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程宗璋 《上海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23(1):32-35
在我国即将加入WTO之际,完善我国外资立法应坚持科学性,增强法律之间的协调性;加强外资法律的整理编篡工作,弱化税收优惠在投资环境中的作用;特别是修改现行法律中与WTO协定的不符之处,使之与国际法制接轨. 相似文献
2.
温树斌 《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4(3):38-41
WTO的 TRIMs协议将使我国在外资立法方面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我国外资立法存在着法律体系庞杂、内外资立法不协调、背离国民待遇和一般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等方面的不足 ,应该端正外资立法的指导思想及重构外资立法体系、修改废除违反 TRIMs协议的法律规则、增加外资立法的透明度 ,实现内外资立法统一 相似文献
3.
王国辉 《重庆邮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3(1):21-25
中国入世 ,国内法律必须与 WTO规则一致 ,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也不例外。为此 ,在阐述我国现行有关知识产权立法与实践及其与 TRIPS协议的差距的基础上 ,全面系统地论述了我国完善知识产权法制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肖蓓 《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4,6(2):76-81
外商投资企业已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中国的"入世",将会有更多的外国资本进入我国市场。按照WTO有关规则审查我国现行外资立法,原本就显得落后、难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外资立法存在许多明显与世贸规则相冲突或不协调之处,外资立法面临严峻挑战。笔者对WTO涉及外商投资的有关协定与规则进行深入研究,对照现实分析了我国外资立法的现状与不足之处,最后从宏观思路和具体措施全面探讨了如何遵循WTO有关规则完善我国外资立法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关于完善我国外资立法的构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吴津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3(4):84-88
为了建立科学、统一、先进且符合国际投资自由化发展趋势的外资立法体系 ,我国应当制定统一的外资法 ,重构外资立法体系 ,对现行外资立法与《公司法》不协调的内容、外资立法中不符合WTO规则的内容、外资立法中产生其他问题的内容和外资立法配套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6.
从现行WTO规则体系中有关环境资源的规范来看,WTO已开始并越来越重视国际贸易中的环境和资源问题,正朝"绿色化"组织的目标迈进。因此,有必要从立法、法律实施与法律遵守等诸方面检讨和反思我国西部的环境资源法制建设,重构西部环境资源法制。 相似文献
7.
WTO规则与中国外资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煜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5(12):204-207
我国现行外资立法与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协议之间存在不少冲突。为了履行我国的入世承诺,应当在 我国外资立法中确立国民待遇原则,取消数量限制的规定,增加外资立法的透明度,制定统一的《外国投资法》,完 善外资立法的相关法律规范,对我国外资立法体系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8.
作为WTO成员国的中国,现行的外商投资法与WTO协定中有关投资的规定仍有差距,诸如在外资准入、外资经营及立法体系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因而提出了改革并完善我国外商投资法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9.
贾梅清 《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8,(5):90-93
自1979年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后,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调整和规范国际投资活动的法律,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但是,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中国的外资立法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我国应加快完善外商投资立法的步伐,使中国经济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10.
彭心倩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5(3):71-73
随着科技的进步,服务贸易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国际上一个在WTO框架下以《服务贸易总协定》为核心的多边国际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我国现行服务贸易法制还存在许多缺陷,必须建立一套相对完备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才能适应WTO与GATS的要求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徐银香 《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学报》2002,4(1):35-38
自1979年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至今,我国已颁布200多项鼓励、引导、管理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形成了相对健全的国际投资法制环境。但有些规定不符合《TRIMs协议》的要求,为了适应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形势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我国根据《TRIMs协议》和对外承诺,对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作了大幅度的修改,从中可以预测我国外资法的发展方向。 相似文献
12.
苏如飞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4(1):64-68
2009年WTO专家组裁定我国《著作权法》第四条第一款不符合不符合《伯尔尼公约》和TRIPS协定,这使得我国必须进行相关的法律修改。从该条的社会效果来看,《著作权法》第四条第一款在国际贸易中起到了贸易保护的作用。我国要正确评估WTO专家组的两个报告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在最大限度维护我国利益的前提下运用WTO规则对该条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3.
