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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往往会和员工约定试用期。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更加严格,于是企业往往采取用足试用期的方式。因为在一般人印象中,企业在试用期内有更大的主动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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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到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之前的这段时间,劳动者的权利保障存在法律空白。该时间段仍应属于试用期的一部分,工资按试用期标准发放。建议用人单位在用工同时就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不能同时进行,也应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将已发生的劳动关系时间段覆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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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于《劳动法》对于约定试用期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一些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随意或单方规定试用期,由此产生纠纷。用人单位如何约定试用期才合法有效、如何确定试用期录用条件和试用期发生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等等,本刊从实务的角度对规范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行为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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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10年4月23日,陈某到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4月26日,由于对生产流程和机器操作还不熟悉,陈某不慎挤伤左手食指,后住院治疗,并经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九级伤残。后陈某找该公司处理,该公司以陈某"还在试用期,未缴纳工伤保险"为由,不同意给其工伤待遇,只同意报销部分医药费。请问,试用期内受事故伤害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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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不仅仅是企业与员工相互考察、了解和熟悉的过程,更是一个劳动用工过程,因而也要依法行事.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试用期的认识不足,导致试用期内侵权和被侵权的现象屡屡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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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需要在劳动中付诸实现,更需要在“劳动正义”的涵养和呵护中创造。劳动正义内含劳动效率、劳动公平、劳动和谐、劳动自由、劳动幸福等价值目标,是实现美好生活诉求的重要基础和必要条件。但现实中受资本逻辑、权力逻辑、技术逻辑以及消极劳动观的合力影响,劳动正义及其实践也遭遇到了一些难题和挑战。为此,需要基于社会主义制度价值属性和伦理精神视角对劳动实践进行观照,通过驾驭资本逻辑、健全制度安排、营造积极文化氛围、培养理性社会心态、提升劳动者综合能力和素养等多维途径来维护劳动正义,从而夯实构建美好生活的基石,谱写“中国梦·劳动美”的新篇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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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在加紧制定《劳动合同法》。经过去年3至4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劳动合同法(草案)》二审稿做出了大量的修改和调整,主要在以下方面: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各类劳动合同的具体要求、试用期的期限和报酬、违约金的约定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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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一般适用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劳动法》和《劳动法》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试用期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目前对试用期的运用出现许多不规范现象。例如:合同期不包括试用期,随意延长试用期,试用期不参加社会保险等。这种不规范的运用试用期,用人单位不管有意或无意都是一种违法行为,都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本文以案例方式对试用期违规问题做一分析。试用期中的“试工”某酒楼在员工守则中规定:“入职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其中上岗的前七天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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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制度是针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经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在用人单位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试用期制度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相互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现行的人事政策和《劳动法》对此分别作了规定,但在具体适用过程中引发了许多本不该产生的争议。一、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目前用人单位在适用有关试用期与见习期规定时,主要存在三类问题:一是大中专毕业生欲在试用期内提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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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长短,原则上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试用期工资待遇,通常低于正式职工的工资报酬,对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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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一些条款,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设计了个性化劳动合同,但有些缺少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有些则约定繁杂,这些现象对劳动关系处理大有影响,用人单位切不可小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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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确立了竞业限制制度,允许用人单位与相关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该制度规定得不够具体,导致劳动合同实务中存在一些误区。本文根据竞业限制的理论依据,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和司法判例,探讨在职竞业限制条款的合法性和离职竞业限制条款的有效要素,有助于实务部门避免无效约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