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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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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君霞 《探求》2013,(3):64-71
新刑事诉讼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刑事和解在立法上得以正名,为司法提供了正当根据。但由于行业的特殊性,涉林案件刑事和解在理论上没有得到重视,实践探索上也极为不足,立法上则被忽视,这将使涉林案件刑事和解在新刑事诉讼法框架下举步维艰。生态恢复的时代背景要求大力推行涉林案件刑事和解,并根据涉林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于一般刑事案件的做法。  相似文献   

2.
刑事和解作为西方刑事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有着丰富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和合文化是中国的传统,这是刑事和解在中国施行的文化优势;加之和谐社会的构建为刑事和解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现实基础,因此中国实行刑事和解是大势所趋的,关键在于建立合适自己的刑事和解模式。这些要素的设计是否完整将关系到和解的结果和意义,因此我国刑事和解的构建应包括主体要素、适用要素、内容要素和程序要素四个方面,从而形成完整的和解体系。只有建立相应的和解模式才能够保障和解制度的顺利进行,以及促进刑事司法的完善。  相似文献   

3.
本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语境下,从刑事和解机制入手,肯定刑事和解重视刑事当事人(被害人和犯罪人)与相关利益人的关系平衡是符合追求和谐社会目标的,进而提出要倡导以人为本的刑事和解文化。同时文章针对倡导刑事和解文化的理论基础与面临的困惑进行了深入的阐释与探讨。  相似文献   

4.
论刑事诉讼效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诉讼效益是指刑事诉讼过程和结果的合目的性,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刑事诉讼效益有正负之分,其影响因素有:刑事个案诉讼周期的长短和涉案的司法工作人员数量及素质、刑事司法独立程度、刑事诉讼公正性及其程度及其过程及结果产生理由的透明度。为提高刑事诉讼效益,应在加强对当事人和社会民众进行刑事裁决理由公开力度的同时减少司法工作人员人数,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素质。  相似文献   

5.
目前有关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成为了民事诉讼中的热点问题之一,中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建立和完善调解型程序、裁判型程序有着突出的地位,二者是社会纠纷解决最主要的两种程序,二者在成本、效益、效果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从民事诉讼目的理论出发,通过分析其间的各自优势,提出了在完善诉讼制度的同时着重加快调解型程序的制度改革的建议,其对于推进中国现阶段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与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随着和谐社会治国方针的提出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深化,中国刑事和解制度呈现出不断拓展的态势。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以“特别程序”编的形式,专章规定了“刑事和解”,第一次在《刑事诉讼法》中全面确立了中国式的刑事和解制度。但就目前立法来看,刑事和解程序设置还相对粗放,也存在诸多争议。刑事和解未来发展方向应当强化规则性完善与制度性建设。  相似文献   

7.
刘志民 《探求》2013,(Z1):15-19
刑事和解制度是近年来得到很大发展的一项司法制度,其基本理念就是通过犯罪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协商交流,就犯罪行为和造成的伤害在一定程度上达成谅解,使受害人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使犯罪人得以免除或减轻刑事制裁,司法机关也可以摆脱诉累。过去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刑事和解制度只能依靠各地方进行探索,有关部门一直在呼吁尽快出台刑事和解的相关法规。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   

8.
吴四江 《社科纵横》2005,20(6):106-107
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处于当事人地位,但在诉讼中享有的诉讼权利有限。为有效地促使刑事被害人积极参与刑事诉讼,法律应赋予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更多的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9.
通过论述诉讼和解制度在日本民事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诉讼和解率的变迁、辩论兼和解的含义、特征、采用的理由以及所存在的问题,剖析辩论兼和解制度的后果,得出结论是:如果将此审理方式予以立法化,将会导致牺牲民事诉讼法的公正性与透明性等问题。  相似文献   

10.
在传统的刑事司法体制中,国家垄断对犯罪的追诉权,而对被害人的权利则并不重视.刑事和解制度在保护直接被害人的利益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对犯罪人能够重返社会,处理好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的问题也给予密切的关注.在我国民间,刑事领域的"私了"屡禁不止,这种对法律的规避行为与刑事和解制度却有着密切的关系.将二者紧密结合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刑事和解制度在我国寻求生长的土壤的过程.刑事和解适用的案件范围与私了相比,范围是有限的,刑事和解制度的设立,主要的价值是诉讼经济、民主和正义,因此没有必要在适用案件上加以限制.其适用范围应分为自诉和公诉两个方面及针对特殊类型的犯罪案件.  相似文献   

11.
魏在军 《社科纵横》2011,26(1):51-54
刑事和解在人类历史上之所以时隐时现,时强时弱,是国家公权力与公民私权利二者博弈互动的结果。随着市民社会的孕育发展壮大,市民社会内在固有的自由、民主、平等、宽容精神必然催生刑事和解。刑事和解因契合了市民社会的自由、民主、平等、宽容精神,又加快了市民社会建构的步伐,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在我国当下社会转型时期,除了尽快完善刑事和解制度外,当务之急要转变国家职能,淡化报应观念,并使人权观念深入人心。  相似文献   

