境是世界所面临的最紧迫的问题之一。以跨国公司的国际直接投资方式引起的发展中国家东道国的环境污染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所以有必要使跨国公司承当相应的环境法律责任 ,然而 ,跨国公司承担环境责任在国际法和国内法方面却存在着诸多缺陷。本文从可持续发展原则、社会责任、环境法上的公平责任、生态契约等多种视角来探究跨国公司承担环境法律责任成因 ,并进一步分析了其承担环境责任的国内法和国际法问题。  相似文献   

5.
资源型跨国公司由于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在东道国引发了独特的社会责任问题,它们应当通过树立高尚的社会责任理念、成立专门的社会责任管理部门、自愿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等途径更好地承担对东道国经济安全、员工权益、自然环境的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6.
随着公司社会责任逐步成为中国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各种监督和促进手段来引导跨国企业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在规制跨国公司承担社会责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在中国虽然已经建立了约束与规范公司社会责任的初步法律法规体系,但尚显不完整、不深入和不成熟,这也就决定了绝大多数在华跨国企业尽管能够在法律约束的范围内承担社会责任,但其实践行为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跨国企业的调研分析证实了这一结论,同时也启示地方政府在促进跨国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所承担的公共信息与服务作用.  相似文献   

7.
《东岳论丛》2016,(2):172-177
传统国际人权法把政府视为侵犯人权的首要行为主体,侧重于规制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跨国公司并不在其调整范围之内。尽管跨国公司作为当今国际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主体,其对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改善了人权的享有条件,但其对人权的消极影响却往往被人们所忽视。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跨国公司的人权责任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国际上要求跨国公司承担人权责任的呼声愈益高涨。虽然对跨国公司应否承担人权责任尚存较大争议,但在国际人权文书上依然可以找到跨国公司承担人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追究跨国公司的人权责任亦有先例可循。联合国制订的《全球契约》、《商业与人权的指导原则》等软法文件,在推动跨国公司人权责任规则形成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8.
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关系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跨国公司(TNCs)与东道国政府关系主要有自由主义(liberalism)、新帝国主义(neo-imperialism)和新重商主义(neo-metrcantilism)三种传统范式。20世纪90年代以前,新帝国主义和新重商主义分别被用来解释跨国公司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并作为东道国制定外资政策的依据。90年代后全球跨国公司及其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表明,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合作多于对抗。由于传统范式显而易见的局限性,因此必须寻找新的理论范式来解释基于合作和互惠的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关系。新范式基于社会性嵌入(social embeddedness)认为,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合作多于对抗。  相似文献   

9.
公正适度地适用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符合和谐社会主流价值观,但目前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并非条约,仅相当于国际惯例.跨国公司内部按照同一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具有合理性,在各国标准不一尤其是东道国标准缺失的情况下,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可以成为判断跨国公司所属的外资企业是否履行社会责任的依据.<公司法>第5条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主体地位,但并未明确责任内容.鉴于标准与法律的良好关系应当体现在法律对标准的引用或纳入,外资企业按照国际标准承担社会责任需要在法律中有可据以适用的规定.对此,<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有关法定检验标准的规定值得借鉴.在符合合理性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国际标准责成外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相似文献   

10.
尽管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受到诸多情绪化质疑.但在雇员利益、消费者权益、社会公益和环境保护方面,外资企业所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现状普遍要强于中资企业.跨国公司无意也不可能成为社会责任的"楷模",中资企业社会责任现状是跨国公司最有约束力的参照标准,目前中资企业社会责任现状已经成为推进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前行的障碍.因此,要以树立国有企业社会责任标杆为主线,对在华跨国公司社会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监督,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作用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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