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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战国秦汉时期,曾把遥远的北方看作是“飞鸟之所解其羽”、“群鸟之所解羽”的地方,见于《竹书纪年》、《穆天子传》、《山海经》等书,《淮南子》也有类似的记载。为什么鸟类要到这种苦寒的荒野来“解羽”,以至“积羽千里”,使得某些旷原、流沙、大泽、高山以此命名?这既找不到自然科学方面的根据,也找不到文献记载、神话传说方面的说明,应该说是一个待解之谜。关于这个地点,文献记载也说得很恍惚。《竹书纪年》说周“穆王北征,行流沙千里,积羽千里”(《穆天子传》郭璞注引),指的是沙漠地带;(《穆天子传》中,确有这个地点,说在“西王母之邦”的北面,“千有九百里”是片“旷(郭璞注引作广)原之野,飞鸟之所解其羽,乃于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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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的著名小说《红楼梦》中,有不少当时的礼会风俗、礼仪的描写。曹雪芹在写礼仪时,往往把满汉礼仪混合杂揉。这是赵冈先生的《考红琐记》中已论及(见1980年12月28日台湾《中国时报》,1981年元月8日《参考消息》第三版转载)。但对于“悬影”是满人礼法,本人不敢苟同。“悬影”,就是在祭祀时不用木牌位,而悬挂画象。满人祭祀,多用此礼。然而,“悬影”之事,中国古已有之。我国古代祭祀有“尸”礼,即用活人代替死者,接受祭祀。大约到了春秋时期“尸礼废而像事兴”。所谓“像事”,就是用人像代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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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天子传》与古代新疆历史地理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穆天子传》(以下简称《穆传》)是我国先秦时期一部重要地理著作。关于《穆传》的研究,已有不少论著,但对于该书所涉及的地名和地域范围的阐释,存在着极大的悬殊。对于《穆传》涉及的地域范围,或过于夸大,或过于偏小。前一种情况如丁谦和顾实等,认为《穆传》中的“奏(chong)山”为帕米尔高原,认为“穆天子”所到达的最西面的“西王母之邦”在帕米尔高原以西很远。丁谦认为“西王母之邦”在亚述帝国①;而顾实则认为“西王母之邦”为伊朗德黑兰西北面高加索山脉的厄尔布鲁斯峰,认为《穆传》中的“瑶池”在德黑兰之南,认为“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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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传》曰:“妥,安坐也;侑,劝也”。案享、祀、妥、侑四字并列,俱应为祭名,妥字不应别为安坐之义。妥当读如堕,为堕之借字。《仪礼·有司徹》注“不绥祭”,释文曰“绥本作隋”。《仪礼·士虞礼》“不绥祭”,注曰“绥当为堕”。绥从妥得声,堕从隋得声,其字俱得通用。堕为祭名。《仪礼·士虞礼》“祝命佐食堕祭”,注曰:“下祭曰堕,堕之犹言堕下也。《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谓此也。今文堕为绥,《特牲》、《少牢》或为羞,失古正矣。齐鲁之间谓祭为堕。”《仪礼·少牢馈食礼》:“兼与黍以授尸,尸受同祭”,注曰:“黍稷之祭为堕祭”。《周礼·小祝》:“大祭祀,逆(齐皿)盛,送逆尸,沃尸盥,赞隋,赞徹,赞奠”,注曰“隋,尸之祭也也”。《周礼·守祧》:“既祭,则藏其隋”,注曰:“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据上所述,则助祭者以肺、脊、黍、稷等祭品授神尸,神尸以之祭,祭毕则藏其祭品以依神,如此祭祀仪式总名曰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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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学中的“宾礼”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复杂概念,《周礼·大宗伯》只有“朝、宗、觐、遇、会、同、问、视”八种极为简略的定义,经过郑玄、熊安生、孔颖达等人的注疏,宾礼从诸侯朝天子泛化为天子、诸侯、卿、士等贵族之间的相见聘问礼,也指代不臣服于天子的特殊群体之礼。宾礼的泛化为“客”与“客礼”等概念的出现奠定了基础。