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晚近以来,具有高致病性和易传播性的传染性疾病,逐渐成为危害世界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阻碍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面对传染病疫情,刑事法律理应承担起时代使命。然而,刑事法治被激活的同时,另衍生出实质入罪化的相关争议。为实现刑法法益保护与犯罪预防之目的,需要以释法为中心的刑法教义学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争议予以审慎回应。故意的主观形态可以成立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想象竞合,进而多以过失犯的形式出现。刑事政策变动需以社会环境之所需为依据,并结合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所涉及之刑法规范的具体适用情形,建立刑事政策学与刑法教义学之间的沟通桥梁,以发挥廓清罪行边界的重要功能。  相似文献   

2.
现行刑法没有规定"传播传染病罪",给目前SARS的防治带来一些法律上的障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5月15日颁布了<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8号]>,其中第一条规定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通过对现行刑法中危害公共卫生罪及"两高"司法解释的深入分析,认为应该在刑法中确立"传播传染病罪",并对该罪名的刑事立法问题提出了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3.
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依法从严从快惩治可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司法机关办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件应严格区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界限,应准确理解和把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要准确认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主体范围、行为及因果关系,并处理好法条竞合和牵连数罪等问题,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原则,避免法律政策把握粗放化、简单化。  相似文献   

4.
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的特殊时期,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重新激活,对刑法第330条第1款的修订有其正当性基础,也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更有利于规制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的行为,有效惩治和预防犯罪。从客观方面来看,妨害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的防治也可构成该罪。从犯罪主观方面来看,该罪应界定为故意犯罪,这可以从刑法总则对过失的界定以及该罪的罪状表述推断出来。对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认定,从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方面,其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可以明显区别开来;对于该罪的刑事处罚,要考虑的是结果与具体危险可以适用同一法定刑,而且在目前疫情情况下可以从严处罚。  相似文献   

5.
基于刑法教义学和事实发生学,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罪过形式应包括故意和过失.该罪行为对象"甲类传染病"的内涵、外延应紧密观照前置法予以把握.由此作出的"甲类传染病"即"甲类以及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解释为"平义解释",非扩张甚至类推解释,并未违背罪刑法定;紧密观照前置法所作司法解释与刑法修改,体现了将"罪刑法定性"与"现实回应性"、"原则性"与"张力性"、"形式正当性"与"实质正当性"结合的刑事法治观.现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法还应在罪刑阶梯设置和罚金刑增设等方面予以完善.但完善前,出于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和满足预防需要,特定情形的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可论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罪名认定所涉的"行为场所"等问题也需在转变观念中解答.  相似文献   

6.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罪,旨在规制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严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刑事法网."危及公共安全"应该限定为妨害安全驾驶行为对车内或车外的不特定或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产生可能的危险.乘客妨害安全驾驶主要表现为对驾驶人员使用狭义的暴力以及抢夺或控制驾驶操作装置,达到干扰公共交...  相似文献   

7.
危险犯可划分为具体危险犯、准抽象危险犯和抽象危险犯。《刑法》分则中有关“危害公共安全”“足以”“危及公共安全”“危及飞行安全”的表述,并非具体危险犯的标志。盗窃危险物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妨害安全驾驶罪、暴力危及飞行罪是准抽象危险犯。持有犯并非都是继续犯和抽象危险犯。危险驾驶罪和污染环境罪均属于准抽象危险犯。单纯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对公众健康只具有抽象性危险,所以,单纯走私、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大都不宜判处死刑。制作、复制不是《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的实行行为,单纯制作、复制淫秽物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妨害公务罪与袭警罪都是具体危险犯。  相似文献   

8.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依然紧张的形势下,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刑事案件激增,有关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学术探讨也日益高涨.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是叙明罪状,而非空白罪状,能够引证参照依据的原因是其符合参见罪状的要求.参照依据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类的规范性文件,但不包括司法解释性文件.妨害传染病防治的实行行为包括违反医疗机构的管控措施及政府下达的强制措施,主观罪过应为故意,该罪客观构成要件应在刑法条文、实害结果、具体危险、刑法入罪与行政处罚区辨化上予以细化、完善.  相似文献   

9.
计算机病毒犯罪以计算机病毒为攻击工具,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具有危害面广、隐蔽性强、破坏力大、随意性强的特点。我国刑法将本罪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存在明显错位,应将本罪独立成罪并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一章;未成年人和单位也应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对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同样应定罪处罚;在刑罚上,应考虑增设财产刑和资格刑。  相似文献   

10.
《南都学坛》2017,(6):65-70
当前我国环境污染状况较为严重,单纯依靠市场、道德或行政手段不足以扭转这一态势,因此刑法应当积极介入环境治理和保护,在不违反责任主义的情况下从严从重处罚。污染环境罪属于故意犯罪,本罪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关系方面:在严重污染环境但尚未造成公共安全法益危险时,单独构成第338条所规定的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对公共安全造成现实具体危险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时,形成第114条和第338条的想象竞合犯关系,应从一重处断而认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造成损害公共安全法益的严重实害后果时,形成第115条第1款和第338条的想象竞合犯关系,应从一重处断而认定为投放危险物质罪。  相似文献   

