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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轻罪立法已成为当前我国刑事立法的特色与趋势,学界对轻罪立法与刑法谦抑原则关系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由于刑罚具有严厉性,应将刑法谦抑作为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刑法谦抑原则的核心理念是最后手段性,传统观点将其他法律的有效性作为最后手段性的判断标准。但是,有效性的标准是难以操作的,且有些犯罪并不处于后置地位;宜将最后手段性的判断标准重置为前置法对刑事违法性的预警功能,具体可从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分、个人法益与集体法益的区分、前置处罚规范的非象征性、必要程序性要素的配置四个方面实现。判断轻罪立法是否谦抑应附带审查立法目的的正当性。当前受到质疑的一些犯罪有的并不违反刑法谦抑原则,但有的犯罪需要在立法层面进行调整。轻犯罪法的制定将对刑法谦抑原则形成挑战,坚守刑法谦抑可能需借助程序机制。  相似文献   

2.
秩序价值和自由价值是法律价值的核心内容,因为社会实际的复杂性,两种不同价值之间会出现冲突的状况。出于对社会风险的防范和对法益的周延保护,我国近年来的刑事立法出现了刑法前置化和法益抽象化等重视刑法秩序价值的倾向。但是刑法的前置化等契合风险刑法理论的做法,可能存在使刑法谦抑性受损、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界限模糊等问题。故在以刑法手段应对社会中的各种风险时,应坚持以刑法的人权保障的自由价值为本位,谨慎对待各种风险的入罪。  相似文献   

3.
刑法应积极回应而非回避风险社会带来的风险,为推进实现刑事法治贡献其力量。就风险刑法视域下的中国经济刑法的立法而言,其立法走向应是扩张式而不是紧缩式。经济刑法的立法基础在于刑事政策的导向性与部门法之间的关联性,通过风险与危险犯的经济刑法的扩张性立法路径,确定经济刑法的范围、厘清经济犯罪的类型,更加理性地调控刑法介入经济行为的限度,以实现法律之安定性;对不同类型的经济犯罪采取不同程度的扩张性立法,提前介入、及时惩治,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4.
网络诈骗犯罪不是一个独立罪名,而是传统诈骗犯罪依托网络技术而衍生出的新型犯罪形式。在我国当前的刑法体系中,网络诈骗犯罪只能依靠传统的诈骗罪条款予以规制。然而,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不同于传统诈骗犯罪的新特点。尽管我国当前的刑事治理已经呈现出刑法保护前置化的趋势,但受制于保守的刑事立法体系以及处罚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导致对网络诈骗犯罪的刑法治理与社会现实和犯罪发展相脱节。针对这一现状,应立足于对网络诈骗犯罪的治理需要,从构建开放性刑事立法体系、把握网络诈骗犯罪新特点、规范完善刑事处罚机制、完善刑事治理配套措施方面对现行刑法规制体系予以完善,从而实现更为有效的网络诈骗犯罪刑事治理。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对部分经济犯罪的罪名、罪状的设置契合了风险社会、风险刑法的要求,但这并不能盲目归结为风险刑法理论指导的结果。在刑法介入经济犯罪的限度上,肯定刑法应积极回应风险社会、提前介入经济风险的观点与刑法应适度克制的观点不分伯仲。通过对风险的本质、风险与危险的界限等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经济犯罪的刑事治理应当严守传统刑法思想,固守罪责刑法、刑法谦抑等基本理念,严格贯彻经济犯罪的二次违法特征,只有在风险已经转变为危险,而且其他手段均显得无能为力时,才可以考虑刑法的介入。  相似文献   

6.
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数据安全治理具有系统复杂性,需要增强应对数据安全刑事风险的适应性。系统论中冗余控制原理与风险刑法观念契合,数据安全刑事治理冗余机制包括风险识别、法益衡量、责任分担、入罪缓冲等内容。对于冗余机制应当合理设置并限制运用,以避免产生负面效应。构建数据安全刑事治理体系,须具备内外部两方面的冗余机制。体系内部冗余包括两方面:在立法层面,刑法总则与分则条文之间、刑法分则的罪名之间和罪状之中,以及刑事制裁措施及附属刑法规范中都具有相应的冗余机制;在司法层面,刑事裁量与刑事执行、刑事司法解释、刑行关系衔接中也蕴含着冗余机制。外部冗余机制有硬法和软法两种形式,包括数据犯罪的前置性行政法、民法规范、刑事政策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中的冗余机制。上述冗余机制的有机结合,能够为数据安全刑事治理体系运行提供安全、稳定的保障,是数据安全刑事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7.
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综合运用各种手段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结构性地化解社会矛盾和实现社会和谐。刑事法律在法治社会的纠纷化解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与社会管理创新融为一体,互为命题。对刑法理念、刑罚观、秩序正义、罪刑法定原则、社会治理理念的理性诠释,有助于发挥刑事法律的"维稳"功能。刑事法律主要通过刑法理念的指引功能、刑事实体法的行为规范功能、刑事程序法的纠纷解决功能三个途径来达到矫正犯罪人,补偿被害人,修复社会创伤的目的。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和解制度能集中体现上述社会效果,实现恢复性司法正义。在此基础上,刑事和解制度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扩充。  相似文献   

