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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 毫秒
1.
两大法系关于“财产”有多种不同观点,但它们的共同点在于均指涉“非人身利益”。权利的本质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因而“财产”的实质就是财产权而非财产权客体。由于有形物具备普通人易于理解的直观性以及罗马法上对“物”的不适当分类,“财产”与“物”存在着混淆,应当予以澄清。  相似文献   

2.
信息作为一种事实上的财产已经存在,通过对历史上存在着的财产观如农耕社会的财产观、工业社会的财产观、信息社会的财产观进行梳理,试图找出财产观嬗变的历史轨迹,也即财产权客体的扩张是沿着从自然之物到法律拟制之物、从财产有形包容无形的路径发展的。以此为视角对信息财产权建构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并提出现阶段有可能也有必要建构信息财产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在权利与权力冲突激烈的刑事诉讼场域,强制处分被追诉人财产实行权利告知,是司法民主和正义的底线.只有间接而没有直接的法律明文权利告知规定,是我国立法关于强制处分被追诉人财产的权利告知制度设定之最大不足.完善被追诉人权利告知制度,是程序正义和"人性恶"预设等理论以及财产权保障的必然要求.明确规定告知内容、告知时间、告知方式、不告知的法律后果以及对告知权之救济,是我国强制处分被追诉人财产的权利告知制度完善之必然路径.  相似文献   

4.
虚拟财产作为法律规制的对象不仅在于其具有现实财产的基本属性,而且在于其作为财产的功能性。虚拟财产权是网络经济条件下的一种重要的财产权形式,它具有不同于现实财产的涵摄、扩张和渗透功能以及虚拟财产的交易机制,尤其是将无体财产的功能性渗透到虚拟的世界,扩大了现实法律对社会财产调整领域。将虚拟财产权纳入财产权的范畴,重构社会财产交易的法律秩序,有利于社会利益关系的均衡与和谐。  相似文献   

5.
网络虚拟财产相关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网络虚拟财产是当今网络游戏产业迅猛发展的产物,它具有财产的一般属性,但在其存在和功用等方面又具有不同于一般财产的特点:效用的不确定性、产生形式的衍生性、价值体现形式的依存性,故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应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加以确定。其财产权应归属于网络运营商,而作为与网络运营商签有服务性合约的玩家享有的只是网络运营商许可的使用和转让使用权的权利。网络虚拟财产的交易属于特殊财产的交易,应受到法律的规制和保护。  相似文献   

6.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阐述了我国信托财产独立性的强制性法律规定为交易安全提供了前提条件且符合效率原则.在此基础上,对信托财产权在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间围绕信托财产所产生的一系列权利、义务和责任应如何界定,由信托财产可转让性产生的权利分离以及我国信托法关于信托财产权的保护规则是否符合效率原则等问题进行了论证.从信托公示制度的建立,受托人报酬的获取,如何对三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有效平衡等方面提出了制度创新途径,以寻找更能促进经济发展的财产权制度.  相似文献   

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财产权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一个社会确立的基本财产制度框架内,财产权制度作为规范和协调主体在财产占有行为及利益关系方面的规则、准则,它是形成人们经济行为合理性和经济生活有序化的重要的法权基础。传统体制中社会主义社会的财产权结构具有财产关系较为简单,公有制财产关系的主导性,公有制“虚设”问题突出的特征。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过程,是一场涉及社会成员之间利益结构调整和财产权利重新配置的深刻的社会变迁。改革20多年后,社会财产权结构发生了一系列新的变化,当居民个人的私有财产已成为社会财产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时候,建立起一种以保护私人财产利益为基础的财产权制度就成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必需了。构建与社会主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产权制度,其涵义包括有效保护公有财产、保护合法的私人财产权,以及确立现代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财产权制度的构造必须充分考虑到国家权利的存在和影响。必须理顺产权、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相似文献   

8.
财产征收是与财产权社会义务对应的一个概念,二者的区别并不在于范围的不同,而在于程度上的差异。对财产权的限制一旦超过了某一限度,即超出社会义务的范围,而进入财产征收的射程之内,这一限度即为财产权的权能。如果管制性法规或公权力事实行为对财产权的权能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即成立扩张的财产征收。扩张征收包括财产权本体或权能的转移、财产权本体或权能的妨害等类型,但是成立征收的判断基准并不是形式化的,而必须结合财产的性质和一般用途加以实质性的认定。  相似文献   

9.
法律构造法人财产的本意 ,是构造主体支配客体的某种格局。在本质上 ,法人财产只表现为一种权利 ,这就是共同所有权 ;只有一个权利主体 ,就是出资者。主体首先以共同所有权形式支配法人财产。共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才产生出法人财产权。构成某一个法人的法人财产 ,不表现为这个法人自身的所有权 ,因而不存在法人所有权范畴  相似文献   

