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小肥羊收购案引发关于相关市场的确定和经营者集中控制审查等反垄断法程序规则问题.我国反垄断法实体规则具有较强的原则性,司法实践中需依赖反垄断执法部门依据自由裁量权来制定评判标准,采用的实质性减少竞争的实体标准规定不明.程序规则在反垄断法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在反垄断立法中主要体现为反垄断执法机构通过制定和适用程序规则来指导反垄断法执法活动.我国反垄断立法中的程序规则主要包括经营者集中申报和审查办法,这“两个办法”对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和反垄断审查程序均作出明确规定,有效地指导反垄断法的实施.  相似文献   

2.
相关市场界定是反垄断法实施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评价经营者行为是否具有排除或限制竞争效果的前提程序。美国2010年横向合并指南扭转了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执法中的立场和作用,强调应将行为的反竞争效果评价作为反垄断审查的中心环节,具有正本清源的重要价值。我国反垄断法的结构特征决定了无法忽视相关市场界定的作用,但是降低相关市场界定的作用更符合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法执法模式以及违法标准的设计,美国的经验对于我国反垄断执法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3.
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标准是反垄断法规制经营者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许多结构性指数无法反映的事件中,有一件便是被收购企业的竞争力如何、进取性如何。这一点应当被纳入我们的反垄断审查视野中来,并予以关注,尤其是在一个相对集中的市场上,保留住这样一个“虽小但却重要的”竞争因素往往相当关键。  相似文献   

4.
我国反垄断法律责任体系的完善和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完善的反垄断法责任体系是有效实施反垄断法的有力保障,也是反垄断法的重要内容.我国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和行政性垄断等四类限制竞争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具体责任制度并不完善,需要不断改进以提升其规范性、威慑性和适应性.既要创设完善的反垄断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制度体系,又要明确其相互之间的界限范围、功能区别,特别应增强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之间的协调性与适用性.  相似文献   

5.
科技竞争已成为现阶段大国博弈的焦点,企业的技术垄断往往能成为技术母国的权力之源,制约他国的科技发展。当前全球科技企业的并购呈现以相关技术为目标、注重产业规模效应的叠加以及全球领域跨国并购的特点,不仅容易引起相关技术市场的垄断,更可能带来国家竞争层面的影响以及国际竞争格局的改变。反垄断法是影响全球竞争最重要的法律措施。基于现阶段复杂多变且高度敏感的国际局势,应充分发挥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制度的事前防御功能。在反垄断的法律框架下,一方面应当采取多元化、动态性以及长期性的反垄断审查标准以规避具有竞争损害的全球科技企业并购,另一方面应善用经营者集中救济措施以减少全球科技企业并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效果,为中国在国际科技竞争中的公平健康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6.
中国大数据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基于大数据自身的特征,大数据反垄断规制面临"免费模式"规避合并审查,掌握关键数据限制产业竞争,算法合谋隐蔽性强难以规制等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反垄断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应当秉持谨慎原则,充分考量大数据产业的新因素,对不同情况下的竞争行为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措施,并改进SSNIP测试,引入"关键数据"原则,调整经营者集中相关规则,优化算法默示合谋的审查与监管。  相似文献   

7.
我国在建设市场经济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垄断现象,需进行反垄断立法,规范市场竞争。立法中须坚持效率优先、维持市场竞争和社会公平的原则。创制具有中国特色的反垄断法,要界定反垄断的范围,建立反垄断案件的审查原则,对企业兼并和政府角色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8.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是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重新分配,其具有引起垄断的趋势。为了实现市场公平、有效竞争,合理配置资源,必须完善法律对外资并购垄断的法律规制。其中的核心内容包括涉及反垄断方面的审查、国家安全审查和行政特许方面的审查。由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可能会引起经营者集中,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投资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行政管理机关申报,未申报则不得实施并购。同时,立法文件中有对于国有企业保护的考量,并将其作为反垄断审查的重要内容。从市场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背景考察,中国作为WTO的成员国,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必须遵守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保证并购市场的公平。在各项审查标准体系构建方面,不仅要考虑制度的社会调整功能,还要考虑与国际标准接轨,同时要坚持制度安排的科学、合理。  相似文献   

9.
相关市场是反垄断法中的基本概念,相关市场的界定是有效实施反垄断法制度所不可或缺的、判定经营者的行为是否会产生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违法性效果的最基本的前提。但是,由于我国反垄断领域立法较晚,理论和实践都十分缺乏,导致在相关市场的界定问题上还存在很大的争议,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本文试图通过对相关市场界定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系统阐述,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规制与规制的限制"这一制度理念在反垄断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规制与规制的限制"理念的产生具有经济学基础、法理基础和法律依据,在该理念的统领下,规制权限法定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合理分析原则、同等对待原则与个案分析原则成为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许可行为的主要实施原则。根据上述实施原则,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许可行为的规制存在多个分析框架,即从反垄断法的规制结构出发,按照基本原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的逻辑顺序来构建分析框架;从受到反垄断法禁止的可能性出发,按照通常会受到反垄断法禁止的知识产权许可行为、需要进行详细具体的反垄断分析的知识产权许可行为、通常可以得到反垄断法容许的知识产权许可行为的逻辑顺序来构建分析框架;以及从知识产权许可行为不同的表现形式出发,按照经营者从事与竞争相关的具体知识产权许可行为的数量多寡的逻辑顺序来构建分析框架等。关于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许可行为制度理念、实施原则和分析框架的研究,可以为中国制定《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指南》提供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对《反垄断法》外资并购规制的评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目前已经建立了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对外资并购的监管体系,但是总的来说我国的《反垄断法》还存在着不足之处。文章对我国《反垄断法》中垄断的定义、界定相关市场、界定市场集中度、市场份额、相关法律责任、反垄断主管机关、购涉嫌垄断的申报与审查和申报标准等几个方面提出了自己评述与建议,以期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法》。  相似文献   

