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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均无授权哪个部门制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布国家制度的授权条款,而《卫生部关于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只是以“卫办发[2006]79号”的文件形式颁发,存在一定的合法性隐患。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该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必须对社会、对各有关部门做出事件的基本描述,并重点提出注意和警醒的信息,对于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来说,也就必然涉及到疫情信息的披露,故不能认为“地级市政府不是法定的发布疫情信息的义务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配套文件,就疫情事件的信息披露、预警信息发布的规定,概念不清、互不协调、授权混乱。应统一授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的“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以及“传染病预警”“相应级别的(突发事件)警报”的发布主体。  相似文献   

2.
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区别直接作用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开展,并因之而产生一些实际问题。人民法院在开展行政诉讼活动中如何确认因授权而产生的被告主体资格,就是其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以行政委托与行政授权的区别为线索,对行政诉讼被告主体资格的法律内涵及因授权而产生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主体资格确认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针对目前某些尚有争议的问题提出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3.
在我国,个人微博事实上已经成为商业广告重要发布平台,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个人微博广告也存在欺诈、不正当竞争以及擅自发布须经审批的商业广告等诸多失序问题,其肇因在于立法滞后导致的法律规制失能。为使个人微博广告步入有序的轨道,必须更新相关法律规制模式,从传统的广告主体资格管制加广告行为控制模式转变为微博备案加广告行为控制模式。同时,优化执法资源配置,重整相关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4.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当事人资格的认定规则应体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特殊功能。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申请公开信息之诉的原告只需符合行政诉讼原告的一般条件,并没有特殊限制;反信息公开之诉的原告资格认定的关键是确定其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受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侵害。为监督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法律责任,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适格被告应具有信息公开行政主体资格并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三人的范围不仅包括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应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合法性主要来源于中央政府的行政授权、日益完善的法律规范和民众对于经济发展成就的认可等方面,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地方政府经济行为暴露出愈来愈多的不合理之处,同时地方政府不当经济行为所带来的各种问题的社会影响逐步凸显出来,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强烈不满,从而形成了对地方政府经济行为合法性的挑战.面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经济行为的合法化困境,地方政府应从公民自治组织、社会舆情、政府自身等层面提升其经济行为的合法性.  相似文献   

6.
高校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既具有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又具有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资格.高校是典型的授权组织,其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资格,可以从行政法理、法律法规授权、司法救济、高校与教师学生的关系等方面来分析确定.  相似文献   

7.
政府政务微博平台的发展对政府行为和公众参与产生了深度影响,也引起研究者的广泛关注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以利益相关者及委托代理等理论构建公众参与、政府行政和地方政府资源能力等因素对政务微博平台政府信息发布影响的理论模型,并根据2013—2018年我国29个城市政务微博平台信息发布与公众参与大数据及统计年鉴小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政务微博平台上用户的参与行为包括关注、评论及转发微博等行为会促使政府更多地在平台上发布信息;行政级别越高,政府越会在政务微博上发布信息;优质的政务微博运营依赖于所依托的政府的资源能力,政府资源禀赋对政府政务微博信息发布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相似文献   

8.
从初期疫情阻击到后期疫苗接种,通过标语的治理是新冠疫情期间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新冠疫情防控中的标语由上层主体和基层主体发布,包含着管理逻辑和自治逻辑,发挥着政令传达、动员激励、行为指引、教育科普、资源分配、秩序维护等功能.疫情期间通过标语的基层社会治理是对以往治理经验的传承与发扬,具有简约化治理、迅捷化治理、群众性治理、运动式治理、中心工作式治理的特质.通过标语的基层社会治理在取得显著效果的同时,也存在着治理工具毛糙、治理要求不当、治理举措违法、治理依据不足等问题.为更好地发挥标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应注重把控标语的制定过程,保证标语形式的规范性、内容的适当性,推动标语之治从运动式治理向合法化治理转型.  相似文献   

9.
公立高等学校由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取得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成为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主体,使其行政行为具有可诉性.对公立高等学校行政主体资格的研究,有利于保护高等学校和相对方(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高等学校的依法行政水平.  相似文献   

1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的重大疫情,牵动着每一个国民的心,而部分物资分配机构展现出的混乱与失职,不仅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对疫情的防控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危害。值此特殊之际,应当以管理过失追究物资分配管理者的过失责任,保护重大疫情下的公共安全。管理过失的引入,有利于追责,方便处罚管理无能,且可更好地敦促管理者履行补救职责。就具体的判断而言,可以从主体资格与客观行为两方面,合理划定过失责任的范围。在主体资格方面,物资分配机构本身必须是承担公共物资分配职能的单位,且管理者必须是具有实质管理权限的人。在客观行为方面,事前需要判断,管理者是否建设了常备的勤务、协作以及应急机制。事中需要判断,在疫情发生之后,管理者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制度实践,或是弥补了常备制度的不足。结合多要素的判断,可以较为合理的划定管理过失的处罚范围,并对管理过失的认定提供较为明确的标准。  相似文献   