10.
经由哲学思辩构筑起来的理论体系应有科学的逻辑起点,民法理论的逻辑起点是财产权,而不是财产,财产仅是财产权的载体。物权和债权是民法为保护财产权而设定的法律权利。物权是法律赋予特定财产权之上的排他性权利,旨在强化财产权之归属。应将财产权和物权严格区分开。  相似文献   

11.
私人财产权不仅是一个单纯的法律确认问题,其背后隐含着重要的正义伦理思想,以正义伦理思想为基础获得了其存在和发展的合理性。私人财产权不仅是一种天赋的自然权,还是人类自由意志的集中体现,国家基于人们对权利和自由的部分让渡得以制定私人财产权法律制度。私人财产权是正义的,具体来说,私人财产权的原始取得属于"归属正义"而非"分配正义";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的私人财产权属于具有等值性的"交换正义";私人财产权从整体上来说属于"纯粹的程序正义"而非"实体正义"。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在权利形态上,知识产权是知识类无形财产权利。从财产、财产权的角度可以比较深刻地认识知识产权的产权属性和价值内涵。知识产权和一般的财产权既有联系又有重要区别,在财产权的排他属性的表现上也是如此。  相似文献   

13.
《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民办学校的法律,它明确规定了民办学校的法人地位及法人财产权。但该法关于民办学校的财产的使用,特别是关于举办人的回报权及民办学校财产归属问题的规定,表述过于模糊,不便操作,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应该对此予以修改和完善,应明确规定民办学校对其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规定举办者的回报权和民办学校的财产归属权。  相似文献   

14.
区块链的技术架构决定了只有持有私钥者才能改写特定账户地址上的语义信息。将区块链数字资产涵摄于或类推适用物权的观点,忽视了语义信息并非特定的物、无法被直接支配且不具有完全排他性的特征。《民法典》总则编对财产权的规定超越物债二分体系。对新型财产的讨论,应当放弃“物化”的路径,改采财产权的一般理论的路径。财产权的构造性要素是排他性,即:未经权利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享受归属于权利人之财产。财产权的排他性是通过外在客体的物理边界与涉及外在客体之行为规范综合实现的。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区块链的技术架构可以作为物理边界,赋予持有人对比特币、NFT等链上数字资产以排他权,但持有人对NFT映射的链下数字作品并不享有排他权。  相似文献   

15.
私有财产权的重要性、正当性需要法律对它加以保护,行政征收权的必要性、补充性又需要法律允许对私有财产权的适当的侵犯,这使我们面临了一个两难处境。当交易成本过高,且该交易对社会整体而言为绝对公共利益(即不包含商业利益)时,应适用责任规则;当交易成本低,且为了保护私人对财产的主观价值以减少或降低反向成本时,应适用财产规则的保护方式。目前我国宜将保护重心向公民一方倾斜即对私人财产的保护采用财产规则的方式,以防止反向成本,维护公民对法律的感情及预期。但此种倾斜性的采取财产规则似乎仍应建立在利益的权衡、取舍之上。  相似文献   

16.
试论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的分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特性出发,着力探讨了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分割所涉及的三个基本问题———知识产权本身的所有权归属、知识产权收益及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分割,指出了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学界以往研究在此问题上所存在的不足,进而提出了完善我国夫妻财产中知识产权分割问题的法律构想。  相似文献   

17.
运用法律社会学的方法,考察基于“域名”、“信息网络传播”、“网游虚拟财产”等引起的网络新型财产权问题,分析相关的权利要求、法律保护机制及其作用,提出网络新型财产权的法律保护思路。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办高校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一般事业单位法人,其性质应定性于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不管怎样定性,其民办高校具有独立法人人格,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但是我国目前关于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制度的相关法规甚少,有些行政规章甚至有悖法律原则,现实中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纠纷层出不穷。本文以法人制度理论为基础和类推适用最近似法律为原则,探讨我国民办高校法人财产权制度,拟为民办高校法人制度的完善提供建设性思路。  相似文献   

19.
宪法修改对私有财产权地位的确认,是国家对私有财产权的政策和态度的具体化、法律化,而具体的、有力的保护应是各部门法的任务和司法者观念的转变.修宪仅为私有财产所有权提供了一种宪法地位的宣示,从而体现了宪法规定私有财产权的本质属性,也为如何保护私有财产权的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性最高权威的法律支持;但是宪法中这一经过修改的规定得以彻底执行,还必须使部门法、司法救济和有关法律领域得到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20.
大数据既不同于单独的个人信息数据,也不同于传统的数据库,具有自身的鲜明特征。基于大数据的特征及交易实践可以得出其具有法律上的财产属性的结论。但由于大数据既不同于光、电、热等物权法上的无体物,也不是典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又无法用简单的虚拟物权来表征其财产权利,所以无法将其归入传统的民法财产体系中。法律上的财产概念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科技的进步、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面对大数据提出的挑战,应进一步拓宽财产概念的外延,将大数据财产权利划归信息财产权,大数据即为信息财产客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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