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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唐初,翰林院的前身"别院"即已出现.唐玄宗即位,正式建立翰林院,翰林院待诏各以艺能供奉君主.开元二十六年(公元738年),唐玄宗在翰林院内置学士院,翰林学士专掌机务枢密.从此,翰林学士政治地位日益崇显,学士院亦逐步走向内阁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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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茂明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3)
一、翰林院的设置时间翰林院是一个供奉内廷的待诏场所,这种场所在唐初已有,而翰林院名称的出现则在玄宗即位初。但是,由于历史记载的含糊不同,后人对此产生了意见分歧。一种意见,主张唐初已有翰林院、例如:清代永瑢等《历代职官表》卷23案语:“即唐初置翰林院,亦不过内廷供奉之所,并不系于职司”;孙永都、孟昭星《简明古代职官辞典》第60页;“翰林院,官署名,唐初设置,本为各种文艺技术内廷供奉之处,供职者称为翰林待诏或翰林供奉”;陈茂同《历代职官沿革史》第281页;“唐初于禁中置翰林院,为内廷供奉之所”;杨友庭《唐代翰林学士略论》:“翰林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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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锡光 《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2)
翰林学士的设置最早始于唐代,历五代至宋而完全制度化。其后元、明、清各代,虽其职掌、地位时有变化,但沿置不废。宋代翰林学士拥有草制诏之权,侍从皇帝左右以备顾问、参谋议,有“内相”之称,在封建社会的中央政府中,占有特殊的地位。本文拟就翰林学士的起源及其供职机构,翰林学士的选拔和员额、职掌,以及它与翰林侍读、侍讲学士及诸殿阁学士的区别等几方面作一初步探讨,并请专家学者指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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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翰林学士考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雪华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3)
翰林学士始置于唐代,然史籍记载简略,《通典》和《唐六典》皆付阙如,《旧唐书·职官志》和《新唐书·百官志》亦语焉不详。本文拟对唐代翰林学士的设置及其地位、作用等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望就正于同志们。翰林之名,始见于西汉杨雄《长杨赋·序》:“聊因笔墨之成文章,故籍翰林以为主人。”清赵翼认为,杨雄所言翰林,“盖谓文学之林,如词坛、文苑云尔”。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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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鼎 《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6,(4)
中央最高行政职官的演变规律是:在唐代以前官制尚未定型时,君王的贴身小官名称逐渐发展为国家的最高行政职官名称;在宋代以后官制定型后,君王为限制某些官员或官署的权力,就会另设职官或官署.地方最高行政职官的演变规律是:以皇帝名义监督和出行的中央职官常常演变为地方的最高行政职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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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果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6)
翰林学士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中央政府中一种重要的职官。它始建于唐朝,至宋代而制度化,元、明、清时虽稍有厘革,但一直沿置不废。在前后长达一千余年的历程中,翰林学士作为以知识分子充当、替皇帝起草诏命、为君主出谋划策的秘书和“智囊”,产生了深刻的政治影响。宋代是翰林学士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有许多课题值得研究,首当其冲的即翰林学士的人员结构问题。研究这一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宋代官制的理解和认识,而且可以对我们今天正确选用知识分子或业务类公务员提供某些历史的启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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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元鲁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9):192-197
武则天设置北门学士,为当时重要的政治事件,影响深远。但北门学士之"北门"指何处,从宋代以来就有不同的解释,主要的说法有长安大明宫翰林院门和大明宫北门玄武门两种。本文通过对北门学士职责的分析,以及对大明宫内建筑功能布局的分析,认为以上两种说法都是错误的,北门学士之北门应为大明宫之右银台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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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果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88,(6)
翰林学士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中央政府中一种重要的职官.它始建于唐朝,至宋代而制度化,元、明、清时虽稍有厘革,但一直沿置不废.在前后长达一千余年的历程中,翰林学士作为以知识分子充当、替皇帝起草诏命、为君主出谋划策的秘书和"智囊",产生了深刻的政治影响.宋代是翰林学士制度发展的重要时期,有许多课题值得研究,首当其冲的即翰林学士的人员结构问题.研究这一问题,不仅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宋代官制的理解和认识,而且可以对我们今天正确选用知识分子或业务类公务员提供某些历史的启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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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熊希龄、字秉三,湖南凤凰人.一八七○年生.幼年聪慧好学,有“湖南神童”之称.十二岁入沅水校经堂.一八九一年中举,一八九四年考中进士,同年由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从一八九五年到一九三七年的四十三年中,他主要从事政治活动、教育、实业建设和慈善事业,是我国近代史上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教育家、实业家和慈善家.一九六二年,周恩来总理曾经说过:“香山慈幼院是熊希龄创办的,曾教养了数千孤苦的儿童.熊希龄任过北洋政府的内阁总理,因为他是湖南凤凰人,当时人们尊称他为‘熊凤凰’”.胡耀邦同志两次到湘西,都谈到熊希龄,说:“湘西是有人才的,熊希龄就是一个.熊希龄有‘湖南神童’之称.他是中国第一个内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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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宇秋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5,(4)
刘筠,字子仪,大名(今河北大名)人。举进士,历任知制诰、翰林学士、给事中、御史中丞、龙图阁学士等职,为著名西昆体诗人。《宋史·本传》未记其生卒年,但云:“筠素爱庐江,遂筑室城中,构阁藏(真宗)前后所赐书,帝(仁宗)飞白书曰:‘真宗圣文秘奉之阁’。再知庐州,营冢墓,作棺,自为铭刻之。既病,徙于书阁,卒。”今《辞海》文学分册、《中国历代名人辞典》等书“刘筠条”均未能标明其生卒年。据王偁《东都事略·刘筠传》记载:‘仁宗即位,复召为翰林学士,拜御史中丞。已而数以疾辞,进枢密直学士, 相似文献
12.
