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法》第 2 86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然而对其法律性质和司法适用存在较大的争议。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法律性质是不动产优先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必然优于约定抵押权 ,消费者权利也不必然优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在具体处理权利冲突时应视权利性质而定。  相似文献   

2.
论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合同法》第286条第一次为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取得价款规定了一项新的权利。这无疑是立法的一个重大进步。但与这一权利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却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法释[2002]第16号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批复,暂时改变了实践中无法可依的局面,但对很多问题仍没有给出现成的答案。本文试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入手,具体分析了该权利的成立要件、效力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新<合同法>第286条第一次为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取得价款规定了一项新的权利.这无疑是立法的一个重大进步.但与这一权利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却引起了法学界的极大争议.200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法释[2002]第16号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批复,暂时改变了实践中无法可依的局面,但对很多问题仍没有给出现成的答案.本文试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入手,具体分析了该权利的成立要件、效力等问题.  相似文献   

4.
企业破产的优先受偿权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瑄 《理论界》2008,(9):63-65
《企业破产法》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重新界定了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破产清算中的优先权涉及到四类:一是担保物权优先权。二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权。三是职工债权优先权。四是税收优先权。上述四类优先权的债权人依法都享有就债务人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赵晓钧 《北方论丛》2007,(1):153-156
优先权制度发端于古老的罗马法,各个国家在继承的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制度。我国学者在讨论这一制度时,应当首先明确优先权含义和性质。优先权制度是对特殊债权人赋予的特权,这种权利的内容是债权人享有的债权得以优先受偿,其具有的效力至为强大,不仅优先于普通债权,还可以对抗担保物权,具有物权效力。  相似文献   

6.
张靓  张长伟 《理论界》2005,(11):99-100
工程款的拖欠在实务中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我国《合同法》第286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难以把握。本文针对目前有较多争议的我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承包人就工程款债权而对工程享有的优先受偿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7.
船舶优先权的担保物权属性可以从有关他物权、对世权、追及性物上代位等有关论点中得到证明;船舶优先权的权利主体即优先权人,其同时也是船舶优先权所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债权人;船舶优先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即船舶优先权的标的,是指船舶优先权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及承担的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船舶优先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扣押及拍卖程序实现其债权优先受偿的那些财产;行使船舶优先权的模式有“扣船(得到担保)—诉讼—受偿”模式、“扣船(未得到担保)—诉讼—拍卖—参与分配”模式、“诉讼—登记—参与分配”和“登记—诉讼—分配”等模式;船舶优先权实行的程序包括申请扣押船舶、提起诉讼、申请拍卖船舶和参与分配等环节。  相似文献   

8.
工资优先权制度的合理性分析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工资优先权是法律基于法理和现实的需要赋予工资债权人的一种旨在打破债权平等原则而优先受偿的特权。我国的工资优先权立法,存在对工资优先权行使范围没有进行合理限制、工资优先权的效力有限以及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为了平衡工资债权人与其它债权人之间的利益,法律应当限制享有优先权的工资债权的期限和数额。基于风险分担规则和破产原因理论,应当在立法上明确工资优先权优先于担保物权。同时,为了使工资优先权更好地发挥作用,应当加强工资优先权的配套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9.
左平良 《云梦学刊》2002,23(3):34-36
劳动工资债权优先受偿效力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劳动者享有的工资债权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效力。且这种效力十分强大 ,甚至可对抗担保物权。我国立法应明确规定劳动工资债权对担保物权的优先性。  相似文献   

