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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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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破产债权的申报与调查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破产债权的申报和调查制度作为连结破产程序开始和分配的中间环节 ,在破产程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在此制度上存在着很多问题 ,这些问题给实务操作带来了不少困难。本文试图从比较的视角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相应的构建设想。  相似文献   

2.
本文针对我国目前破产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欠缺状况,从合理保护破产债权的角度出发,以私法为本位,提出应建立多目标模式的破产法综合目标体系;这一研究对破产债权的清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用性。  相似文献   

3.
破产担保债权的别除权,在我国有关法律中未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提出,但是,在我国破产还债和担保实践中,已广泛运用,为使当事人和司法机关有法可依,在我国立法中应该对此予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4.
担保债权人的利益追求,使其可能难以接受债务人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结果。为了保障重整目标的实现,我国立法应尽快完善,明确限制其担保权行使的具体范围,同时设定相应的补救条款,使其利益免受不公平的损失。如果债务人重整失败,进入清算程序,则重整中因正常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应被认定为共益债务,享有优先清偿的地位,以保障破产重整顺利进行,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5.
为了搞好破产清算审计,提高审计人员素质是前提,实地盘点、合理评估是基础,理清债权、债务是关键,对破产费用进行审计是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重要手段,对破产财产分配进行审计必不可少.  相似文献   

6.
股东债权导致股东和公司之间出资法律关系和借款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混同.股东债权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又存在一定的弊端.我国公司法和破产法未对股东债权专门规范,实践中常援引民事债权平等原则解决破产案件中的股东债权清偿问题.对此建议区分替代性出资和因欺诈受益的股东债权,并以二者之中较高者作为居次受偿股东债权,同时构建相应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7.
消费者不是商人,其债权多为因侵权而生的非自愿性债权,消费者不应成为有限责任制度下的风险分担主体;消费者是整个供给单元的利益之源,风险应当在供给单元内部分担;在破产程序中,消费者的人身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优先于劳动债权、政府债权和有担保债权获得清偿。  相似文献   

8.
公司作为最主要的市场主体,往往是许多大规模环境侵权行为的制造者。在公司破产状况下,环境侵权债权只能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配,获得清偿的比例较低甚至可能完全无法受偿。应在维护债务人利益平衡的前提下,在破产法中赋予环境侵权债权一定的优先受偿性,以体现"污染者负担"原则,防止公司以破产制度逃避环境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9.
债务对企业经济活动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不利的一面,债务形成有多方面的原因,因此,需要建立债务市场,实施新型债务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经济稳定发展.  相似文献   

10.
"担保物权绝对优先"和"普通债权平等受偿"一直是中国民事债权清偿顺位所遵循的两大规则。但该种规则因未考虑到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的区别而忽略了对人身侵权之债中债权人的保护。尤其是在大规模侵权的情势下,如果严格遵循上述债权清偿规则,势必导致《侵权责任法》和《破产法》之间的冲突,造成民商事法律体系的内在不和谐。因此,有必要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赋予人身侵权之债在破产债权中等同于劳动债权的清偿顺位。  相似文献   