11.
在线论文发布平台的内容组织和推送技术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线论文发布是未来学术交流的一种必然模式,而现有发布平台在个性化服务、论文质量控制、论文资源整合和动态调度、元数据控制和利用等方面都存在不足。提出基于用户历史数据和行为数据的用户兴趣建模、基于用户兴趣模型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基于开放评议和交互写作的论文质量控制机制和基于引文链分析的富检索文献供给等方案。对改变现有平台参与度不高、论文质量无法有效控制、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2.
在重大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进行个人信息共享,是对疫情状况进行研判预测的前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个人信息共享中存在信息获取内容的非必要性、信息获取主体的非授权性、信息登记传播的非隐私性、信息获取使用的非程序性以及信息泄露侵权风险.在重大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的获取应该遵循程序法定原则,认定只有法律明确授权的机构才能收集个人信息,获取信息内容应当以必要性为原则,获取过程需要遵循"告知同意"原则,在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中,应符合目的性原则,实现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对于重大疫情防控时期个人信息共享中的侵权问题,应当区分不同情形,认定相关主体的补充责任、按份责任或连带责任,实现疫情防控时期个人信息的依法保护.  相似文献   

13.
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事权按项目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划分之后,还需按事权的要素即决策权、执行权及监督权在立法中设计相关制度来进行三权的具体配置。这些制度在经过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后充分暴露出一系列问题,比如预警主体设置级别过高、疫情信息发布主体设置不合理等等。为此,需要及时进行立法后评估,优化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事权配置,调整预警制度,完善紧急状态下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行政强制措施的运用,实现中央指导组、各级纪委监察委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的有机结合,以提升地方政府应对传染病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相似文献   

14.
社会组织是促进平等就业的建设性力量,其法律主体资格的缺失会阻碍社会组织协助促进平等就业。为此,需要从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两个层面,全面梳理社会组织在促进平等就业中的法律主体资格的确立与发展过程,总结现行立法对社会组织的主体资格获取、主体范围界定等方面的制度支持与不足,并以此为基础提出赋予社会组织促进平等就业的法律主体资格的建议,为构建政社协同、多元一体的平等就业促进主体体系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15.
采用分层抽样的问卷调查方法,对京渝两地的556名民众进行了"非典"疫情中风险认知及其社会心理行为预测指标的研究.结果表明:(1)"非典"期问,两地民众的社会心理总的趋势上具有一致性,他们在风险事件的认知、影响风险认知的信息因素和社会心理顶警指标几方面总体表现是正常和适度的.调查期间政府的防控措施对稳定民众心理起到了重要作用;(2)"非典"期间,处在不同疫情状态下的两地民众的社会心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是因所处的不同疫情环境而引起的,而且也仅是程度上的而非性质上的.本调查结果可为我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防控和民众心理行为的有效琉导提供对策建议,为未来建立我国民众社会心理行为预警系统提供理论和方法依据.  相似文献   

16.
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大面积爆发,给社会发展和人民日常生活已造成了不容小觑的负面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而在发生公共卫生突发危机事件时,作为合格的政府,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准确、及时、诚实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掌握的相关疫情信息,以"积极主动实时公开疫情"的态度加强预防、稳定人心、防止谣言扩散,鉴于此,现阶段的疫情信息发布越详细、全面,公众越能心中有数,能有效避免下一阶段工作陷入被动,从而达到维护社会稳定、化解政府信用危机、平息谣言、消除公众恐惧心理的正面效果。  相似文献   

17.
基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相关数据和百度地图迁徙数据,将新冠疫情发展过程分为六个时期,对疫情期间确诊病例的感染特征及人口流动对疫情的主要影响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人口流动与集聚加速了病毒传播,但根本问题还是在于某些地区的卫生防疫体系与应急管理能力不足。突发重大传染疾病暴发期间,需要将现代人口管理机制纳入应急防控体系并进行科学决断,对人口流动实施应急防控,进行科学预警与管理,针对疫情发展阶段与发展程度分区制定精准防控策略,利用制度优势和大数据加强重点人群管理,提高公众卫生意识与健康素养,并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  相似文献   

18.
声音     
正01|"疫情当前,对传谣等行为零容忍!"——新华视点1月4日,北京警方通报:依法严肃查处3起编造传播谣言、侵犯公民隐私和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在当前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准确的信息是做出正确判断的前提,如果任由虚假信息滋生传播,轻则可能扰乱民心,重则可能引起恐慌。相关方面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遏制谣言滋生,同时要依法对不实信息及时澄清并严肃查处。(1月5日新华社)  相似文献   

19.
铁路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依照《铁路法》的规定确立的。《铁路法》由于立法时的各种原因 ,把铁路站段排除出了企业的范围。其结果是铁路局和铁路分局的两级企业法人混同 ,站段不具有进入市场经济的主体资格。而事实上 ,铁路企业参与市场经济的法律行为绝大多数是铁路站段来完成的 ,出现纠纷和诉讼也是站段的行为引起的 ,这种由于立法的缺陷造成了事实上市场经济行为的实施者 ,而理论上又不具有法律上的主体资格的矛盾。铁路站段以何种身份、地位去面对和参与市场经济 ,是理论上更是实践上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文章立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引发危机事件的情景,聚焦于危机场域空间之下的舆情生发、畸变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体与群体反应,以疾疫期间由舆情畸变引发的现象为例,通过考察该现象的成因、过程与结果,探讨由疾疫引发危机事件期间民众的认知和行为走向。研究发现,人际隔离与恐慌升级导致“标签”扩大化,疫情爆发初期基于事件本身严重性、信息发布的模糊性以及民众嵌入后群体性议论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导致媒介舆论的负性张力溢出进而引发恐慌和集群行为。同时,疾疫爆发与防控期间存在着社会声望的变化过程,医护人员的职业和社会声望有所凸显。在后疾疫时代应以此为契机,重塑社会声望导向,强化国族认同意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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