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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劳动权益保障是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方面。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才能够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企业和整个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劳动权益保障也是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保障。当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护时,劳动关系将更加和谐稳定,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制度设计与实践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实践,可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政府、企业和职工应共同努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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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法》颁布以后,其执行情况如何,3月中旬以来,我们就此对万县市部分国有工业、商业、交通企业,"三资"、个体企业进行了专题调查,深感当前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尚需抓紧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职工的合法权益需要企业经济效益做后盾经济效益好与否,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贯彻《劳动法》的力度。一些效益较好的企业,宣传贯彻《劳动法》态度积极,并对有悖《劳动法》的厂规厂纪进行了修订完善。而一些特困企业的领导则说,贯彻《劳动法》力不从心。《劳动法》出台,我们也以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学习,但由于无经济效益作基础,如工时标准、休息休假标准、工资标准等等都无力兑现,厂里只有采取"模糊"管理,靠做思想工作缓解矛盾。调查中几位工人讲:听说出台了《劳动法》,但厂里经济困难,能把我们一两千职工拖起走就不错了。只要有活干有钱挣,多干活而无加班工资也无所谓。可见企业在落实《劳动法》抓职工权益的同时,还要着眼于提高经济效益,才能保证职工权益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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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会论坛》2015,(1)
工会维权,重点就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就是职工群众面临的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青岛市总工会调研结果表明,从共性需求看,所有职工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工资收入以及收入与医疗教育住房等消费支出的差距问题。相对而言,最困难的实际问题是医疗问题,最操心的实际问题是教育问题,最忧虑的实际问题是养老问题。从个性需求看,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不同身份职工的关注点各有不同,国有企业职工更加关心职业成长、精神文化以及改革发展等社会问题;小微企业职工更加关心就业岗位、安全卫生以及精神文化问题;农民工更加关心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以及社会公平问题;劳务派遣工更加关心同工同酬、身份转变和权益维护问题;困难职工更加关心医疗保障、退休养老、子女教育等问题;事业单位职工更加关心职业安全、身份待遇以及社会认同等问题。维护职工群众权益,使他们不断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工会必须架起党政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一是努力提高职工群众工资收入。应健全劳资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机制,健全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二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加快推进住房、医疗、教育、文化等社会保障和民生事业发展。三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工会群众性安全生产监督作用。四是加快建设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创新服务职工的内容和方式,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的多层次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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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工会论坛》2016,(1)
机制是指组织或者系统内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关系及其功能。它以体制和制度为基础和保障,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构建新形势下的工会维权机制,就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的要求,围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通过整合内外资源、调动上下力量,制定和形成一整套结构合理、程序严密、运作科学、管理有效的制度和运行体系,以保障和实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目标。这种机制的主要内涵包括:一是建立健全工会源头参与机制,维护职工的各项根本权益;二是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建立和发展机制,维护职工的各项基本权益;三是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保护机制,维护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益;四是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维护职工的民主政治权利;五是建立健全企业文化职工文化引领机制,维护职工的精神文化权益;六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七是建立健全职工帮扶服务机制,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八是建立健全工会法治保障机制,维护职工的法律诉讼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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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国内一些企业将工作多年的老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而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派遣合同,然后派回原企业上班,这些企业的"逆向派遣"做法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劳动派遣方面的一些经验,提出解决我国在劳动用工领域出现的逆向劳动派遣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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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成都市温江区人社局按照部、省、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要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用工、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原则,以机制创新为核心,以职工维权为重点,以企业发展为目标,切实构建了"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创造条件:打造和谐环境强化组织谋和谐。