12.
《南都学坛》2016,(4):75-76
作为反垄断法实施中的非正式程序,经营者和解制度以其能够节约反垄断执法资源、快速消除对竞争秩序造成不利影响的垄断性行为而在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中得以实施,中国在《反垄断法》中引入该制度。然而,我国反垄断实施中的和解制度具有立法规定过于粗糙、程序实施缺乏必要监督等问题。应从增加反垄断法条构造本身的确定性、关注相关利害关系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明确和解协议的制衡机制、完善执法机构的监督与被监督、加重恢复调查后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反垄断法第56条明确规定农村经济组织反垄断豁免,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发展的一大进步。为增强农村经济组织豁免的可操作性,以第56务条文为基础,经对豁免主体、适用豁免领域与范围、适用豁免行为类别的分析可以认为:我国从事农产品生产并以此为主要经营活动的农村经济组织所实施的垄断协议或经营者集中行为可以获得反垄断豁免。  相似文献   

14.
相关市场界定的主要方法及其对中国反垄断法的启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相关市场界定作为经济分析的起点在反垄断案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市场界定是反垄断案件经济分析的起点,研究相关市场界定的方法和国外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中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和执法具有重大的意义。  相似文献   

15.
随着逐渐"放松政府管制、引入竞争机制"的进行,电信、邮政、铁路、电力、民航等管制行业被纳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反垄断法统一适用于管制行业,引发了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反垄断法与行业立法相关条款、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冲突与博弈。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完善及管制行业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竞争规制权力的合理配置,对未来互联网行业、金融业等行业竞争秩序的维护、反垄断公共执行效率的提高、竞争文化的培育及消费者权益的维护都至关重要。实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内部设置优化、按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共同执法模式进行配置管制行业的竞争执法权,是完善我国管制行业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途径。  相似文献   

16.
数字经济背景下,数据隐私保护成为质量竞争的重要维度,事关消费者切身利益,因而为现代反垄断法的多元立法目的所涵盖.构筑在"知情—同意"规则基础上的数据隐私保护机制在数字经济垄断市场结构下面临有效性危机且救济迟滞,而反垄断规制数据隐私保护具有监管效率上的差异性优势.数据隐私保护反垄断规制虽实属必要,却也面临理论与分析工具革新的难题、法律适用冲突以及价值平衡困境.数字经济时代的反垄断法亟须以平台、数据、算法三元融合分析为基础进行重构,利用"共票"平衡数据隐私保护与利用流动背后的利益关系.在监管科技理念引导下,政府需要以大数据、区块链技术赋能竞争规制机构,构建敏捷型反垄断智慧动态监管.  相似文献   

17.
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企业合并成为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而合并由于极易导致经营者获得市场支配地位从而有能力限制市场竞争,一直是反垄断法关注的重点。2008年8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把经营者的合并行为作为核心内容之一,第一次对其进行系统全面的反垄断规制,彻底终结了在我国经营者合并长期以来缺乏高位阶反垄断规则的历史。文章通过对经商务部审核最终附条件通过的"通用—德尔福"合并案的介绍与分析,在商务部反垄断标准适用的态度转换与现在仍存在的问题上做了深入的思考,以期为我国刚起步的反垄断执法体系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8.
确立适当的反垄断诉讼原告范围是有效发挥反垄断法实施机制作用的前提,原告资格不适当既不能有效的发挥反垄断诉讼的作用,也不利于实现反垄断法的基本目标,而且直接影响到受害人获得应有的救济。我国反垄断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此条并未明确谁有权提起反垄断法的损害赔偿诉讼。通过借鉴国外的有关规定,认为应赋予经营者、间接购买者以诉权,赋予消费者组织和行业协会以有限诉权。  相似文献   

19.
消费者利益保护是反垄断法的主要目的之一。如何将消费者利益保护的良好愿望落到实处,是各国反垄断立法、实施反垄断法时面临的一个共同性问题。在此,以反垄断立法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为基础,对反垄断法执行过程中如何体现消费者利益的导向,消费者如何在反垄断法实施中保护自己的利益以及在反垄断案件中消费者利益保护的代表诉讼等问题展开讨论。认为反垄断领域的消费者利益只有在立法者、反垄断执行机构、消费者或消费者代表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20.
无论是《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还是新近出台的《反垄断法》均对外资并购反垄断的实质性标准和条件给予了列举式规定,但许多内容需要进一步明确。针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内容的缺陷,文章从外资垄断性并购的实质性标准界定、反垄断审查标准的确定来评析相关立法规制,以引起学界的思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