12.
被害人问题为当下刑事法学界的重要议题,因对其利益的忽视而致现代刑事法治面临严重正当性危机."尊重被害人、考虑他们的需要"成为刑事法学及各国实践的重点.反观国内,许多被害人问题研究着眼于谋求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地位的提升,而忽视了因无法改变的犯罪与刑罚的本质认识、司法的目的与其作为认识活动的性质等方面所决定了其在被害人问题解决上的难以克服的局限性.刑事司法固然在被害人问题解决上难当主力,但是在不损及被告人权利与诉讼目的前提下进行局部改良亦有保障被害人权利的可能.所以,应对被害人问题的现实作法是强调刑事司法与其他社会政策的互动与协调.  相似文献   

13.
《求是学刊》2015,(6):77-84
我国司法实务部门自生自发开展的环境犯罪刑事和解,为环境权理论研究和探讨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环境犯罪刑事和解在理论基础、被害人确定、赔偿范围等方面不可避免涉及环境权问题。"环境权利说"、"环境法益说"和"环境义务说"三种理论在环境犯罪刑事和解中的运用各有利弊,但"环境权利说"更能有效适应我国环境犯罪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因此,有必要以环境犯罪刑事和解为视角,区分抽象环境权和具体环境权,从主体、客体、内容和性质等方面反思、重构环境权理论。  相似文献   

14.
李克艳 《创新》2010,4(5):46-49
由于各种因素影响,我国刑事错案时有发生。错案的发生不仅严重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使刑事诉讼的目的无从实现。司法体制不健全、无罪推定原则的缺失、不合理的证人出庭制度等都是导致我国刑事错案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司法体制,完善刑事诉讼的相关制度并转变执法理念,将错案遏制在最小范围内,最终促成立法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15.
《社科纵横》2019,(11):114-121
民国后期,有些选举纠纷并非通过选举诉讼等法定程序来解决,在选举争议各方矛盾尖锐化时,地方政府经常积极主动介入,平息选举中的宗族、派系纠纷。而在地方政府卷入选举纠纷之后,则会有参议会等其他机关和团体参与调解。政治压力和武力胁迫也是解决选举纠纷的手段,有时则是在舆论影响下双方妥协达成和解。这些非正式解决方式主要作用是维护选举秩序和社会秩序,并不能真正公正合理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政治权益。  相似文献   

16.
刑事和解是世界轻刑化的产物,体现了宽容理念、自由契约精神和以人为本的观念。刑事和解将社区矫正方法纳入刑事司法领域,从而将对刑事犯罪人的处遇模式由设施处遇拓展到社会处遇。在和谐社会的语境下,把庭外和解引入刑事案件将进一步促使我国刑法司法制度改革由重刑主义向轻刑主义转变。我国实行刑事和解不仅具有诸多的有利条件,如重和合的文化传统、广泛的基层调解组织和民间和解的社会习惯,而且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对建设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和现代法治社会都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7.
黄旭东  邓娟 《探求》2012,(6):46-54
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检察机关对不符合抗诉条件或没必要抗诉的民事申诉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能动地解决纠纷,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基础。不过,民事检察和解只是一种检察实践创新形式,尚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检察和解过程潜伏司法行政化倾向,和解协议的效力有限。因此,为避免民事检察和解陷入“内卷化”危机,应将和解与抗诉相结合,促进检法合作,建立和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规范检察和解的具体程序,从而实现民事检察和解机制的整体化构建。  相似文献   

18.
侵权和解作为一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然而,我国民事和解制度设计上的不尽完善、不尽合理导致其上述功能并未获得充分有效的发挥.侵权案件发生后,当事人就侵权损害赔偿问题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该协议将对民事诉讼产生怎样的影响,一直是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侵权和解协议是债权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侵权和解协议不影响当事人的诉权,但影响人民法院的裁判基础和诉讼时效.在民法典制定过程中,应对我国民事和解制度进行优化与完善,就侵权和解协议的性质、效力及对民事诉讼的影响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进而解决民事和解机制与诉讼机制的有效衔接问题.  相似文献   

19.
现代各国的刑事诉讼程序结构各有差异,源于不同的刑事司法价值观,司法价值观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发挥着深刻的影响,正是不同的价值观构成了不同诉讼程序运作之基础.价值观基本上是一种利益观.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存在着两种基本利益,一种是安全利益,另一种是自由利益.两种不同的基本利益反映了现代刑事诉讼价值观实存状态,从而决定了各个国家的刑事诉讼立法对实体真实与正当法律程序的不同追求.从实际状况来看,实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欣赏实体真实主义,而实行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英美法系国家则对正当法律程序有所偏爱.因此,对实体真实和正当法律程序两种特定的司法价值观进行法理分析,最终把握驱动刑事司法制度运行并决定其运行方式的内在利益机制,透视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并从根本上把握刑事司法制度的设计与操作理念.  相似文献   

20.
郑仁敬 《创新》2009,3(11):84-87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我国刑事法律领域的一种全新理念,为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及整个刑事法领域一体化提供了一种崭新的思路,体现了我国目前所实行的"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而在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阶段,检察机关直接参与刑事案件的审查办理,刑事和解制度在这一阶段也应有适用的空间,但须完善相关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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