8.
极端民族主义恐怖犯罪是基于极端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利用暴力和恐吓的手段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以实现民族独立、民族自治等目标的犯罪。我国极端民族主义恐怖犯罪的刑事立法借鉴风险社会理论,呈现出以预防为导向的立法趋势,对极端民族主义恐怖犯罪的惩治具有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从严从重处罚的特征。借鉴域外的相关刑事立法经验,我国应理性把握刑法前置化标准,建构严密的刑事法网体系,坚持混合式立法模式,强化国内法与国际公约关于极端民族主义恐怖犯罪内容的衔接。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步入风险社会,对于食品安全问题,旧有的立法规范及司法手段已难以应对。刑法作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法律防线,要有效确保食品安全,首先应在刑法理念上作出转变:由罪责刑法转向安全刑法、由被动评价到提前介入、由个体本位到社会本位的全方位转型。其次,在法律条文具体规定方面,应密切《刑法》与《食品安全法》的法条衔接、完善食品安全保护的刑事立法、规范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认定等。  相似文献   

10.
生成型人工智能在通过程序生成具有创造性的新内容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同时蕴含诸多的刑事风险。生成型人工智能的刑事风险包括不当获取数据信息的刑事风险、生成违法犯罪信息的刑事风险、使用者不当利用生成内容的刑事风险。规制生成型人工智能的刑事风险时,刑法应有所为有所不为,始终保持内在的谦抑,坚守不阻碍科技发展的底线。为此,应采用分级治理策略:通过生成型人工智能研发企业刑事合规计划,探索生成型人工智能所涉违法犯罪的预防性治理模式;加强科技监管手段在行政监管手段中的运用比重,通过有效的行政规制手段降低生成型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现实化的可能性;当刑事合规计划与行政监管手段失灵时,才可考虑采用轻重程度适当的刑法规制手段。实施分级治理策略,有利于督促生成型人工智能研发企业从源头上降低风险,并充分发挥行政监管与行政前置法“过滤”犯罪的作用,实现遏制技术风险和促进科技发展的双重目的。  相似文献   

11.
个人信息立法最早从刑法领域展开,刑法先于民法、行政法的立法节奏极易引发保护体系的不协调,《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行刑衔接问题逐渐凸显。一方面,刑法规制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类型有限,仅依靠法律解释难以实现保护范围的扩张;另一方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为行政犯,前置法作出的违法性评价对定罪有着重要影响,不当引用前置法极易导致刑事保护范围的非理性扩张。对此,可在明确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边界的前提下,将刑事法调整范围扩张至所有信息处理行为,尽量实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制范围的全面。同时,通过明示法规法保护目的的方式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划定合理的边界,避免处罚范围的不当扩张,实现合理的限缩并指引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12.
马来西亚法律制度深受英国普通法影响,却同时也重视成文法创制。该国刑法虽未涉及矿产的调控,但其以附属刑法的立法体例补充、扩展了刑法的适用范围,反映了当今国家对矿产资源刑事立法的趋势。马来西亚创设的系列矿产刑事法律制度,为我国当前亟须深化的矿产资源刑事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同时,附属刑法的国际立法实践证实了刑法的功能还包括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和引导作用。在不断完善我国《刑法》的同时,也应重视专项领域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3.
马来西亚法律制度深受英国普通法影响,却同时也重视成文法创制。该国刑法虽未涉及矿产的调控,但其以附属刑法的立法体例补充、扩展了刑法的适用范围,反映了当今国家对矿产资源刑事立法的趋势。马来西亚创设的系列矿产刑事法律制度,为我国当前亟须深化的矿产资源刑事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同时,附属刑法的国际立法实践证实了刑法的功能还包括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和引导作用。在不断完善我国《刑法》的同时,也应重视专项领域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14.
将“对技术工具的不法利用行为”作为构成要件内容,属于手段型立法,不符合刑法的明确性要求。对于网络数据犯罪的构成要件,应采取目的型立法方式,要挖掘有明确法益指向的具体行为类型。准确定位网络数据犯罪的法益,才能确保立法的理性。数据法益不适合作为刑法上的独立法益,应通过刑法历来关注的个人法益,以及有具体内容且有公共危险指向的集体法益,对网络数据犯罪的法益予以限制性把握。在中国持续严密刑事法网以及社会高速发展不断催生多样化不法类型的趋势下,单一法典模式面临着现实压力,也存在“全而不专”的问题。应当重视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价值,逐步建设具有交互性的多元法源体系。  相似文献   