10.
留置和优先受偿构成质权的两大根本效力,质权的受偿效力使质权人对质物取得优先权,即质权人得较其他债权人就质物之变价之价金优先受偿,但该优先权并不是绝对优先的,在其与同样具有优先性的法定优先权和担保物权并存时,其优先受偿权之顺序应作具体分析.另一方面,质权优先受偿效力之实现,并不完全依赖质权之实行,预先变价亦是其实现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11.
船舶优先权是我国海商法以及国际公约和各主要航运国家普遍规定的一种特别法上的优先权制度,它是一种较特殊的担保物权。本文试以对物上代位制度和船舶优先权的理论基础及法律分析,以及对船舶优先权法律性质的简要阐述和对代位物的分类讨论,解释与船舶优先权相关的物权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就法律和理论矛盾及障碍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2.
《新学术》2007,(5)
本文结合破产程序中的别除权制度对船舶优先权这一海商法中的独有制度进行论述,对船舶优先权的性质、别除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地位以及船舶优先权在破产程序中的不同之处做了研讨,并对实践中会出现的法律规定难以解决的若干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3.
受立法的滞后性以及立法时的政策影响,侵权债权人在当前的破产债权受偿顺位中处于被忽视地位,加上我国没有相应的替代制度另行救济,侵权债权人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一方面,应当重塑受偿顺位,将侵权债权从普通债权中分离出来,置于有担保债权之后,劳动债权和税收债权之前;另一方面,应当限制侵权债权的优先受偿范围,保持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4.
在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中,对抵押权预告登记权利问题及其与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从理论方面入手分析抵押权预告登记权利,着重对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权利进行研究,并探究其与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之间的关系,以期为相关司法实践作参考.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了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与消费者权利冲突时的处理原则。但该条规定与法律公平正义的要求和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特别是与当前保护农民工利益的现状不相吻合。试图检讨该条文本身及其法理上的依据 ,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相关司法解释的建议 ,以期更好地解决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建设和谐社会的社会发展目标的确立,对我国破产法的功能发挥提出了维护公平正义、关注弱者、鼓励诚信、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的要求。赋予人身侵权债权优先受偿地位,是和谐社会语境中破产法功能发挥的应有结果。人身侵权债权与劳动债权在优先受偿地位的赋予上,是基于破产法相同的功能追求,应当处于同一位次。  相似文献   

17.
出卖人的优先权是法国法系法律传统和立法技术的产物,与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立法例无关。物权变动的其他立法例,也可以接纳出卖人的优先权制度。我国1999年合同法规定了所有权保留,这不妨碍物权法规定出卖人的优先权以担保出卖人取得价款及其利息的债权。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所有权保留的,出卖人的优先权不产生,没有约定所有权保留的,优先权可依法成立。这种立法,对出卖人利益的保护更加周全。  相似文献   

18.
我国物权法未规定优先权作为物权的一个类型,本文立足于对工资债权这一特殊债权类型的分析,认为有必要区分特殊债权类型而规定工资债权应具有对抗抵押权的物权性优先受偿效力。从法律体系的协调来看,我国物权法未实现绝对的物权公示原则,而存有例外,且做此规定在物权公示及标的物特定方面均可做合理解释。因此,从必要性和可能性两方面.优先权的物权性质应该可得承认。  相似文献   

19.
建设工程领域涉及的利益主体较多且法律关系复杂,含括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以及购房消费者的权利等。因此,在利益相互冲突之时,就需要综合平衡协调各方利益,作出合理的价值判断和选择。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此之谓"进";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让位于购房消费者的权利,此之谓"退"。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性质上为债权优先权。与抵押权相比,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是法律为了保护特定利益而特别规定的,具有优先性。与购房消费者的权利相比,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此时应当退居次位,购房消费者的权利优先,生存利益理应优于经营利益。因此,在三者利益之间,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人的抵押权,而购房消费者的权利又优先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这不仅符合对特殊群体的保护政策,更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20.
1996年,美国科学哲学家弗兰克·萨勒维出版了《生就反叛》(Born to Rebel)一书,在西方科学哲学、科学社会学和科学史学界引起震动。该书提出“生育顺序”(birth order )概念,认为生育顺序是科学革命时期影响理论选择的最重要的因素。以M·所罗门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对萨勒维提出责难,认为:1、生育顺序作用的解释能力是有限的;2、在理论选择过程中,生育顺序作用不能取代科学的理性的作用;3、以生育顺序作用为基础的进化认识论是片面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