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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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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通说关于侵占类犯罪主体、对象及行为方式的解读存在错误。遗忘物包括遗失物,但不宜扩大解释为脱离占有物;遗忘物、埋藏物以外的脱离占有物可以解释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职务侵占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含义窄于贪污罪,行为方式不包括窃取、骗取,应限定于将基于业务上占有的财物占为己有,公司人员窃取、骗取本单位财物的,成立盗窃、诈骗罪;我国《刑法》第270、271、382条的规定,形成了法定刑依次加重的脱离占有物侵占罪、委托物侵占罪、业务侵占罪、公务侵占罪的侵占罪罪群体系;受委托占有财物是违法身份,基于业务占有财物是责任身份,基于公务占有财物属于二重的责任身份。  相似文献   

2.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它的本质在于利用合同进行诈骗,诈骗是在非法占有目的支配下的欺诈,非法占有不等于不法所有。合同的效力、欺诈行为和非法占有目的在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关键在于非法占有目的。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行为人收受对方财物之后才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了欺诈行为的,可能产生违约责任或者构成侵占罪,但在对方给付财物之前,即产生非法占有目的并实施了欺诈行为的,则可能构成诈骗犯罪。同理,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行为人可能构成侵占罪或者诈骗犯罪。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区别在于有无非法占有目的,合同诈骗罪与一般诈骗行为的区别在于骗取财物是否数额较大,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存在一定的法条竞合关系,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产生于占有他人财物之前还是之后。  相似文献   

3.
侵占遗忘物是侵占罪的特殊类型。遗忘物是持有者因疏忽未带走而遗留在他人能有效管理之场所的财物。第三者非法取得已置于他人管理范围的遗忘物,不能构成侵占罪,但可能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4.
侵占罪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一个新罪名。通过分析人对物持有、支配关系的主观意识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和行为人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时间 ,界定了侵占罪与盗窃罪、侵占罪与不当得利 ,进而指出侵占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 ,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 ,案发前拒不交还的行为 ,旨在解决由于法律条文抽象性和相关司法解释滞后性的矛盾 ,使法官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客观、公正的评判。  相似文献   

5.
利用职务便利窃取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将其认定为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都会造成罪刑不相适应。为解决这个问题,应当将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纯化为“侵吞”的一种,同时,只要认定为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就意味着行为人占有了目标物,在自己占有的情况下盗窃无从谈起,利用职务便利窃取的行为也就没有存在的余地。在主客观不一致的场合下,由于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使得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不能并存,在这种情况下认定为无罪显然是不公平的。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盗窃行为,但由于主客观不一致无法认定为盗窃罪,至少可以成立侵占罪,同时行为人主观上的职务侵占故意也可以评价为侵占故意,故行为人在侵占罪的范围内主客观统一,应当认定为侵占罪。  相似文献   

6.
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杀害他人之后临时起意取财,或者是无关第三人拿走死者财物,是一种较为普遍的行为,但对该行为的定性在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却存在较大争议.众多争议的焦点在于对死者的占有持有不同意见,对于死者占有问题的解决,应考虑死亡和取得财物的侵害行为是否有实质关系,根据社会的一般观念、人和财物之间的关系来具体判断是否属于死者“占有”,而不能完全否认死者的占有.可以推定死者的“占有”,对行为人临时起意取财行为定盗窃罪,对第三人拿走财物行为根据财物与社会一般人的隔离情况,分别情况定盗窃罪和侵占罪.  相似文献   

7.
侵占罪中"拒不退还"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占罪中拒不退还与拒不交出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不过是表述上的不同而已.拒不退还并不是侵占行为的要素,而是限制侵占罪成立的情节.拒不退还意思表示的对象是代为保管的财物的所有人、占有权人及其代理人,拒不退还可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做出,不退还原物而支付对价的不是拒不退还,拒不退还认定的时间标准应是二审终审前.  相似文献   

8.
侵占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侵占罪是我国1997年刑法增设的新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其特征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转归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以非法占为己有为目的。侵占罪的既遂与否应取决于侵占行为是否齐备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果齐备法定的构成要件,就成立侵占罪既遂,即应以“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为标准。在认定侵占罪时,还应划清侵占罪的罪与非罪、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侵占罪与盗窃罪等的界限。  相似文献   

9.
我国普通型盗窃罪的保护法益是不限数额的财物的所有权与占有。盗窃既遂不等于成立盗窃罪。行为人盗窃数额非较大的财物未遂的,不应处罚,这既符合立法者原意,又获得刑法评价的公平性。行为人盗窃数额非较大的财物既遂,符合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未遂的构造时,才能认定为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既遂。盗窃数额较大的财物未遂的构造重点表现为:行为人必须认识数额较大的财物、对数额较大的财物有现实的盗窃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没有既遂,但数额较大的财物有被盗窃的客观危险。  相似文献   

10.
德、日通说认为,财产犯中不法领得的意思(即非法占有目的)包括排除意思与利用意思,前者功能是区分盗窃罪与不可罚的使用盗窃,后者功能在于区分盗窃罪与毁弃罪;在德国,使用盗窃因不具有排除意思,原则上不可罚,而日本却得出使用盗窃原则上可罚的结论;我国关于财产犯罪的规定定性又定量,要求具有排除意思,使用盗窃原则上不可罚;利用意思具有区分机能,并能说明盗窃罪比毁弃罪法定刑重的原因,因而强调利用意思具有合理性;盗窃他人财物后索要感谢费以及勒索财物的,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成立盗窃罪.财产罪章以外的盗窃、抢夺等犯罪,可能包括毁弃、隐匿情形.  相似文献   

