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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年终了。年终岁首,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踵而至,基层不得不疲于应付。据近日报载,云南省日前清理上报项目2043个,经逐项清理审核,最终上报拟保留项目58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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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奖励表彰文书是各级党政机关的常用公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各级党政机关使用的公文文种及其适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可用于奖励表彰的党政公文有三个文种:一是"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二是"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实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三是"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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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迈出重要一步.5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117项行政审批等事项被取消和下放,另有16项拟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至此,本轮简政放权第一步已经踏出,取消和下放涉及经济领域投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33项.其中25项企业投资"松绑",涉及投资扩建民用机场项目核准等一系列原来受管制或垄断的项目.
减少投资审批成重点
此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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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缓刑考察制度,规定了缓刑犯的缓刑期间应当遵守的四项行为规范和缓刑撤销的三种情形,但对行为规范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和模糊,对缓刑撤销的规定也不够科学。从立法上改进缓刑考察制度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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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构建破产撤销权制度时,应兼顾单个行为人的利益,对撤销权的撤销对象予以必要的限制,明确规定出某些行为可免于被撤销,从而防止撤销权被滥用。现行法律规定某些行为可以被撤销的同时,对可撤销行为的要件应做出限制性规定,首先在客观方面,如果当事人能够证明其行为使债务人企业获得了足额对待履行,那么该行为就应免于被撤销;进一步,在主观方面赋予当事人"善意"抗辩的权利,由债权人举证反驳立法对其恶意的推定以避免其行为被撤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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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确立撤销涉外仲裁裁决裁定的上诉制度。 对于撤销涉外仲裁裁决,我国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确立了报告制度,从法院系统建立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报告制度,一方面表明了司法实务中对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慎重,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我国撤销涉外仲裁裁决制度本身的不成熟。 建立撤销涉外仲裁裁决裁定的上诉制度, 对于维护程序正义,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以及仲裁制度的发展具有深刻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