对“宾”“客”的区别,诸家解释可分为三派,一是以郑玄为代表,认为“宾”“客”是用于划分亲疏远近、华夷之辨的概念;二是以熊安生为代表,认为“宾”是指诸侯臣服天子,“客”是指天子优待诸侯,“宾礼”是诸侯朝天子,“客礼”是天子在“飨礼”时将诸侯地位升等,与之饮食;三是以孔颖达为代表,他统合诸家之说,一方面认为“宾”“客”的词义互通,另一方面认为“宾”“客”的区别体现为礼仪主体的不同,前者具有隶属的性质,代表诸侯对天子的臣服,后者更有对等的色彩,代表天子对臣属的优待。由此可见,现今学界将“宾”“客”“宾礼”“客礼”视为具有清晰内涵与外延的稳定性概念,将它们当作相近或相反的词义,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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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孔子诗论》云:《邦风》“其声善”。“其声善”是对宗周“典乐”演礼流程的特征性总结。《邦风》以兴言礼义,以乐奏象礼,歌于君臣燕飨“典乐”,弦于乡人举贤序齿,“文而谲谏”,“广乐成教”,是获得上下认同的有效政治途径,广泛切实地履行宗周“典乐”温柔敦厚的《诗》教使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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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籍中,中国有许多别称,“赤县”即其一。中国称为“赤县”,由来已久。《谷梁传·桓公五年》:“九州之内名曰赤县。”战国时的《邹子》一书说:“中国名赤县,赤县内自有九州。”但是,中国何以称为“赤县”,似乎缺乏更具体的解释。我认为,“赤县”是指天子帝王所居之“王畿”,即京都,因此用以指称整个中国。试解释如下: “县”,繁体作“縣”,右旁为“系”,左旁为“首”字的倒形。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言:“縣,繫也。从系持首。”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言:“繫,当作系,引申之则为所系之称。会意。”可见,“县(縣)”字的本义是指“首(首领、首脑)之所系”或“首之所在”,所以古代就把帝王天子所在之京都称为“县”。如《礼记·王畿》说:“(王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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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曲礼》中“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一语古今说者多以为是庶人不用礼,大夫不用刑之意。如《礼记》郑玄注于“礼不下庶人”条下说:“为其遽于事,且不能备物。”于“刑不上大夫”条下说:“不与贤者犯法,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不在刑书。”便以为《曲礼》原意是指庶人不用礼,大夫不用刑。郭沫若同志主编《中国史稿》(第一册)亦持此说。最近的例子,尚有一九七九年出版的刘泽华、王玉哲等著《中国古代史》(上册),云:“礼只适用于奴隶主阶级,刑则专门对付和镇压奴隶大众,所以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其实这是误解。周代庶人用礼的记载显见于经传。在《礼记》中,有《王制》:“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殄。”《内则》:“凡接子择日,冢子则大牢,庶人特豚,士特豚,大夫少牢,国君世子大牢;其非冢子,则皆降一等。”又有:“大夫燕食,有脍无脯,有脯无脍。士不腻羹胾。庶人耆老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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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全民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1)
对于《礼记》的“礼不下庶人”的记载,学者们大多深信不疑,将它看成是中国古代社会的礼法特点。其实,“礼不下庶人”是讲具体的礼仪规定的,不能抽象成阶级原则;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从事实上看,庶人都是有“礼”的。目前学术界流行的酬酢之礼不下庶人、庶人无力行礼、庶人假士礼而行、战国以前礼不下庶人、贵族之礼不下庶人、宗法礼不下庶人等说皆有难以自圆其说之处。究其原因,是由于理论前提、思维方式、论证方法等方面的错误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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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新礼》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第一部完整的制定化礼典,其中的丧服制度以晋武帝“三年之丧”为顶层设计,废除了汉文帝“短丧诏”,并对礼经中“三年之丧”和“谅闇”进行重新诠释,调整了汉魏以来不规范的丧服服叙制度。