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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普通船舶用灯光也用声音 据介绍,目前,国际上防止船舶碰撞的法则是《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这个规则的制定过程一波三折,历经半个多世纪,直到1972年10月,在国际海协的主持下,众多海运国家才在伦敦专门签署了这一规则,并在国际上具有了法律的约束力.我国于1980年同意接受该规则. 这一规则对“在公海和连接于公海、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船舶”该如何“打招呼”做了规定. “打招呼”的方式通常使用号笛或者灯光.  相似文献   

2.
从船舶压载水管理这一新的环境保护领域入手,在阐释各国防控船舶压载水造成环境损害的国内立法和相关国际公约的基础上,论述了WTO环境规则中与其相关的条款和协议,分析了船舶压载水管理立法对贸易规则的适用与遵循,使其不构成变相的贸易限制。  相似文献   

3.
国际海事组织(IMO)要求船舶配备的自动识别系统((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将能充分加强海上航行安全,它能为船上的值班人员提供用于避碰的船舶信息,AIS还为更好的岸基海事服务提供了途径,如船舶交通管制系统VTS的服务。在索马里海盗猖獗的今天,新型的AIS系统成为远洋船舶防海盗的最为重要技术手段之一。本文以R4 AIS为例,介绍如何操作,如何最大限度发挥AIS的防海盗功能,从而达到改进航海类专业学生实验教学的方法,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相似文献   

4.
修志君 《东方论坛》2002,(1):116-119
本文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依据 ,对无害通过权的适用范围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归纳和分析论述 ,认为无害通过权的适用范围从适用海域可分为领海、特定内水、群岛水域和特定国际海峡 ;从适用船舶可分为商船、军舰、潜水艇和特种船舶。在此基础上 ,简要分析了我国的有关规定以及公约对我国的影响  相似文献   

5.
交通运输方式中海运呈最强势,承担着80%以上的国际贸易货物运输,但不断增加的世界商船总吨位、数量,给日益严峻的海洋环境质量带来了越来越多的来自船舶污染的压力。鉴于此,处理船舶排污,防止船舶污染环境,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严格监控船舶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势在必行,以让船舶安全、有效地航行在清洁的海洋上,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未来我国航运业利用北方海航道将以散货船和集装箱船为主,船舶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限制乃北方海航道大规模通航后必然引发的问题,相关国际公约和《俄罗斯联邦商船航运法典》的不同规定,使我国船舶在该航道中的燃油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不明晰。我国《海商法》规定的责任限制数额远低于俄罗斯国内法和国际法律规则之规定,不利于我国沿海燃油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可尝试通过参加相关公约,或借鉴俄国内法规定,针对国际航线船舶在我国沿海的燃油污染问题提高我国法律中的赔偿责任限制数额。  相似文献   

7.
国际商事合同中法律选择条款体现了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合意,该条款具有效力上以及权利来源上的独立性。法院地冲突规则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如果国际商事合同不涉及公共利益,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不违反法院地绝对优先强制性规则的条件下,除非当事人在法律选择条款中明确规定准据法不能适用于侵权责任,该条款确定的准据法能够扩张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当法院地冲突规则不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在侵权责任与国际商事合同存在密切联系或者出现责任竞合时,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调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法律选择条款既不以权利为内容,也不以利益为内容,该条款不能通过利他合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如果选择了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与其他未选择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具有密切联系,通过最密切联系原则,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扩张适用于其他合同,进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  相似文献   

8.
世界船舶海事行业发展迅速,新的规则、规范和指南不断得以颁布。但国内有关机构与专家对“规则、规范、规定”等词语的英文表述却出现了选词不当的现象。以中国船级社、中国国家标准局以及船舶行业协会关于“规则、规范、规定”的英译版本为研究对象,参照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等重要机构的英译版本,通过查找英文权威辞典,分析归纳了表示“规则、规范、规定”的各个英文单词在约束力、适用领域等内涵方面的差别及习惯用法,以促进中国船舶及海事行业技术标准的英译规范化和国际化。  相似文献   

9.
格式条款的规制是现代合同法的难题,旨在妥当平衡合同自由和合同正义。我国《合同法》等法律、相关司法解释以及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格式条款立法均存在不足。民法典合同法编格式条款立法应当主要围绕格式条款的订立规则和效力规则二个方面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就订入规则而言,格式条款使用人未履行提示及说明义务的,格式条款的法律后果不应当是可撤销,而应当是没有订入合同。在效力规则方面,应借鉴比较法的成功经验,采取概况条款加具体列举的立法模式,即诚信原则加灰名单和黑名单的模式,诚信原则可通过三个方面进行具体化作业,即要求格式条款明白易懂、格式条款不得与法律规定的重要思想相抵触、格式条款不得限制因合同性质而发生的重要权利或义务致使危及合同目的;格式条款落入灰名单者,须经法院评价而定其效力,落入黑名单者,一律无效。  相似文献   

10.
船舶物权法律适用规则有规定在《海商法》与《国际私法》中两种立法模式。船舶物权法律适用规则有的国家采取统一制,有的国家采取分割制。中国立法应当将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规定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并修改现有立法的相关规定,对船舶所有权、船舶优先权、船舶抵押权、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作出新的规定。  相似文献   

