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构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的思考   总被引:18,自引:0,他引:18  
为了达到民事案件审理集中化的目标,美国和德国作为两大法系中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依据新的司法理念对审前程序进行了审理结构上的调整或改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尚未形成独立的审前程序。当前我们构建中国审前程序,应在比较中、美、德民事审前程序的基础上,借鉴美、德立法经验,对民事诉讼失权制度、诉答程序、初步审理、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法官释明权等,进行相应的改革。  相似文献   

2.
审前程序是司法改革理论研究的热点问题.审前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其附属性功能受到了重视,但其独立性功能仍未得到应有的关注.通过对独立性功能的价值分析和正当性研究,可得知审前程序和庭审程序具有相继关系和并立关系.通过对几个国家审前程序立法例的比较,可看出我国在这一程序设计上的缺失及民事诉讼程序的结构性缺陷,在此基础上,文章认为应确立答辩失权制度,建立预审制度,实行审前法官和庭审法官相分离,继续完善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制度,构建多元化的审前程序结案方式等.  相似文献   

3.
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司法实践部门对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做法并不完全相同,理论界的认识也存在分歧。文章检讨了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审前准备活动,简要评析了当前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司法改革,较为全面地论述了重建民事诉讼审前准备程序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4.
传统观念上,普通程序的庭审阶段一直作为诉讼程序的母体和核心,其对纠纷的解决始终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随着纠纷的日益繁杂,亟需多元化的解纷机制。审前程序因其各项主要内容之间形成的别致构造而产生了纠纷解决功能。不过,囿于立法、司法及观念等,学者在讨论审前程序的纠纷解决时,大多只关注调解,对和解及仲裁程序的重新选择等鲜有讨论。基于完善立法与充实司法实践考虑,探讨审前程序中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掘审前程序的纠纷解决功能,有着现实的必要性和理论上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程序立法,对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做出了相关界定,但相对简单、粗放,当事人参与程度极低,无法充分实现审前准备程序的功能。审前准备程序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包括强制诉答制度、诉讼失权制度、审前和解制度等,为提高司法效率、迅速妥善解决纠纷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6.
本文以少年犯罪的审前程序为视角,首先论证了审前程序应该具有其独立的法律价值追求,然后论证刑事诉讼谦抑理念的引入有助于帮助解决我国当前少年犯罪审前程序的各种欠缺,最后论证了在谦抑的视野下,对我国少年犯罪审前程序之构建有借鉴意义的制度包括恢复性司法、少年保释、暂缓起诉等程序,以此作为我国少年犯罪审前程序改革正当化的初步探究。  相似文献   

7.
本文详细考察了西方国家及我国立法现状 ,同时以“公正、效率、效益”三个民事诉讼价值目标为标尺 ,以当前审判实践中“四步到庭”、“一步到庭”审判模式为参照 ,对审前准备程序进行了细致分析 ,从而确认我国审判准备程序重建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 ,全面论述审前准备程序与庭审程序的界限 ,审前准备程序法官角色调整 ,审前准备程序的前提与保障。最后对我国审前准备程序的内容、阶段提出设计方案 ,对其配套制度的完善提出设想。  相似文献   

8.
民事诉讼审前程序是当代中国民事司法改革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其成功与否直接涉及民事司法公正与效率价值 的实现。本文以当前审判实践中的“大立案”模式为考察点,以该模式的价值理念为目标,针对我国目前民事诉讼审前 程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重建的具体程序设计及相关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9.
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被界定为均衡的审前羁押价值理念,其有助于剔除审前羁押程序的行政化、诉讼构造的流水线化及羁押功能异化等问题,而选择的路径便是对审前羁押程序进行司法化改造,使审前羁押决定部门处于中立地位裁判侦查机关与嫌疑人的纠纷,重拾该程序应具备的参与性、结果的确定性及可救济性,通过审前羁押程序司法化的改造寄望于还原审前羁押的预防功能。  相似文献   

10.
刑事审前程序分流对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有着重要的价值。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分流环节单一、适用案件范围窄、适用对象少。我国应结合具体国情,汲取国外先进的经验,在立案、侦查中合理适用程序分流,在审查起诉环节扩大适用程序分流案件和人群的范围;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分流的适用应附加条件,采取多样的分流方式,要加强监督,配套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11.
庭前程序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 ,我国现行法规定的庭前程序 ,由于法官的积极介入和对当事人的排斥 ,影响了司法正义的实现。而一步到庭的庭前程序改革 ,由于没有从根本上理清庭前程序的地位 ,不仅无助于公正的实现 ,也使法院的审判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庭前程序改革应以被告强制答辩、证据开示、举证时限为核心  相似文献   

12.
庭前程序承担着为法庭审判准备审判对象和裁判依据的重要功能。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赋予了庭前程序新的内涵,但随着实践的不断深入,庭前程序自身存在的一些弊端也日益显现。分析我国刑事庭前程序改革的内容,指出庭前程序在司法运行中所存在的弊端,建议引入预审法官制度以实现其在维护程序的公正、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和实现权力的划分和限制的价值,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司法实践需要的公正透明的庭前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3.
未决羁押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反映出不同的性质,在不同的诉讼阶段也有不同的意义,基本上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分析西方各国未决羁押制度的现状可以总结出各国未决羁押的特点。从这种比较中可以更好地理解我国未决羁押的现状和特点,也可以看到我国学术界对未决羁押性质的模糊认识所带来的问题。如欲解决这些问题,我国需要确定未决羁押的法定化,建立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未决羁押的司法救济机制,使未决羁押成为一个较封闭的司法控制系统。  相似文献   

14.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初次审议并公布的《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先行调解”的规定,但规定过于原则抽象,不具有可操作性。关于立案后的先行调解,我国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规定,但立案之前的先行调解,却尚付阙如,这与司法实践中诉前调解正如火如荼进行的现状形成了强烈反差。由于缺乏成熟的制度设计和立法支持,各地法院诉前调解的做法大相径庭,暴露出很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诉前调解的理论内涵及司法实践作深入分析,从而为我国建立统一的诉前调解程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15.
新刑诉法设立了庭前会议制度。庭前会议属于刑事庭前;住备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程序、实体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庭前会议具有程序性事项裁断功能.非法证据排除功能,整理证据、明确争议焦点的功能。新刑诉法对于庭前会议的规定过于原则.司法解释应当对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启动主体和时间、主持人和参加者、庭前会议的内容、庭前会议的结果和效力等问题做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审查机制是现代国家审前羁押制度的核心。它的目的在于制约公共权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规定了相对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权力制衡原理的要求。但是,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的缺失,无疑是实践中不同程度上存在的滥捕、错捕、不适当长期羁押和超期羁押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审前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实属必要。  相似文献   

17.
诉讼和解是诉讼内合意解决纠纷制度的重要内容,在我国诉讼和解是建立而非完善的问题。建立我国诉讼和解制度应在理论上明确诉讼和解的性质,在立法中明确诉讼和解的根据、构成要件、效力及其形式、瑕疵范围和救济方式、适用的期间,同时结合我国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建立专门的审前和解程序,以更好地实现诉讼和解制度的机能。  相似文献   

18.
刑事诉讼管辖制度是刑事诉讼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能够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确保诉讼程序合法正当。当前我国配套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尚未形成,制约了刑事诉讼管辖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些发达国家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相对完善,其中以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为两大流派。美国、日本分别是这两大法系国家的代表,两者虽然在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问题的处理方式上存在不同,但其设立管辖权异议制度的初衷则是相同的。我国可以在刑事诉讼法律体系基本框架内,结合司法实践,有选择性地借鉴域外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