张国庆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3-8
“四时捺钵”是契丹辽朝的一种特殊制度。为保障契丹皇帝等人捺钵活动的正常进行,设置“随驾”禁卫安保、“随驾”物资供给以及“随驾”仪鸾典礼等诸类职官势在必行。此类职官《辽史·百官志》等文献缺载,仅见诸出土石刻文字资料。钩沉并利用石刻文字资料对部分捺钵“随驾”职官进行索引探微,既可弥补《辽史》记事之缺漏,亦能填补捺钵制度研究之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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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锡信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6)
对语气词“呢”、“哩”的来源,吕叔湘先生和太田辰夫先生均作过考察。吕先生的意见是:“‘呢’即‘哩’之变形,而‘哩’又源于‘在裏’”,“此一语助词,当以‘在裏’为最完具之形式,唐人多单言‘在’,以‘在’概‘裏’;宋人多单言‘裏’,以‘裏’概‘在’,‘裏’字俗出多简作‘里’。本义既湮,遂更着‘口’。传世宋代话本,率已作‘哩’,或宋世已然,或后人改写,殆未易定。”按照吕先生意见,“呢”的来源大体如下所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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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判”在唐代并非九品序列之官,是为职官当自五代始。但是在唐代基础文献中,多见“通判之官”一词。故笔者检阅相关资料,对唐代“通判”之义做详细阐释。文章指出其有两种含义:一是动词,即“共同参理,分曹掌事”;二是名词,指“副贰之官”,是佐职的泛称,即所谓“通判之官”是也。笔者以为,唐代的“通判”是动词和名词之义兼用的;南唐时,以水部员外郎充“通判”的例证,表明了其具有了正式职官的特征,是其走向职官的标志性变化;北宋初,便置“通判”一职,并明确了它所应具有的行政、监察之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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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轩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1)
西北师大匡扶先生尝赐余一条幅,上书唐诗一联曰:“枥上骅骝嘶鼓角,门前老将识风云。”徐生某君,临寒庐请益,瞻而问曰:“‘嘶鼓角’与‘识风云’动宾相对。‘风云’在目,固可为‘识’之宾语;‘鼓角’闻耳,焉可为‘嘶’所支配哉?”余答之曰:“‘嘶鼓角’形为动宾而与‘识风云’相骈,揆以诗义,实为动补也。‘嘶鼓角’者,嘶于鼓角也。犹今言‘在鼓角声中嘶鸣’也。”是生去,余因思焉。动宾结构,见之英俄诸语,后名自为前动所支配。见之汉语,则不可膠柱,须依义而慎辨之。前动支配后名者,若“观潮”、“听琴”、“饮酒”之类,固率常见之,然前动非支配后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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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藏书始于唐代书院(通常也称“精舍”或“精庐”)制度形成于宋代,但书院的名称早在唐代就有了。唐代的书院主要是校书、藏书的机构。《唐六典》载:“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改集贤殿修书所为集贤殿书院。有学士、直学士、待讲学士、修撰官、校理官、知书官等。集贤院学士掌刊辑古今之经籍”。唐代除官方设置的书院外,民间私人创建的书院也为数甚多。从《全唐诗》的诗题中见到的,有“费君书院”(杨巨源:《题五老峰下费君书院》,卷三三三)等十一所。见于地方志的有十七所,其中有建置时间可考的,最早应推“张九宗书院”,“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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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骏 《杭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3)
有学者在撰文谈外来词研究时曾提出要理清外来词词形和词义之流变,如“应该考察‘骆驼’一词在不同时期、不同典籍中之不同词形如何由‘橐它,橐驼’而‘(?)驼’,又最终成‘骆驼’”,本文试就骆驼一词的不同词形及演化过程等作一较为系统的清理和探讨,并对骆驼的其它称名也一并作个较为全面的整理,以就教于方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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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德政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1988,(4)
“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之说,毫无疑义,确实俗话不俗。只是这所进之“门”,必须是不二法门之“门”,学生方能个人“修行”而登堂入室;如果是左道旁门之“门”,学生即使怎样的个人“修行”,而欲登堂入室,也只能是一个心造的幻影。所以鲁迅认为“市场上陈列着的‘小说作法’,‘小说法程’之类”,就是“专掏”有志于创作的青年的“腰包”的,因而主张“多看大作家的作品”“凡是已有定评的大作家,他的作品,全部就说明着‘应该怎样写’,只是读者很不容易看出,也就不能领悟,因为在学习者一方面,是必须知道了‘不应该那么写’,这才会明白原来‘应该这么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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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如潜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1)
甲骨文的“史”字写作“飞”,或“矿”。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史字本义的解释是:“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根据这段话,可以理解为“史”字的本义乃是“记事”,它原本是动词。记事自然要公正,即忠于史实,如“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这是我国自古以来史家的优良传统。可是后世的许多学者不同意许慎关于“中,正也”的解释。清朝学者江永在《周礼疑义举要》(卷五)说:“凡官署簿书谓之中,故诸官言‘治中’、‘受中’,小司寇断庶民之‘中’皆簿书,犹今之案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