肖冰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04,41(6)
WTO作为一个国际贸易组织,作为一种多边贸易体制,尽管其法律体制所表现出结构缜密、内容完整及强有力之约束,对其他国际组织、国际社会以及国内社会的制度性建设都具有范式作用,但它不是、也不可能是所有国际组织或所有社会制度的化身,无法普适于所有社会领域的所有问题;即使是对于国际贸易领域而言,它的作用力也有这样或那样的差别,甚至存在着其力所不及之处。有鉴于WTO规则的特殊性质,包括我国在内的众多WTO成员方对其诸协定都采用间接适用方式,但这只在国内法层面产生意义,因为,在国际法层面上,WTO规则对其成员无论是国内立法还是国内执法都具有直接约束效力。因此.正确地认识WTO及其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对我国法学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都是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14.
WTO是一个有关贸易的全球性组织,WTO以其完备的法律框架体系而著称,除了争端解决机制以外,司法审查制度也是WTO框架中很重要的内容。我国加入WTO以后,国内的行政诉讼制度受到了WTO规则的挑战,针对WTO对我国的影响,政府各部门及法学界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积极推进我国法治进程,推动我国司法审查制度与国际的接轨。 相似文献
15.
曾炜 《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58-65
大多数情况下,善意地解释和实施WTO规定,并考虑相关的国际人权法以及例外规定的援引,将足以协调WTO法和国际人权法律制度。在国际人权法和WTO协定之间冲突难以避免的罕见情况下,专家组应裁定国际人权法对WTO法没有直接的效力,因为专家组不能作出任何可能增加或减损“适用协定”的裁决,而应该由国家来解决WTO贸易法律制度与国际人权法律制度之间的冲突。一国违反国际人权法的措施,尽管不能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得到制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国将免除在其他法律制度下的责任。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获取的利益有可能在另一个法庭中被关于国家责任的规则平衡。 相似文献
16.
曾炜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6(2):41-48
在阐述冲突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WTO法与国际人权法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善意地解释和实施WTO规定,并考虑相关的国际人权法以及例外规定的援引,将足以协调WTO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冲突。在国际人权法和WTO协定之间冲突难以避免的罕见情况下,专家组应裁定国际人权法对WTO法没有直接的效力,因为专家组不能做出任何可能增加或减损“适用协定”的裁决,而应该由国家来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一国采取违反国际人权法的措施,尽管不能在WTO争端解决机构得到制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该国将免除在其他法律制度下的责任;而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获取的利益有可能在另一个法庭中被关于国家责任的规则平衡。 相似文献
17.
何力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92-97
古代罗马法有着市民法和万民法之分,其中万民法代表了罗马法的普遍主义要素.它对于欧洲中世纪的教会法、罗马法以及商人法等具有普遍主义要素的法律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在近代主权国家形成以后,法律的普遍主义要素受到全面否定.以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国际法和各国国家法构成了严格的法律一元体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国际贸易和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国际贸易惯例以及统一实体法条约等为代表的法律普遍主义要素开始复活.WTO的建立和WTO规则的实施,实际上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世界性统一法律规则.这标志着既存的以国家主权为核心的法律一元体系开始让位于体现国家主义和普遍主义两大要素的法律多元体系.因此从法律史上看,WTO规则可以说是当今时代的万民法. 相似文献
18.
当代国际贸易应当是可持续贸易,即可持续发展的贸易,这就要求发展国际贸易必须兼顾环境保护.WTO已经越来越多地关注环境保护问题.CBD及其他有关公约也包含了贸易条款或者对贸易具有影响的条款.我国作为WTO成员和CBD等有关国际条约的缔约国,为履行有关条约义务,同时也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在执法方面也作出了很多努力,但仍有待加强.我国应完善相关立法,有效地利用WTO规则应对可持续贸易与环境保护带来的挑战. 相似文献
19.
宁烨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3):184-186
指出在美国、日本及欧洲各国,汽车召回制度是一项非常普遍的法律制度。而作为全球增长最快,也是发展空间最大的中国汽车市场,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却一直处于空白。因此,对于车辆本身造成的事故,许多国外汽车厂家常以"中国无相关法律"来实行内外有别的召回制度。特别强调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应与国际惯例接轨,尽快建立和实施适合中国国情的缺陷汽车召回管理制度。通过比较分析国外汽车召回管理实践与我国汽车召回管理现状,提出了我国建立并实施汽车召回管理制度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20.
王改琴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2):15-17
WTO是一个以法律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组织 ,对成员国国内司法审查的要求是其高度法律化的典型体现。文章介绍了司法审查制度在 WTO规则体系中的特殊地位 ,分析了 WTO规则适用在中国国内法中的效力 ,对我国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司法制度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