11.
聚焦黄岩岛     
正"渔船从海南省琼海市潭门镇出发,向南过西沙群岛,再向东,一般行驶72小时就会到达黄岩岛。"2012年4月26日下午,船老板赵绪贤在纸上勾勒着从潭门到黄岩的简易出海图。潭门镇属于海南琼海市,有3.2万人口,其中四分之一从事与捕鱼相关的行业,而从海南前往远海捕鱼的渔民中,90%都来自这里。2012年4月10日,正在距离潭门约500海里外的黄岩岛捕鱼  相似文献   

12.
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航海技术航海技术专业主要培养符合国际海事组织(IMO)制定的《STCW78/95国际公约》要求、掌握现代航海理论和技能、具备驾驶和管理远洋船舶能力、具有无限航区大型船舶驾驶员适任证书的高级船员。  相似文献   

13.
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选择必须考虑到一国的实际经济发展状况。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必须遵守国际规则,但是也要充分利用WTO规则给予发展中国家保护的优惠条款。因此,中国的对外贸易政策既要坚持贸易自由化,又要进行适度的贸易保护,以应对当前的全球金融危机。  相似文献   

14.
建设工程的索赔与反索赔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索赔与反索赔是施工企业与业主各自为了自己的合法利益而进行的行为 ,在中国加入WTO之后 ,建设领域将面临着各种挑战 ,法制越来越完善 ,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都应当按照“游戏”规则办事 ,严格遵守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守国际通用的菲迪克条款 ,遵守合同  相似文献   

15.
制定关于船舶司法出售的国际承认的国际统一规则是国际海事委员会正在推进的一项重要课题,已先后推出《船舶司法出售国际承认2011 年草案》、二稿和三稿(即"北京草案"). 从"北京草案"的进展情况入手,分析外国司法出售船舶的注销登记,探讨注销登记的申请主体和条件,指出注销登记的内容为司法出售前登记的抵押权、司法出售前登记的担保物权和司法出售前临时登记的光船租赁权. 论述外国司法出售船舶的重新登记的申请主体和条件.  相似文献   

16.
针对船舶在雾环境中因能见度不良易发生碰撞、船舶识别困难和检测精准度较低等问题:首先构建出雾环境下的船舶目标检测数据集;接着在YOLOv5基础上进行改进,在原网络结构基础上,为使深度可分离卷积更接近可分离卷积,使用GSConv模块替换Head部分CBS模块,以提高模型精准度,并引入Slim-Neck范式,进一步提高模型平均精准度,降低模型的计算量。同时,采用多项式损失函数替换原二元交叉熵损失函数,以提高模型的精准度,并引入SIoU Loss消除真实框与预测框方向问题的缺陷,以提高训练速度和推理准确性。实验结果表明,模型在mAP0.5指标上达到95.7%,相较于基础YOLOv5模型,改进后的船舶目标检测模型mAP0.5提高0.9%、mAP0.95提高0.9%,同时FLOPs也降低2.1G。这一结果表明,雾环境下的船舶目标检测模型具有更优的精准度和更轻量的模型结构,在提高雾环境下船舶检测的精准度和效率方面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  相似文献   

17.
无人船舶的研发和使用对现行责任保险制度提出重大挑战.通过运用比较分析、利益衡量的方法,分析现行人保责任险条款在相关概念、保证制度、事故责任确定、先付原则等方面对无人船舶出现的不适用性,探讨无人船舶风险评估、保费制定以及利益协调方面的困难.针对这些新挑战,建议明确无人船舶下"船员"、"保证"等概念,将新增的岸基操作人员归入船员范畴,构建无人船舶责任制度以填补海事法下的"责任缺口",推进风险评估与定价系统的逐步建立.  相似文献   

18.
通常海上承运人根据契约自由原则,广泛使用免责条款。为了限制免责条款的适用范围,国际社会制定了国际海上运输规则——“海牙规则”和“海牙-维斯比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规定,国家立法机构认可该规则的国家,没有必要制定“至上条款”,而没有得到认可该规则的国家,必须制定“至上条款”。而“汉堡规则”规定,如果属于该规则使用范围,没有必要另行制定“至上条款”,而不属于该规则的使用范围,必须制定“至上条款”。韩国的商法尚未批准上述国际规则,因此在使用上述规则时,必须设定“至上务款”。  相似文献   

19.
法的原则条款一般规定在法的总则中,构成了该法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基本准则或原理的条款.它的价值在于确保法的规则的正当性、指导法律解释、判断法律冲突以及进行法律的漏洞补充;其设定依据不仅在于它所调整的对象的性质与种类,而且要求与宪法的原则与规定为基础.法的原则条款在司法适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一定的条件与程序,即在规则不能的情况下,通过将法的原则具体化而引申为能够裁判案件的具体规则.我国法的原则条款设置在结构技术以及语言表达技术上需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相似文献   

20.
受英国海商制度的影响,我国《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拟议中的《民法典》(草案)也承袭了这一规定。该项规定虽然简洁、明确,但却过于强调本国法的适用,容易造成不公平的审判结果。实际上,尽管各国船舶优先权制度的法律冲突严重,法律适用规则也相互歧异,但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船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应当尽量摈弃本地法主义,用更为周密、完整的条文保护船舶优先权人的既得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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