15.
"两高"颁行的关于网络诽谤犯罪的司法解释,为全面治理网络诽谤犯罪提供了可行标准。《解释》对网络诽谤犯罪的"情节严重"判定标准作出扩张,其增加的"点击、转载次数"标准和"行政前置模式"标准实现了网络诽谤犯罪法益保护的前置化。在适用网络诽谤犯罪法益保护前置化的规定时,司法人员应对"危险向现实损害转化的可能性"进行评估,恪守刑法谦抑性原则,综合运用民事、行政与刑事机制来治理网络诽谤行为。  相似文献   

16.
社会治理刑罚化的问题与症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治理刑罚化是指刑罚权在社会治理进程中日益扩张与加重趋势,其问题症结在于错用社会控制论。具体表现为,社会治理理念的症结:强化刑罚工具主义,削弱刑罚人本主义;社会治理方式的症结:注重外在刑罚制裁,轻视内心道德约束;社会治理主体的症结:国家刑罚控制过多,社会公众参与不足。由此导致刑法价值理念存有偏差、刑法正性机能弱化、犯罪预防效果不彰。无疑,社会治理刑罚化不利于社会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进程,必须予以深刻反省与长久审思。  相似文献   

17.
不管是刑事立法的具体内容,还是刑法罪名的形式命名,立法机关都应当充分地、尽最大可能地发挥理性的积极作用,从而实现吸收司法经验和运用理性逻辑的高度统一与完美结合。基于刑法的保障法地位、后置法角色和其限制国家刑罚权、保障人权的终极旨归,在刑事立法方面应当坚持三个基本理念:刑事立法的独立性、统一性和谦抑性,这不仅是对刑事立法内容的要求,也是对刑事立法形式的要求。在刑事立法内容方面,不应仅仅关注条文的内容规定和修改,也应重视和加强对刑法罪名命名权的研究,着力纠正司法实务中基于惯常做法和不成文的旧例所形成的自带的"天然合法性"错觉。从根本上而言,由立法机关而非司法机关行使刑法罪名命名权,在形式层面上是法律保留原则的合法性要求使然;在实质层面上是罪刑法定对刑事立法的明确性要求。  相似文献   

18.
与传统语境下刑法解释“价值无涉”的特性不同,网络时代刑法解释呈现出价值判断介入过多的特点,虽然其有效回应了公民权利保障的诉求,但也埋下了“新刑法工具主义”的法治隐患。从原因论的角度来说,刑法解释扩张化的初衷在于弥合高速变动的社会情势与立法滞后性之间的差距,但在刑事政策过度司法化、刑法解释论的内在缺陷等因素驱使下逐渐异化。网络时代刑法解释的困境既有立法原因,也有司法自身原因,因此解决路径也需要兼顾两者。在刑事法治现代化的价值导向下,应当树立刑罚有限主义的理念,重视立法层面犯罪化的内容与限度,整合司法层面刑法解释与刑法论证的适用,进而实现刑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有效化。  相似文献   

19.
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视角考察,刑法不是管控社会而是治理社会的手段。应转变刑法观,以人为本,树立人本主义刑法观。要正确认识犯罪,侧重刑法的价值理性,尊重和保护犯罪人的人权;透视复杂的人性,构造刑法理论;把握刑罚发展趋势,提倡人权防卫的刑罚理念。  相似文献   

20.
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立足于法治国原则之下,不仅共享着类似的公法性质与限权苛责功能,也在实体规范层面有着较多的耦合。首先,就二者属性而言,行政处罚法与刑法同属公法性质,着重发挥公权对私权的限制作用。其次,从法律后果来看,行政处罚法与刑法均将决定违法行为人应承担何种类型、何种程度的不利后果。再次,就法律功能而言,刑事处罚条款与行政处罚条款之功能均在于凭借制裁手段的威慑力量,确保其他法律规范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模型能够转化为理想的社会生活秩序,并对不适法的状态予以纠正与制止。然后,从规范效应来看,纵观各部行政法律规范,其在设立行政责任时往往附有刑事责任的条款;而细察刑法规范也可明见,很多犯罪构成往往从属于或依赖于行政上的违法。最后,从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在现行法律中已经共享了些许相同或近似的原则。如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正当程序原则、一事不再罚等。因此,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不仅在理论层面存在若干相似之处,即便是规范实践中亦存在吻合的地方。这一系列的巧合就暗示着刑罚中的其它理论亦当可扩张适用于行政处罚论域之中。具体而言,刑罚理论中的期待可能性理论、二元的不法理论以及上诉不加刑原则应当在未来的行政处罚理论构建中有着一席之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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