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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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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简介 某棉纺集团现有职工3246人,先后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2001年9月5日,集团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并于9月29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集体合同规定:"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费.工会有权监督,并向职工定期公开".集团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按规定扣除了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但没有及时上缴职工已由企业扣除部分和企业应缴的社保费.  相似文献   

2.
问:企业改制、改组时,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由谁承担?答:企业改制、改组,应从改制、改组时的资产收入中优先足额补缴原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未补够的部分,由继续经营者或接收者承担足额补缴责任。问:调动工作的企业职工按何口径作缴费工资基数?答:调动工作的职工,按到新单位当月的全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问:职工劳动教养期间,养老保险怎样处理?答:职工被劳动教养期间,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计算缴费年限,但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帐户储存额按规定不间断计息。劳教期满后,原有的缴费年限和继续工作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问: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什么口径计算利息?  相似文献   

3.
杨全虎 《劳动者》2005,(1):28-29
企业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若干年都未行使求偿权,后企业因歇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了营业执照,原有资产部分用于清偿债务,部分灭失。该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应由谁承担?企业的主管上级有无责任?  相似文献   

4.
改制企业五种人待遇处理 (十一)离退休人员 企业离退休人员与原企业已经没有了劳动关系(离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的例外),而是与社会保险机构存在着社会保险关系.但是,由于下列原因,企业尚不能与离退休人员完全脱离关系:一是现阶段仍有少数企业未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未缴养老保险费;二是现阶段尚有不少地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待遇中尚有一部分未纳入统筹,如部分津补贴;三是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仍有一部分义务由企业承担;四是不少地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仍由企业负责,今后要逐步过渡到社区管理服务等等.  相似文献   

5.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办法,实施1年来,深受企业、职工的欢迎。但从实际运行情况看,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职工不完全了解和熟悉"统帐制办法"的具体操作方法,因此,存在着一些疑虑:一是企业为自己缴了多少养老金?二是退休后待遇是由那些部分组成?计算是否准确等。为激发广大职工对社会保险的关注,在目前尚不可能完全实行社会化管理的情况下,可以设想实行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结算通知单"的  相似文献   

6.
最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林用三副部长在谈及统一社会保障体制有关问题时指出,当前社会保险工作要遵循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总原则,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养老保险。年底前要统一制度,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将从本人工资的4%逐步提高到8%。二、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企业单位将由原工资总额的0.6%~1%提高到2%,职工由原不缴提高到个人工资总额的1%。  相似文献   

7.
(十一)离退休人员企业离退休人员与原企业已经没有了劳动关系(离退休后被用人单位返聘的例外),而是与社会保险机构存在着社会保险关系。但是,由于下列原因,企业尚不能与离退休人员完全脱离关系:一是现阶段仍有少数企业未给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未缴养老保险费;二是现阶段尚有不少地方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待遇中尚有一部分未纳入统筹,如部分津补贴;三是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仍有一部分义务由企业承担;四是不少地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仍由企业负责,今后要逐步过渡到社区管理服务等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1]14号)规定:退休待遇属追索…  相似文献   

8.
达川地区劳动局认真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为全面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按照地委、行署的要求,对地属国有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职工安置、用工分配和社会保险问题提出21条处理意见。对职工安置5条办法是:改制企业应采取划转、外调、自谋职业、退休或内退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职工;实行出售、兼并的企业。职工由购买方、兼并方按照择优录用、双向选择的原则,接收安置;企业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以提前退养;原企业职工自愿离开的,企业应予以支持,按政策规  相似文献   

9.
《中国劳动》2001,(10):51-52
[事例] 延星中药厂在企业改制中被沿海一家私营企业收购,新厂的领导班子组成后,决定对原厂部分落聘的管理人员岗位进行调整,采取协商的办法.变更原劳动合同.原副厂长李南卞未被新班子选聘,也被列入调整范围.  相似文献   

10.
咨询台:我县破产、解体的企业中,部分原在职职工因在工作期间欠了企业的承包金或欠个人的钱,虽然现在其本人按照政策规定办了正常的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局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但原企业或个人仍要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由社保局代扣其的基本养老金。这合法吗?岳池县读者唐义唐义读者:谢谢你对本刊的信任。你咨询的法院能否强制执行由社保机构代扣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问题,在少数地区以及在企业破产、解体或改制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有所反映。经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查阅相关法规政策,现答复如下,供你参考。首先应明确的是,基本养老金是保障离退休人…  相似文献   