11.
对财产权被侵犯所致精神损害不宜判令赔偿精神抚慰金,对于原告的权利损害,应另寻救济办法。原告的财产损害决非房屋使用费等直接损失,还应包括房屋被不道德地利用所导致的价值贬损,这部分损失也应属于原告的直接经济损失,理应由被告负责赔偿。我国有必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在刑法中增设专门针对非法侵占他人不动产的罪名。  相似文献   

12.
“黄宗羲定律”与“中国社会周期率”从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史学观揭示了国家、官僚与民众三者之间利益关系演变的一般规律。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对社会财富的过度侵占是经济凋敝、国家动荡甚至是政府倒闭的直接诱因。这一点对现代中国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借鉴与警示意义,特别是当前我国处于经济发展瓶颈期,社会矛盾突显,故而更应吸取历史教训。  相似文献   

13.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性骚扰是困扰女性网络用户尤其是女性未成年人网络用户的突显性问题。网络性骚扰是对这些网络用户合法的性权益的侵害。网络性骚扰是社会性观念扭曲、家庭学校性教育缺失、网络监管不力、法律规制不健全等多方面原因引起的侵权行为。应从加强正确性观念的宣传、加强对女性未成年人的性教育、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力度和对网络性骚扰的司法规制等方面,确保实现法律有效保护女性未成年人性权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14.
侵占遗忘物和埋藏物是侵占罪的两个特殊类型。遗忘物是指持有人有意识地放置于某一特定场所,由于疏忽而忘记带走,而为该特定场所的特定人员所控制的动产,不包括遗失物。埋藏物是指埋没或隐藏于地下或他物之中的物,包括隐藏物。  相似文献   

15.
将康德的理性存在看作一台道德图林机,依据其构建原则所克隆出来的道德图林机之间,将服从~系列“道德原则”。从逻辑上可以严密地证明,这些原则包含了康德绝对命令的三种表达形式。即:不存在定言指令只适应于特定康德机、而不适应于其他康德机的情形;不存在仅仅作为工具机的道德图林机;不可能存在定言指令集不同的道德图林机。  相似文献   

16.
儿童心理理论强调儿童对自己和他人的内心世界的体验,重视儿童和周围人的交往经验,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促进其心理理论的发展。维果茨基理论强调社会文化背景、环境及经验对儿童心理发展的影响。以维果茨基的社会文化背景学说、思维与语言的关系说、内化说和最近发展区理论为理论基点,可以得到对学前教育的有益启示,即,唤醒幼儿内心世界,创建良好的话语环境,创设混龄游戏机会,创设和谐家庭环境。  相似文献   

17.
从《国朝汉学师承记》、《国朝经师经义目录》、《国朝宋学渊源记》看,江藩基本把握住了戴震的学术全貌,比较注重戴震对友朋后学的影响,当然,这两点处处都渗透着江藩的“纯汉学”眼光;江藩对戴震以“晓徵为第二人”颇有微词,这是缘于他认为戴氏之学低于钱大昕,实际上他在多处是惠戴并称的;江藩品人论学多以戴震为参照,其前辈学者及友朋论戴惠之学亦无贵己贱彼之迹象。认为吴皖分帜之观念始于江藩且其有重吴略皖之倾向,实有武断之处。  相似文献   

18.
作为一位富有道德诉求的小说家,菲尔丁在《约瑟夫.安德鲁斯的经历》、《弃儿汤姆.琼斯的历史》和《阿米莉亚》三部主要小说中明确提出了"美德有报"的伦理思想,其中蕴涵的道德奖励意味,深刻反映了这一思想所具有的利己主义特征。与注重观念推演的伦理学家不同的是,菲尔丁充分关注利己主义道德行为展开的具体情境:他强调主人公的仁善动机源于自然的感性冲动,并通过助人美德客观效果的讲述,提出了助人才能助己、个人幸福与他人幸福相结合的基本模式。而其中有关强调情感而非物质的现实报偿及荣誉问题的描写,也充分反映了菲尔丁为主人公道德成长寻求价值回馈的叙事意图。  相似文献   

19.
墨子哲学思想核心是兼爱,"兼"的整体性的内涵就意味着我与他人之间具有无法分割的紧密联系,而这种联系也就决定了我必须没有等差地去"爱"所有的他人,并为了他人的利益而奋斗。而实现爱利他人的根据和保证则是"天志"与"鬼神"。  相似文献   

20.
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普遍认为,在权利与权利之间是可以明确划出一条清晰的界限的,只要一个人能够正确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一般认为是不会侵犯他人的权利的,但是从法律经济学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权利具有相互性,所以权利与权利之间会产生冲突,肖像权与采风权之间也不例外。为解决肖像权与采风权之间的冲突,要对肖像权进行合理限制,基于以下五个方面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他人的肖像——依法强制使用肖像或为了肖像权人本人的利益使用其肖像;出于新闻报道的目的而使用新闻价值人物的肖像;行使舆论监督权而使用他人肖像;基于科学研究或文化教育目的而在特殊场合使用他人肖像;其他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而确有必要使用自然人的肖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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