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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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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治协商会议宪法草案》是张君劢依据“政协十二原则”起草而成,它在中央政制的设计上匠心独具,以“五权之名,行三权之实”,打破了“五五宪草”的制度架构,经过修改后,成为《中华民国宪法》的底本。本文将《政治协商会议宪法草案》与“五五宪草”及《中华民国宪法》进行了对比分析。  相似文献   

2.
当下对于"五四宪法"历史地位的定位和描述混淆不清。通过对"五四宪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文本的比较分析,研究"五四宪法"的性质及其历史地位,认为"五四宪法"的制定和颁布不是制宪而是修宪,其历史地位不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而应当是"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  相似文献   

3.
香港社会流行的我国《宪法》只有第三十一条适用于香港特区的观点属于误解,在我国《宪法》138条中,至少有74条适用于香港特区,这些条款涉及到了国家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作为我国"主权"之表述的《宪法》,必然在总体上适用于香港特区。虽然我国《宪法》中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定条款不在香港特区适用,但香港特区仍负有不得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不作为义务。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香港基本法》是一个全国性法律,它不是联邦制下成员单位才拥有的香港"小宪法"。  相似文献   

4.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的再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长期以来 ,史学界忽视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时 ,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 ,极个别学者虽然引起了注意 ,但错误地把它混同于当时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草案》 ,我们认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的存在是不容置疑的 ,1 931年 2月前 ,由中共中央和共产国际远东局共同起草 ,由于苏维埃政权当时还局限于中国的局部地区 ,故未提交“一苏大”讨论  相似文献   

5.
按照宪政的要求,宪法应具有对人权的保障功能、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功能、对民主政治的促进功能、对法治的推进功能、对经济发展的导向功能。我国1982年《宪法》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但它在功能定位上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经过4次修正,其功能定位朝着合理性方向发展,有些功能的定位得到了改进,但有些功能的定位还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由其宪法地位和功能定位构成,《宪法》第3条第3款和第136条是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的主要依据,第134条是其功能定位依据。法律监督并非检察机关的专属职权,而是其应尽的义务。“法律监督机关”在整体上指专事维护法制统一和法律秩序稳定的国家机关,检察机关是目前唯一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调整职权应受宪法规范,立法是检察机关职权调整的必由之路,在保留检察机关、固守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不违反宪法基本原则、不侵犯其他国家机关固有职权的前提下,一切国家机关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均可成为检察机关的监督对象。  相似文献   

7.
现行宪法是 1982年颁布实施的。根据社会发展的现实对宪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使宪法规范反映变化了的社会现实 ,是保持宪法权威的必要之举。 2 0 0 4年的第四个宪法修正案是在遵循现行宪法原理下制定的 ,它的通过使宪法的原理得到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8.
协商民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其产生与运行有着文化、历史和逻辑的现实与必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开展协商民主的主要渠道,也是新中国权力体系的逻辑起点。协商民主不仅促进了政治协商会议在新时期的民主转型,也更新了宪法实施的理念。当前,利益固化已成了影响改革事业的巨大障碍。中国宪法的发展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环,必须对此作出积极回应,完善协商民主和相关宪法实施制度。  相似文献   

9.
1954年宪法是一部不完全的社会主义宪法,但它确立的宪法政治架构与体制则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政治基本框架之基。五四宪法颁布后,其具体实施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政权的机构建制依据宪法建立起来;二是全国人大依据宪法积极行使其职权,发挥其职能;三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确立是依宪法进行的。一部宪法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其制定颁布,更重要的是在于实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只有切实实施宪法,才能把纸上的宪法变成现实的宪法,最终才能达致宪法政治。  相似文献   

10.
我国的宪法解释属于抽象解释的范畴,这一特征决定了国家机关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宪具有重要的程序价值。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解释权并不通过具体的诉讼案件启动,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查法规和条例的过程中主动解释宪法外。国家机关在适用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如果对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产生合宪性质疑,或者对宪法条文的内容产生疑义,可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此即宪法解释的请求原则。一般来讲,国家机关和公民都是宪法解释的提请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的规定,探讨国家机关请求解释的主体范围与特点。  相似文献   

11.
宪法学界多年以来一直都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制定过四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但是,无论从权威机关确认的变迁形式,还是从程序、内容和名称来考察和分析,1975年,1978年和1982年三次大的宪法变迁,其性质都是修改宪法,而不是制定新的宪法.共和国宪法史上,只制定过一部宪法,而不是四部宪法,现行宪法是经过1982年修订的1954年宪法.我国每次修宪之前,都是由中共中央提出宪法修改的建议,这实际上已成为一个宪法惯例,虽然在宪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它符合宪法精神和原则,因而是合宪的.为保障修宪程序的正当性和明确性,这一宪法惯例应当成文化,法治化.1954年制宪过程中移植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宪法,在当时是一种必然选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其历史局限性也日益显露出来.  相似文献   