11.
维权咨询     
法院执行可由社保局代扣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吗 我县破产、解体的企业中,部分原在职职工因在工作期间欠了企业的承包佥或欠个人的钱.虽然现在其本人按照政策规定办了正常的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局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但原企业或个人仍要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由社保局代扣其的基本养老金。这合法吗?  相似文献   

12.
某机械厂职工廖&;#215;,女,1989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12月与厂方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由于企业经营困难,职工上班断断续续,很多时间无班可上。1996年3月,廖&;#215;外出广州打工,未向厂方请假,未办停薪留职手续,也未向厂方缴纳任何费用,成为职工与企业“两不找”人员。1999年11月,廖&;#215;劳动合同期满,厂方通知廖&;#215;终止劳动合同,工龄计算到1996年:生活补助费标准按1996年本人离厂时的月工资198.00元计发,个人和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均由个人缴纳。廖&;#215;不服,于2000年2月16日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相似文献   

13.
在经济体制转轨和深化企业改革的过程中,随着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和国有企业"抓大放小"的原则逐步落实,兼并、破产力度的加大,必然要触及部分职工的现实利益。当前、改制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是一个难点问题,这就有待于我们在改革的实践中,按照改制企业的不同形式,结合实际,区别对待,认真研完,妥善解决。  相似文献   

14.
<正>问:王某由A单位借调到B单位工作。不久前,王某接受B单位要求去某地出差时,在一起交通意外事故中受伤。王某认为自己是在出差期间受的伤,应当享受工伤待遇,由B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然而B单位却说王某是A单位的职工,这个责任应由A单位承担。王某找到A单位,A单位则强调王某已经借调到B单位,并且是在B单位出差时受的伤,此责任应该由B单位承担。请问:职工被借调期间因工受伤该由哪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15.
绵阳市游仙区社会保障局李宝生同志来函咨询: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后,实行经济裁员、买断工龄,职工另谋职业的,能否享受失业救济金?经济裁员及安置费和失业救济金的界定和区别应当怎样把握?经本刊编辑部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答复意见是:你在信中所讲的"企业职工被裁员买断工龄",我们理解是企业在深化改革进程中,实行对被减下来的职工按"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年工资2~3倍"的标准"一次性发给安置费",同时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按这种办法处置的,相关政策规定被减人员就不能再领取失业救济金。如被减职工个人所领的一次性安置费(含各种补偿金)的总额低于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的,可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其差额部  相似文献   

16.
如何有效利用劳动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兰 《中国劳动》2008,(3):44-46
《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许多企业都抱怨说,现在真正的弱者不是劳动者,而是企业。打个比方说:一般岗位的劳动者可以说走就走,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而企业要想请职工走人,可就难了。弄不好,职工就要和企业打官司,打官司的时候,举证责任大多加给企业,所以说企业一不留神,就有可能成为被告,承担败诉的风险。  相似文献   

17.
正咨询台:我们是一家企业的车间职工,几个月前由于企业门卫不慎摔伤骨折。为节约开支,企业不仅未另请门卫,还以值班的名义,安排车间职工每天上班之后轮流顶替。现在大家轮流值班已经三个多月了,我们多次要求企业按加班发放加班费,企业都认为我们只是帮助受伤工友值班不是加班,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对值班的员工并没有支付加班工资的义务。请问,企业的说法对吗?读者杰福健  相似文献   

18.
争议焦点:劳务派遣人员遭受事故伤害,其工伤保险主体责任由谁承担. 用人单位认为,公司派遣左某到某建筑公司务工,在施工中不慎摔伤,责任应由用工单位建筑公司承担.职工左某认为,自己被劳务公司派遣到建筑公司工作中受伤,劳务公司不应逃避工伤保险主体责任.  相似文献   

19.
咨询台     
用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处理职工合法吗咨询台:我们是一家大型物流企业,管理比较正规,制度也比较完善。但前不久企业在分别处理两名违纪职工时却遇到了  相似文献   

20.
正咨询台:我是一企业的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在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时候,我碰到两个问题:一是由于从职工申办退休手续起到得到批准,再到开始支付养老金,需要一定的时间,但养老金又是从被批准退休的时间开始支付,不往前补发,那么这个期间职工的退休金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二是如果职工到退休年龄,但本人不配合公司办理退休手续,导致退休手续延期办理,责任又应当由谁来承担?读者蒯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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