11.
在立法和司法上未能正确处理有关竞合问题,是新刑法首次确立的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罪名在一些地方很少适用的一个原因.正确处理危害国防利益罪涉及的"包含竞合"应坚持"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司法适用原则;正确处理危害国防利益罪涉及的"交叉竞合"应在司法中适用"法益保护的完整性"原则;正确处理危害国防利益罪涉及的"并列竞合"有赖于刑法的修正或相关司法解释.只有做到这些,才能充分体现刑法单独规定危害国防利益罪的应有价值.  相似文献   

12.
特定不法行为引起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引起重大事故发生的现实、紧迫危险,是危险作业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在严格限制入罪的条件下,以极轻微业务危险犯的设置和适用,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危害生产安全重罪的发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危险作业罪的规范目的.与典型的刑法保护前置化不同,危险作业罪规制的行为原本就处于刑法既有的调整领域,新设业务危险犯,没有实质变动行政法律与刑法规定既有调整领域的界限,只是在传统调整领域内对刑法规制方式进行了结构优化,并列设置业务危险犯与过失结果犯等.摒弃机械划分罪与非罪界限的做法,在立法中为司法出罪预留必要的、适度的实体性裁量空间,是危险作业罪规定的标志性特征.危险作业罪的具体功能,既包括预防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过失犯罪的发生,也包括遏制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故意犯罪的发生.充分利用特定业务危险犯的制度资源,可以实现以轻罪适用预防重罪发生、以处罚危险犯预防实害犯发生的立法预期.  相似文献   

13.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打击相应违法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存在适用规范性不够等问题。这既是立法规定未尽明确而给构成要件留有过多解释空间所致,也是不完善的司法解释给法律适用带来混乱的结果。基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边界与底线的法治要求,解决本罪法律适用问题的路径,主要是基于法秩序统一原理,将特定妨害传染病防治行为纳入包含《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的法律体系中;运用《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合理衔接行刑关系;准确界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作出既合法又合理的定性裁判。  相似文献   

14.
日益增多的网络攻击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设施(1)犯罪严重威胁社会管理秩序、公私财产权益、公共安全等。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权益的网络攻击电油设施犯罪行为设置了多个相应的普通罪名,但是没有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网络攻击电油设施犯罪行为设置相应的罪名。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网络攻击电油设施犯罪,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权益方面的罪名惩处会导致罪刑失衡,而以破坏电油设备罪惩处则违反罪刑法定原则。要有效预防和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的网络攻击电油设施犯罪行为,就需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及第一百一十九条的简明罪状用语,并完善相关司法解释。  相似文献   

15.
刑法中的法规竞合关系尤为复杂,优、劣位法条在立法的层面上互相补充,因只能择一适用在司法的层面上又互相排斥.优位法条的区分与适用规则的建立是法规竞合研究的理论出发点和实践指向.将法规竞合区分为逻辑性的法条竞合与评价性的法条竞合,有助于合理区分并适用优位法条;法规竞合不适用"重法优于轻法";我国刑法分则对优位法条"从重"或"从轻"之特别规定显然违背现有的罪数理论,视其为立法的特别规定更有助于保持罪数理论的协调和内在统一性.  相似文献   

16.
随着新冠病毒的肆虐和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涌现,刑法中的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在司法实践中被激活.从犯罪学视角对2020年的55例典型案件进行实证分析可以看出,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背后存在着个人和社会两方面原因.应当从社会治理、心理预防、治安预防和法律规制四个层面入手,构建"四位一体"的预防和治理体系,降低妨害传染病防治案件的发案率,为疫情防控措施的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7.
高空抛物入罪有其必要性.与最初规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相比,《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规定为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将对其构成特征认定产生重大影响.高空有其特定含义且不同于高处,但高空应当包含高处.高空抛物不同于高空坠物."物"的范畴不应做特别限制.高空抛物罪的"情节严重"有待司法解释明确.高空抛物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可...  相似文献   

18.
飞行中的航空器具有速度快、风险高、易受干扰的特点,以虚假信息威胁航空器飞行安全,极易发生飞行事故。与一般公共场所的事故后果相比,散布虚假信息给民航飞行安全造成的后果更严重,所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适用难以达致立法的预期效果。为严密我国刑事法网、与国际公约相衔接,有必要具体考察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的相关规定,应在厘清我国刑法条文与之对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上,在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创设“以虚假信息危及飞行安全罪”,作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一。  相似文献   

19.
危害公共安全罪作为一个类罪名、章罪名,被规定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分则第二章,仅次于<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重视和予以重点打击的态度.而对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公共安全"的准确界定,无疑对正确把握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20.
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妨害业务的行为呈现出网络化的趋势.在审判实践中,对于利用网络实施妨害业务的行为,大多数是将其以破坏生产经营罪来处理,少数是将其以非法经营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损害商业信誉罪来处理.以上罪名用来处理利用网络实施的妨害业务行为是刑法客观解释的结果,其最终会走向类推解释,同时也使判决面临着违背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谦抑性原则的质疑,甚至会使非法经营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沦为"口袋罪"的风险.为此,数字时代妨害业务行为的刑事规制需要网络刑事立法重新布局,有必要增设具体的妨害业务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