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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伴随网络电子商务的发展,域名侵权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域名侵权纠纷案件可归纳为五种类型:由于域名的恶意抢注而引起的侵权纠纷,使用同一商标的商标权人因域名注册而引发的侵权纠纷,域名注册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纠纷,域名注册人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侵权纠纷,商标权人侵犯域名注册人权利的侵权纠纷.借鉴国外立法经验,阐述了防止域名侵权纠纷案件发生的四项预防措施:在域名注册程序中建立驰名商标、知名商标检索制度,规定域名注册人提供真实联系信息的义务,采取单一域名制,将域名保护制度纳入《商标法》的体系之中.结合一个典型案例,论述了如何适用统一域名纠纷处理程序、司法程序和仲裁程序等法律救济途径,解决已经发生的域名侵权纠纷. 相似文献
2.
尹玲容 《长春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7(1):24-27
在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中,著作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冲突是其主要表现形式。我国现行《商标法》协调二者冲突的条款过于倾向对在后商标权的保护,与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及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相符,实践中也易导致知识产权执法体制的不协调。完善商标法中的权利丧失制度,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权力从行政权变更为司法权,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3.
杨鸿 《集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7(4):33-39
围绕我国侵权法对大陆法系侵权之债的继受与创新,通过对传统物权请求权制度与我国侵权责任体系的比较分析,论述了我国将物权请求权纳入侵权责任体系这一立法改造过程中带来的问题及其在当前民法典草案(建议稿)中的遗留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国际贸易范围的不断扩大,与商标权有关的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现象日趋增加。理论上对商标产品平行进口行为的性质一直争论不休;实践中,相关国际公约没有明确具体规定,我国有关立法也处于空白。本文在分析商标权的独立性和地域性的基础上,结合主要国家或地区的相关立法与实践,提出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行为,对于进口国的商标权人具有明显的侵权性。我国应在商标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以严格保护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应有例外规定,以适应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趋势。 相似文献
5.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5):36-45
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商标所有人商誉是现代商标法的两大价值目标,商标权是"商誉财产权"。驰名商标的概念实际上对商标"知名度"的要求并不高,只要商标在被控侵权的商品或服务领域为相关公众所知,该商标在该领域就是"驰名商标"。商标驰名与否不以是否注册作为确立其保护范围的依据,而是以其商誉所覆盖的领域确定其保护范围。与TRIPS协议一样,我国商标法实际上依然系采用"混淆理论"而非"淡化理论"保护驰名商标。 相似文献
6.
论商标法的目的与利益平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冯晓青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7(2):102-104
商标法既要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也要保障社会公众涉及商标的利益,协调商标权人的私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特别是商标权人利益与消费者利益、商标权人的竞争者的利益之间的关系。为了实现商标法的目的,需要建立商标法的竞争性利益平衡机制。商标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安排,建立了这种平衡机制,从而能够保障其立法宗旨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从解释论的视角考察我国《商标法》对于仅供出口的贴牌加工行为是否侵犯商标权的有关规定,结合《合同法》的基本法理分析,认为不宜将仅供出口的贴牌加工行为认定为商标侵权,这对保护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有利地位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商标法既要保护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也要保障社会公众涉及商标的利益,协调商标权人的私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特别是商标权人利益与消费者利益、商标权人的竞争者的利益之问的关系。为了实现商标法的目的,需要建立商标法的竞争性利益平衡机制。商标法通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安排,建立了这种平衡机制,从而能够保障其立法宗旨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扩大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胡梦云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7(2):62-65
将他人商标标识用于商标以外的其他商业性用途 (商号、域名等 ) ,如果这种使用使消费者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原商标标识的商品或服务相联系 ,则该使用可能构成侵权 ,但无法依据现有的商标法律规定予以救济。基于已有法律的缺陷和实践的需求 ,应对商标权人的权利给予扩大保护。相对于商标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扩大保护更合理、有效。诚信原则是判断是否正当竞争的基本依据 相似文献
10.
贾莎莎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6):28-33,76
网络的飞速发展,使得商标侵权出现了新的形式。一些网络经营者将他人商标尤其是知名商标用作元标记,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以牟取不正当利益。这就是本文所要研究的搜索引擎商标侵权。通过对此类商标侵权的显著性、在先混淆、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及对驰名商标的淡化等方面来说明这种新型的侵权形式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美国、欧盟、台湾等地区的反淡化法等先进理论可以为我国商标法所借鉴,建议在商标法中增加在先混淆和商标淡化理论及合理使用制度,对搜索引擎公司进行一定的限制以及在责任判断标准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以便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1.
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略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常素珍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0(3):46-48
法律和道德在调节社会关系以及行为规范方面,备有其独特的地位和功能。法治需要德治的支持、配合,德治需要法治的保障、辅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举。 相似文献
12.