11.
对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利益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立法经验,我国现行的破产重整制度可从三大方面进行完善:在审查适用时,应当把限定重整的适用范围和 "有重建的希望或价值" 增加为重整申请的审查标准;在适用重整过程中,应增加债权人为重整计划的制定主体,在现有基础上细化对"债权人分组"的规定,从立法上明确重整计划的"通过标准";在监督方面,鉴于我国破产案件的一审终审制,应建立明确规定债权人与破产管理人共同作为监督主体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2.
企业在发展中除了要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还应关注和保障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银行作为企业的主要债权人,也应参与到公司的债务治理中,以降低自身风险、保障合法权益。但我国商业银行的放贷行为尚未完全实现市场化,银行债权人对企业债务处理的参与度低,银行债权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银行债权人与企业之间建立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没有依托有效的约束机制。造成我国银行债权人未能有效参与企业债务治理的原因既有商业银行本身体制的局限,又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还受事后赔付机制中政府干预的影响。建议借鉴国际上银行债权人参与企业债务治理的经验,健全我国银行债权人参与企业债务治理的机制体制,银行债权人应结合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对处于不同阶段的企业,采取不同的策略参与企业治理:对处于发展期的企业,银行应谨慎评估信贷资信、控制融资风险;对处于成长期的企业,银行应控制企业的抵押融资资产;对处于成熟期的企业,银行应监督跟踪、防范突发性财务状况恶化;对处于衰退期的企业,银行应严格监控企业财务状况、及时应对企业经营风险造成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在对企业合并的反垄断审查中,破产企业抗辩是一项重要的豁免制度。本文以美国破产企业抗辩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介绍了该制度的源起和发展历程,分析了该制度的适用条件。结合金融危机,阐述了破产企业抗辩如何在反垄断法理念下发挥其消极效用和积极效用。文章随后讨论了金融危机背景下破产企业抗辩中寻找替代性收购者时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破产分公司抗辩的适用。文章旨在通过以上论述,从理论上探讨破产企业抗辩制度如何在金融危机中充分发挥作用,并为我国在新形势下确立破产企业抗辩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4.
《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在国内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创设了个人破产制度,该项创新性立法补充了《企业破产法》的立法空白,对于个人破产程序中如何清偿债务人的亲属债权,《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89条第1款第4项规定了债务人亲属债权清偿序位适用自动居次规则。由于其不能涵盖亲属债权的多样性,与立法规制目标仍存在一定的偏差,也与现行法律体系不相兼容。事实上,由于债务人亲属兼具“经济人”与“伦理人”的双重属性,对此,可以借鉴企业破产领域的“衡平居次”原则调整亲属债权的清偿,即以债权发生时的家庭成员为衡平对象,通过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确保亲属债权的真实性,并判断债务人亲属是否利用近亲优势获得债权或取得溢出利益,以同质同权与差别有序规则来清偿亲属债权,同时以债务人—债权人—法院三方参与的破产公开程序确保债务人亲属债权清偿公平正当,进而以此有效发挥个人破产制度的重生价值  相似文献   

15.
在企业经过破产程序退出市场的过程中,制度设立的重要目的在于保障破产债权的公平分配。在众多形态各异的企业破产中,关联企业的破产基于其固有的特殊性,对于其破产过程中如何更好地进行破产债权的保障更值得进行探讨。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破产债权保护的相关制度的不足越来越明显。由于企业从设立到退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所以对于破产企业债权的保障也应从企业设立时就开始,通过“前端”到“后端”的连续制度设计,构建好关联企业破产债权保障的完善机制。  相似文献   

16.
在倡导自由竞争,优胜劣伏的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破产是十分正常的现象,然而在我国,一个企业破产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本文对我国企业破产中的几个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  相似文献   

17.
诈欺破产罪是侵害债权的主要犯罪。通过对中外的一些刑法关于诈欺破产罪的规定的比较,揭示诈欺破产罪的法律特征。为了惩罚诈欺破产罪,保护债权,我国刑法应增设诈欺破产罪的罪名、罪状和法定刑。  相似文献   

18.
就企业破产时的保证责任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指出保证方式不同,在破产程序中保证责任的解决方式也不同;保证责任是否到期以及债务人、保证人是否同时破产等不同情况对保证责任的解决方式也有影响。  相似文献   

19.
关联企业日益成为重要的组织形式,关联企业中的控制企业可以利用“内部人”的优势为自己的债权提供更有利的地位。为防止其获得不正当的优先债权,美国法院最早做出了有关“深石原则”的判例。与此功能相对应,德国设立了“自有资本替代制度”,我国台湾也引入了次级债权制度。但我国大陆却缺失这一制度,社会经济的客观情况要求我国大陆也应当引入次级债权制度。在分析以上3个立法案例的基础上,探讨了次级债权制度在我国的构成要件及司法适用的相关程序等问题。  相似文献   

20.
破产分配中的顺位设计关系着具体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可能和程度。破产分配中顺位法定原则是法律的必然选择.它保证了破产制度中公平受偿权的实现。然而,我国法律规定的顺位,使一般破产债权人失去了参加破产程序的兴趣,影内了破产法功能的发挥。通过对现行顺位设计的完善,保证有担保债权的优先地位.限制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的优先受偿.取消税收的优先权,规定特殊情况下债权及劣后债权的处理,是顺应市场经济对破产法要求的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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