一方面,它规定天子(诸侯)“旁亲绝期”、卿大夫“绝缌”,确立了跟晋代五等爵制和官制相匹配的服丧原则和具体细节,使汉魏以来随意性较大的丧服服叙制度归拢到君统的原则之下;另一方面确定“弟子为师”及“寄公为所寓”之服,使私人关系不能干扰官僚等级制度。通过这些调整重新建立起丧服服叙所体现的政治秩序和伦理秩序。此外,《新礼》对“汉魏故事”中丧葬用物和仪制的调整,反映了西晋政治上的实用主义和理性主义。这种理性主义跟大幅度调整丧服服叙制度的精神实质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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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穆天子传》的史料价值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因为对《穆天子传》成书年代及真伪的不同看法 ,该书的史料价值从明清以来便颇有争议。近代学者中 ,顾实以历法立论 ,认为《穆天子传》用周正 ,自当为周书 ;顾颉刚以战国形势和中西交通立论 ,认为该书成于战国。以北方气候的实际情况而言 ,顾实持论极为坚实。顾颉刚对战国中西交通的推论则与事实不符。借助传统文献与金文研究成果 ,可知战国说者对《穆天子传》为西周文献的几处主要质疑均不能成立。历法之外 ,《穆天子传》中“毛班”见于铭文 ;“穆满”为美称亦有金文可确证 ;《穆天子传》中称穆王为“天子”,更与《诗经》《逸周书》及众多彝器铭文相合。因此 ,《穆天子传》为西周文献 ,具有极高史料价值 ,是无可怀疑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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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案头的“五经”(《诗经》、《尚书》、三《礼》、《周易》、《春秋》)成书情形颇为复杂,大略言之,它们是在战国间系统化,秦汉间方成定本的(以后还不断有所修改,甚或有“伪书”窜入)。然而,“五经”所包蕴的文化内容却来源于更加久远的年代。我们可以把战国之先称作五经的定本前史。本文试图清理这段“前史”的脉络。《汉书·艺文志》说,《易》的成书“人更三圣,世历三古”。所谓“三圣”指画八卦的伏羲、作爻辞的。周文王、作易传的孔子;“三吉”,指上古(伏羲之时)、中古(文王之时)、下古(孔子之时)。①如果把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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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亲亲之道在儒家理论中占有核心的地位,儒家的所有理论都是围绕此展开的。“在宗法等级社会里,一个人的社会地位,是由他在血缘上与天子、诸侯、卿、大夫等的关系的远近决定的,社会关系同时就是血缘关系”(匡亚明:《孔子评传》第199页,齐鲁书社1985年版)。随着封建专制统治的日益稳固,亲亲和尊尊在儒家伦理中的地位,必然要发生巨大的变化,这在《春秋谷梁传》(下简称《谷梁》)中有所反映。《谷梁》是鼓吹君主“在民上”、“大上”的主导地位的。君既处于“大上”的地位,君道自然高于亲亲之道,这在《谷梁传》中是时可发见的。《谷梁》认为,君处于至尊的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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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书》、《礼》、《乐》、《易》、《春秋》原称“六艺”,在孔子之前和孔子之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并不称作《六经》,直到《庄子·天下篇》出来后,才将“六艺”称作《六经》。孔子创立儒学、兴办私学,以“六艺”教人,这个“六艺”不是指《周礼》中的礼、乐、射、御、书、数,而是指《诗》、《书》、《礼》、《乐》、《易》、《春秋》六部典籍,直到西汉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仍然称这六部典籍为“六艺”:“孔子布衣,传十余世,学者宗之,自天子王侯,中国言‘六艺’者折中于夫子,可谓至圣矣”。《诗》、《书》、《礼》、《乐》、《易》、《春秋》这六部典籍,自人之学习言之,谓之“六艺”;自其书言之,谓之《六经》。本文所论之“六艺”或《六经》者,均指以上的六部典籍。中国古代儒家学说的建立、儒家学派的形成与孔子对于这六部典籍的编纂、诠解、传授是分不开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