田书峰 《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0(3):5-18
学者们普遍认为,苏格拉底伦理学是理智主义伦理学,其中一个核心命题就是:德性就是知识,或至少在本质上是由知识构成的,因此,每一个别的德性都是对其所关涉的对象主题的一种理智认知上的把握,人的行动动机也是理智主义的,因为行动者在行动时相信这对自己是最好的,这表示,任何一种伦理上的失败都是基于或者至少部分地基于行动者对什么是对自己最好的选择的错误信念或认知。本文的旨趣并不是对苏格拉底的这种理智主义进行辩护或批判,而是更多地通过早期对话中有关德性即知识的段落分析去理解苏格拉底所说的德性即知识的丰富内涵,通过Euthyphro,Charmides,Laches,Protagoras这四篇对话来探寻苏格拉底所说的德性即知识的内在涵义。 相似文献
13.
王敏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5(4):98-101
该文以孙玲的传记文学文本《我在丝绸之路上舞蹈》为例,通过文本细读,结合传记研究与文本叙事研究,探讨了该文本中存在的三种视觉关系,即作者凝视中的他者,作者凝视中的自我与他者凝视中的作者,探讨了主体的意识与其在公域与私域中协调作用间的建构与被建构关系。 相似文献
14.
析"像X似的"结构关系——兼与张斌、陆俭明等先生商榷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蔡海燕 《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7(5):96-99
对“像X似的”进行静态的句法切分 ,可以得到两种结果 :(甲 )像 /X似的 ;(乙 )像X/似的。本文首先从“像”、“似的”的实际用法出发 ,将“像X似的”短语分化为两类格式 :A、“像X似的”比况短语 ;B、“像X似的”揣测短语。然后着重对A类的传统 (甲 )式切分进行否定 ,提出新的看法。 相似文献
15.
阮帼仪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2(1):56-60
俗语“迅雷不及掩耳”在历史上还有其他多种变化形式,其中“疾雷不及掩耳”最常见,后者主要用于史书中的战争描写,而前者的使用更为广泛。这一俗语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大致出现了句式变化和字词替换两类演变方式,但主要是字词替换。通过对其各种变化形式的比较可知,记忆规律和认知心理决定了该俗语以六字为基本模式,而意义的常用性和单一性是“迅雷不及掩耳”成为最终形式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6.
试论科技人才与科研成果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程瑞英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1):87-90
阐述了科技人才的基本素质和群体功能 ,重点论述了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之间的关系 ,并分析了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问题 相似文献
17.
《湛江师范学院学报》2021,(1):86-91
珍惜、尊重生命乃君子养生观之基础。身外无道,道外无身,君子并未满足于口腹之养、躯体之奉,大道之求与一身之养从来就密不可分。《四书》堪称君子养成之教科书,于养生之理念、路径、方法等论述颇详,从中可一窥古代君子的养生之道。 相似文献
18.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1)
1919年,海德格尔作为胡塞尔的助手在弗莱堡大学开设了他的第一门讲授课,这门课的讲稿在海德格尔德文全集中被命名为《哲学的观念与世界观问题》。在这本书中海德格尔发展出了一种新的哲学方法——解释学直观,他将这种方法视为一种不同于传统形而上学以及认识论的新的第一哲学,并将之称为"元科学"。这种元科学的出发点并不在于提供一种新的世界观,而是对于人的"知识"或者说理解世界的方式的重新界定。海德格尔认为周遭世界体验是比理论性经验更为原初的理解世界的方式,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元科学的哲学就是《存在与时间》中的基础存在论的理论原型。 相似文献
19.
对“文学”作为学科能指的反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牛月明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60-65
以“文学”为学科能指的现代所指,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已有相当稳定的界域。由此,形成了我们现代的文学史写作格局,但当所指相对稳定后,我们又会进一步发现“文学”作为能指的局限和误导。首先,从约定俗成的角度,“文学”的能指与所指之间充满着矛盾与歧解;其次,从文化传统的角度,在“文学”书写的同一性下,掩盖着技艺论、明道论与摹仿论、审美论、特殊言述的语义差异;第三,从学科发展的角度,视觉文化的冲击使文字的文学文本从中心趋向边缘。“文学”作为建构学科的概念,失去了近百年被赋予的价值,已到了重新思考的地步。 相似文献
20.
论网络空间的特征及其对法律的影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齐爱民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2(2):16-22
网络空间是人类的第二生存空间,对法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网络空间的技术性特征对国家的立法权形成冲击,网络的无国界性影响国家法的适用,虚拟性使社会主体的个人意识膨胀,法律责任感淡化;网络空间的分散式管理模式对宪法基础关系产生影响,其全球性特征使得全球法的地位加强,而无纸化与即时性特征对私法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以功能等同、技术中立原则为基本原则构建全新的网络法律制度,无论是对社会的发展,亦或对法学的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