高度重视园区创建工作,将其提上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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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是企业的"细胞",是各项工作的基础,是增强企业活力的源泉。抓好班组建设对于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造就"四有"职工队伍,促进改革顺利进行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班组是以工种、产品、工艺、班次、职能等因素而组合起来的企业最基本的生产和管理单位。它的特点和功能是:1、班组是生产力的结集点。企业都是由众多的班组所组成,生产效益的高低、产晶质量的保证、潜力的挖掘、消耗的降低等都要通过班组法完成。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方针、目标和工作任务最终要靠班组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改革措施也要靠班组和班组职工才能实现。故此,企业的功能和作用,实际上是通过一个个班组去实现的,没有班组也就没有企业。2、班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企业各方面的管理工作都要在班组贯彻落实,班组管理直接反映企业管理的全貌,反映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加强班组建设,搞好班组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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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8,(7)
在国家机关实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同时,企业人事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的变革,如竞争上岗的开展,人员流动性的加大,用人形式的多样,职工性质的变革等。企业人事管理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深化改革,创造一个既能满足企业需求,又能发挥职工个人才能的舞台,真正达到有利工作、有利职工积极性的提高。笔者立足冶金企业的实际,就企业内统称职工,以岗定人设薪这一问题谈点看法。一、职工"职别"的不合理性及取消职工"职别"的必要性当我们参加工作或调动单位的时候,都要填一张"职工登记表"。其中有"职别"一栏。职别,代表着职工是干部身份或工人身份。干部,是管理者,坐办公室的;工人,是被管理者,干活的。这一概念几十年来一直深深地扎根在我们的头脑并应用于实践中,使我们用人时往往要把能力和才干放在职别之后来考虑,以职别来决定职工的岗位和收入。对工人来说,就算你具有相当的学识和一定的才能,需要你当管理者或技术人员之前,过去要办理提干或转干手续,现在要办理"聘干"手续。否则,即使你坐了办公室也享受不了干部的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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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6,(8)
对于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行政部门称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和有效的手段之一,工会把它当作贯彻实施《劳动法》的"牛鼻子",一些企业说它是劳动关系的"安全阀"。然而,也还有不少人对它的认识若明若暗,有的凭个人的理解来解释,有的从局部利益需要来取舍。于是,这里有必要澄清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认识误区。误区之一,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主要是保护职工的权益,对企业没有多大意义。勿庸讳言,就像《劳动法》的基本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样,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也把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写在高扬的旗帜上。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置企业的合法权益于不顾。相反,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恰恰能够更好地调整通过市场机制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使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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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部分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值得探索。运用观察法、问卷法和访谈法对当前广州市A区206家企业的职工进行调查发现,珠三角企业一线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工作存在以下问题:与一线男职工相比,一线女职工的薪酬福利待遇更低,加班费无法按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福利覆盖面更窄,对社保福利的认知水平更低;获得职业技能培训、学习进修与晋升的机会更少,被裁员的概率则更大;一线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极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落实不到位。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一线女职工对劳动法律的认知程度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与管理层的沟通不畅以及“男强女弱”的职场歧视十分普遍等。因此,要通过采取政府加强监管、社会加强宣传和资源支持、企业主及管理者提高法制意识和性别意识、引入企业社会工作者进行有针对性的个案服务、一线女职工提高法律意识等措施,切实保护一线女职工劳动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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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6,(8)
《劳动法》实施一年来,进展顺利,成绩突出。但由于受经济环境制约和法律法规不配套等原因的影响,当前贯彻实施《劳动法》还存在一些难点:——关于思想认识问题。少数企业经营者认为,《劳动法》的具体内容中,保护劳动者权益重于劳动者应履行的义务,对企业不利,是企业的"紧箍咒"。一些劳动者只关心自己应享受的权益,不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因此,这部分企业在贯彻实施《劳动法》中持消极态度,明拖暗阻。——关于劳动合同签订。困难企业怕签了劳动合同履行不了,不敢签;生产经营和技术骨干怕签了劳动合同不能流动,不想签;老弱病残职工怕签了劳动合同不到退休年龄被解雇,不愿签;一些在外谋职业职工为将来进退自如,有意回避,一时难找到,不能签。——关于富余职工分流。近年来,企业在转制过程中,虽分离出一定数量的富余职工,由于缺少就业岗位和职工流通渠道不畅,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制约和影响了企业改革的深入和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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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少数地区的国有企业采用了所谓"模糊分配模式"或"模糊工资制",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关注。其具体做法不一,有的仅限于奖金的模糊分配,有的则包括奖金和工资;有的仅限于工资奖金的发放模糊,有的则包括工资奖金的基数也模糊。其共同特征是,职工的劳动报酬均由企业领导人核定,直接发放到个人,我不知你的,你不知他的,且不许打听他人收入,这就形成职工相互间对各目收入保密。据说,这样做是为了防止职工在工资奖金上的横向攀比,有利于拉开收入差距,消除平均主义,从而带来"模糊"效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