12.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1954年,制定了《1954年宪法》——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毛泽东是《1954年宪法》的总设计师",这部宪法是在毛泽东的亲自领导下制定的,他对《1954年宪法》的论述集中体现了毛泽东的宪政思想,标志着毛泽东的宪政思想达到了最高峰。这其中既有经验值得我们去借鉴,也有教训需要我们去反思。  相似文献   

13.
近代中国的立宪受到了日本明治宪法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仅限于1908年清政府出台的《钦定宪法大纲》。而《钦定宪法大纲》并没有予以公布,第一部真正予以公布的宪法性文件是1911年的《重大信条十九条》,但是,该"信条"已经转向采用英国式的君主立宪模式。民国建立之后所通过的包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等一系列宪法文件,已经完全摆脱了日本明治宪法所具有的钦定宪法色彩,主要的立宪理论是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以及欧美国家的共和国宪法的理念。所以,近代中国的宪法具有自己的特点:一方面,充分借鉴了欧美国家的立宪经验;另一方面,又充分注重了中国的国情。日本明治宪法所具有的钦定宪法特色对于催发近代中国的立宪意识起到了很好的启蒙作用。  相似文献   

14.
我国《宪法》第 1 3条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要求国家机关和公民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办事 ,且我们所遵循的法律应该是符合宪法之精神的。但是 ,现实的立法却常侵犯公民基本权利。违宪立法的解决机制必须尽快建立 ,以便适应现代法治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宪法和民法作为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彼此之间的交互影响、相互补充、互相促进日益频繁、密切、强烈。民法的宪法化趋势和宪法的民法化、普通部门法化趋势越来越凸显。在这种双重趋势推动下,基于民法、宪法的本质属性,我国《民法典》和宪法之间必然存在价值的通约性、同构性。《民法典》规定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绿色原则",规定"优良家风""家庭美德""家庭文明建设",必将细化和促进宪法制度和宪法基本国策。《民法典》专设人格权编、增设居住权,必将细化和促进宪法公民基本权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之后又写进并融入《民法典》,《民法典》不仅全面深度体现了宪法所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且也对宪法的价值增添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阿拉巴马州是美国各州中最积极要求修宪的州。该州历史上共产生过六部宪法,但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使现行的1901年宪法存在许多问题,已不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该州改革派和保守派分歧的焦点是应该另起炉灶还是修修补补。阿拉巴马州宪法改革是美国各州宪法改革的典型和集中体现,它表明任何宪法的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协调各方的利益,是各派政治势力相互博弈、讨价还价的结果。  相似文献   

17.
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主导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引起各国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大震荡。宪法的地位决定了它首当其冲,必须改革绝对国家主义下的宪法制度,尤其宪法中关于人权、主权的观念如何调整以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是研究全球化下的宪法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18.
众所周知,宪法对中国而言是不折不扣的舶来品。从1908年清政府颁布的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钦定宪法大纲》到1946年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华民国宪法》,几十年间,宪法随着政府的更迭在中国大地上如走马灯般变换。这些宪法都或多或少地结合了中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同时,宪法的交替也反映了宪政在中国发展的某种必然规律。  相似文献   

19.
《欧盟宪法条约》自2004年由欧盟各成员国领导人签署后一直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它的诞生是欧洲一体化演变和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在内容上包含许多创新之处,如在机构改革方面设立欧盟理事会主席、专职欧盟外长,缩小欧盟委员会的规模和扩大欧洲议会的权力;在决策表决制度上采取"双重多数表决机制"等;在权力分配方面特别重视保持权力平衡。但它也存在条文冗长、分散、不方便适用等缺陷。由于内容的特殊性,《欧盟宪法条约》将在国家主权理论、国际法主体以及国际条约法等方面对国际法产生深远的影响,从而推动当代国际法的发展。尽管在表决过程中,《欧盟宪法条约》经历了一些挫折,但是从长远来看,无论未来的法律文件采用何种名称,欧盟将不会停止其制宪活动。  相似文献   

20.
对陈端洪的《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与高级法》一文的分析和解释。在陈文中,宝贵的实证主义立场与令人费解的神秘化倾向相互交织,引发了学界不少的批评或误解。首先批评了该文的神秘化倾向,尤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作为制宪权的主体""立宪时刻是神圣时刻"和"民主与专政也辩证地统一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之类的模糊费解的表述,然后努力穿透该文的一些貌似不一致的表述,以理解其政治宪法主义。陈文的贡献是解释宪法生动的政治内涵,探明宪法不能司法化的实质原因,指出中国宪治道路的特色。陈端洪强调"政治本身就是宪法",但这不表明他认为一切政治行为都是合宪的,它只表明,陈端洪认为作为宪法内容的某种意志的落实和更新是政治性的。其所谓的五大根本法是对宪法现实的理论描述。这种描述服务于某种规范目的,但并不必然代表作者本人的规范立场。在陈的政治宪法主义中,"政治的"是力量的,政治宪法主义呼吁新的社会动力以推动目前的政治体制的硬球,并要求把这种新动力传输到体制内部,把它转化为内部常规要素;"政治的"是结构的,政治宪法主义要用新的政治结构来确保权力的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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