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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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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权分置是在当代两权分离的地权制度供给不足的情况下,提出的重大制度改革和创新。“三权分置”意味着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多项权利并存于土地之上,其权利结构与严密的物权体系无法相容,存在诸多理论争议。理论冲突的根源,在于土地的多重价值与所有权制度的不相容性。基于传统社会的永佃制与三权分置在权利结构、制度功能等方面的一致性,永佃制在地权分配、制度设置等方面对当代三权分置具有历史借鉴意义。从历史传承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宜修正和完善一物一权主义,使之适应社会现实的发展,将三权分置中的土地经营权设定为物权,并沿用实践中的固有词汇解决新旧法的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2.
我国农地所有权的法律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农地集体所有权的立法构建、主体形式等方面存在着缺陷,农地所有权法律制度变革的要点,是通过立法确立物权意义上的农地集体所有权。  相似文献   

3.
该文结合我国物权立法和国有产权改革的实践,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从国家所有权制度创新的角度,在肯定我国国家所有权物权立法模式的前提下,就国家所有权如何进行客体分类和主体界定,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和途径.  相似文献   

4.
国家所有权行使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该文结合我国物权立法和国有产权改革的实践,运用法律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从国家所有权行使的目标和权利结构两个方面,在肯定我国国家所有权物权立法模式的前提下,就国家所有权制度创新,提出了具体的思路和途径.  相似文献   

5.
现有农村土地双层权利制度没能使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也没有使农村土地做到物尽其用。究其原因,一是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性质名为私权,实为公权;二是《物权法》的颁布也没有真正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债权转变为物权。中国土地权利制度改革应当沿着市场化的方向,并坚持"明产权,促流转,合规划"的原则重构土地权利制度,一方面虚化集体所有权,并剥离所有权上的公权力;另一方面实化农地利用权,并去除附加于土地之上的各种社会义务和社会保障利益。  相似文献   

6.
分析了我国集体土地物权构建的法理基础及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并基 于对我国集体所有土地有关权利的现状分析,参照大陆法系国家具体的土地物权制度 ,提出了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完善措施,构建了我国集体土地农用地用益物权和建设用地用 益物权等用益物权形态。试图在我国集体土地上设计一个,以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石、集体 土地用益物权为重心的集体土地物权体系。  相似文献   

7.
土地制度是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珠三角等地区的农业现代化经验表明,强化公有的土地制度安排可以依据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化而调整地权配置,提高了农地的利用效率,奠定了农业发展的制度基础。改革初期,村集体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形成了"服务集中型规模经营"。在城镇化的背景下,村集体反租倒包,整合了细碎化地权,通过市场机制配置经营权。但是,现阶段的农地制度变革逻辑是从生产性制度向财产性制度转变,集体丧失了土地调整空间,锁定了地权细碎化格局,降低了土地的利用效率。因此,充分发挥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优势,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立足于土地公有制的改革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出路。  相似文献   

8.
《民法典》编纂中,农地“三权”分置既不应分解、架空或舍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宜将其准所有权化或认定为自物权,而应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的称谓并充实其权能,使其回归本来的用益物权属性。《民法典(草案)》《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审稿、一审稿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缺陷。《民法典》中的农地“三权”分置应采用“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债权)”,而非“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之结构。在农地法制改革中,应坚持和落实农地集体所有权,而不能将其虚置;不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为扮演所有权的角色,而应坚持其为派生自农地集体所有权的用益物权定位,并以充实其用益物权权能为基点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造;土地经营权应定位为分离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权利。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权利定性和权利称谓,不应受土地经营权生成和定性的影响,也不应被“土地承包权”所替代。在充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之用益物权权能前提下,经由债权定性的土地经营权的生成和流转,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乡村振兴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我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只能是从集体所有渐进至国家所有。私有化改革存在与社会发展趋势异质性、制度惯性障碍、缺乏改革路径依赖等现实问题;集体土地所有权改良道路则将由于"集体"在未来社会的消亡而丧失存在基础。国有化改革既符合社会发展趋势,亦有存续基础,以此为目标方是正途,而逐步夯实农村土地用益物权体系并去集体化是实现制度改革目标的路径依赖。  相似文献   

10.
由于基层多样的制度创新,传统农区宅基地制度改革超出了现行政策提倡的财产化改革的范畴,需要在理论上作出新的概括。以两个村庄的宅基地制度改革案例为分析对象,通过治理视角考察宅基地制度改革背景下,宅基地地权集体化的政治社会效应及其结构性条件。研究发现,传统农区宅基地地权集体化超越了保障农民财产权的经济效应,具有提高宅基地管理效率,推进村庄建设,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政治社会效应。宅基地地权集体化的实现,有赖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制度基础、“权责均衡”的治理基础及政府支持的政治空间。研究证明,传统农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关键不是扩大权能,而是实现宅基地有效治理。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中,“集体”的权利可以被激活,因此,宅基地制度改革需要给村集体留出实践其所有权的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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